千千看书>玄幻奇幻>重生之笑红尘>第四十二章 陆方懵了

一见钟情,这是一个美妙而又充满激情的词,是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和憧憬。

在理智或者是年纪大些的人看来,这个词代表着冲动和不理智,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在一些感性的人,特别是荷尔蒙过剩的年轻人眼中,这个词却有着谜一般的魔力和不可抗拒性。

可是,当这个词从胡江生的嘴里说出来,非但没有给人一种美好的味道,反而充满了滑稽的感觉。想象一下,当熊大熊二一脸认真的表情说,对某个女孩一见钟情的时候,那会是什么样子。而且,这头狗熊耐性还很差,一只蜻蜓从面前飞过,都能勾起他的兴趣,让他立刻就能丢了刚才一直非常喜欢并追逐的蝴蝶。

其实,陆方自己也有过一见钟情,那还是老三史兵帮忙弄的。前世,他因为吴燕的关系,一度情绪非常低落,老三史兵为了帮他走出阴影,和一个认识的女孩一起,组织了两个寝室的联谊活动。那次活动上,心里空虚的他,就对一个女孩一见钟情了,后来,他们顺利的走到了一起。只是,等毕业后,他们还是没能继续走下去,分道扬镳了。

这一世,他没打算再去找那个女孩子,他现在都有些记不清女孩长什么样了,只记得那个女孩子很爱笑,笑起来非常甜。

既然,无法相守一生,就不要徒添烦恼,为了满足前世的记忆,而去折磨彼此,真的没有必要,做一对陌生人挺好!

“喂,你在听我说话吗?”

陆方的思绪被打断,抬头看着胡江生有些不满的脸,笑了。

前世,这小子因为自己被学校开除了,从工地上高空坠落身亡,估计连爱情是什么滋味都没有尝过吧!既然,上天让自己重来一回,那何不让这小子,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呢,就算是补偿自己前世欠他的吧,谁叫自己欠他一条命呢!

“江生,你真的就那么喜欢莫小小?”

“是啊!”

“那这样,如果三个月后,你还是那么喜欢莫小小,我就陪你去找她,让她当你的女朋友!”

“为什么要等三个月?”

一旦陷入了情网,在特定情况下,人的智商就会下滑,同时,也会变得很敏感。

“你想知道原因?”

“想!”

“那好,我告诉你,人的体内因为爱情而产生的激素,维持的时间一般在六个月左右。考虑到你的耐性比较差,我就砍了一半时间,如果你能坚持到三个月。。。。。。”

陆方的话还没说完,胡江生就打断道:“停,不用解释了,我听你的!”

陆方摇头,这家伙就是这德性,耐性极差。

两人收拾了一下,退了房,走出了小宾馆。看着街上的车来车往,胡江生有些眼花,夏海的发达,比芜城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老大,你说,我们到底打算怎么去赚钱?”

陆方没有回答,手指对面街道的一个早点铺子:“我们先去吃早饭,吃完早饭再说!”

其实,陆方也没有具体的计划,他本来的计划是,中了六百万后,利用这些钱去做风投和炒股什么的。可是,这一切计划都因为彩票号码的改变,而夭折了。

一想到彩票的事情,他就火大,虽然,他前面没有表露出来,可不代表他心里就没火气。

本来都注定了的特等奖,被某些人或者某种因素干预了,变成了一等奖。好吧,一等奖就一等奖,结果又因为那狗屁的强制捐款,直接变成了八万块。若是没有这么多狗皮倒灶的事,他又何必眼巴巴的赶来夏海,可真到了夏海,他就有些头大了。虽然,这个时候,夏海是长江三角洲最富裕的城市,可不代表地上都是钱,想要赚钱,还得好好动一番脑子才行!

包子的面没有发好,有些硬,粥是红豆粥,倒是熬的比较黏稠。两人一人一碗粥,外加几个包子,吃完后一算账,一共只要三块钱。

吃饱喝足,两人走出早点铺子,来到了一处公交站台上,不一会,公交车来了,两人上了车。

“老大,我们这是去哪啊?别弄迷路咯!”

胡江生是第一次来夏海,对这个地方两眼一抹黑,看着公交车穿街过巷,不由有些担忧。

1999年这个时候,可没有高德或者百度地图,要去那里纯粹靠记忆,胡江生的担忧倒也不是全无道理。只是,他却不知道,陆方前世经常来夏海,对夏海市可是相当熟悉的。虽然时隔二十年,如今的夏海发展远远没有后世那么繁华,但地域名称却没有太大的变化,看了公交站台的名字,基本就能确定到那了。

“放心,不会把你小子卖了的,就算是卖,你小子长那样,人家也不敢要!”

陆方打趣了他一句,继续转头看着窗外,寻找着机会。

“哇,老大,你看那妹子,穿的好时髦啊,就是可惜了,长的不怎么样!”

陆方顺着胡江生的手指看去,一个穿着高筒靴,配着超短裙、呢子大衣的女孩,大约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她打扮的很时尚,画着淡淡的妆,手上带着手表,很有种后世高级白领的味道,沉稳干练。那女孩正从一个出租车里下来,在她的前方,是一个三十多层的大楼,大楼上写着银河宾馆四个大字。

“银河宾馆?”

陆方心中一动,隐约间想起了什么,站起身来,拉了陆方一把:“我们在这里下车!”

车到站台,两人下车,那女孩正拉着拉杆箱经过两人的身边,手中拿着手机,不知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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