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画中仙绮霞传>第一百八十四章 羽民国

这是一个山峦环抱的国家,几乎整个国土面积都是由森林和群山组成,到处青山绿水,四顾景色宜人,成片的森林像冒着绿烟的屏障,山丘和高岭像大大小小的绿色矮人矗立在地平线上。

魔云天一路驾云过来,也在为这样放眼。

在这些植被茂密的山峦和丛林里,住着许多鸟人。

鸟人?

真的,顾名思义,就是像鸟样生着五彩翅膀的人。

他们能够自由自在的在天空翱翔,他们的翅膀像鹰、像鹞、像鹤、像雁,除此之外,身体却与别处的人无异。

这也是羽民国这个国名的由来,这里生活着许许多多的长着翅膀的人类,他们有着美丽的羽毛,他们善良、快乐、无拘无束,他们世代繁衍在这块富饶的土地上。

羽民国、丹朱国、厌火国、青丘国,这些是三界之中著名的四大仙境之国,所以慕名前来修行的人很多。

许多人学着鸟的样子在树上建个窝,这也是羽民国的风俗习惯。他们的国王和王后也住在树上,只不过那房子大了去了,连片的搭建在高高的白桦林里,连绵足有几十里。穷的人,只能建个勉强挡风遮雨的小窝,凑合能住就行了。

他们常年生活在树上,饿了就在丛林里觅食吃。

魔云天就认识这样一个‘鸟人’。只不过他不是羽民国的土著人,他是外来的,可是已经在这个绿色国度里生活了几万年有余。是个地地道道的羽国人了。

他叫苍鹫。

这是一个非常凶悍的猎鹰的名字,这名字透露出了他的理想和渴望:他最希望自己能像鹰一样翱翔在蔚蓝的天空;他希望能够牢牢的捍卫住自己的领地,而不是时时担心自己的窝被别的鸟人抢占;他还希望能够自由搏击长空,做一个凶悍的霸主。

可惜他没有翅膀,不仅没有翅膀,身材还十分矮小,看上去就像个七八岁的孩童。他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脑袋奇大,最大的爱好就是观察鸟类,而鹰这种动物又是他的最爱,因此对这羽民国里的鹰类十分熟悉。

吃着魔云天带来的肴肉和酒,苍鹫十分兴奋,他撕了一只鸡腿大口咀嚼着,嘴里咕哝出几个字:“找我有事?”

魔云天没说话,从胸前口袋里掏出那根鸟毛:“你看这只鹰你认识吗?”

他眼皮翻了翻:“乌鹫!”

魔云天笑道:“我就知道你认识!乌----鹫,它的主人是谁?”

苍鹫停止了喝酒吃肉,他叹了口气十分为难的说:“这个人,你能不还是不招惹的好。”

“为什么?”

苍鹫想了想,又抿了一小口酒壶里的酒,这才小声说:“这是个疯子。”

“?”

他看着魔云天一脸疑惑的表情望着他,只好解释道:“你看,我住在这个地方,虽然小,吃的也不怎么样,有时候还得和那些鸟儿抢食吃。可是,我也不想死啊,这种日子,我还想再过个十万年八万年的。”

魔云天听懂了,他点点头:“你是怕他杀了你?”

苍鹫可怜兮兮的点了两下大脑袋。

“我不说不就行了么?”

这下他干脆把鸡放在面前的树叶上,“你以为他查不到?这个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他会把他作案之后暴露的痕迹全都抹得干干净净!”

魔云天转动着那根羽毛,“可我不还是凭这根鸟毛找来了吗?”

苍鹫忽闪着大眼,眼睛里流露出惋惜:“你还以为这是幸运,赶紧逃命吧,也许他很快就会找到你。”

魔云天摇摇头,“我等不得他来找我,我这就要去找他。”

“你真不想活了?”

“不是我不想活,是不想独活。我的爱人被他捉去了,我得和她一块儿死。”其实魔云天只是猜测姚贝是被这乌鹫的主人给掳去了,他觉得八九不离十,如果这人是个为财取命的杀手的话,那他必得十分爱财,是个贪财的人都不会舍得杀姚贝的,因为她会孕育夜明珠啊,这要比杀人劫财实惠容易的多。

魔云天从袖口里掏出一枚鸡卵大小的夜明珠,他看着苍鹫那瞪的直勾勾的双眼,“告诉我那人的所在,这个珠子就归你。”

苍鹫狠狠的咽了口吐沫,小心翼翼的问道:“你真的不会把我说出来?”

“绝对不会,我也会把所有的痕迹都抹掉,你以为就他会做吗?”说着魔云天一挥手把他吐得鸡骨头、撕扯的乱七八糟的鸡架子一下子又恢复成一只整鸡。“你闻闻自己嘴里还有酒味儿和鸡味吗?”

苍鹫四处嗅嗅,抬起手看见上面一点油污酒味儿也没有,刚才看见连落下的树叶也回到树枝上,心里始知这人能恢复过去的时光,这是个神人!

那鹄殇不见的能把他怎样,说不准两人能打个平手。

想毕他起身拜了一拜魔云天:“神人大哥,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此去八百里有一座山叫做绿桐,山上长满了梧桐树,此山上只住着他一个人和那只鹰,他叫鹄殇。”

绿桐山不难找,尤其是这是一座只长着梧桐树的山,山顶处有一座白色的石头房子,显然这个鹄殇不是鸟人的习惯,他并非羽国人。

魔云天觉得这石房周围肯定设有结界,以阻碍外来的人等。等他走近了,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没有,什么阻拦措施也没有。

他站在那里思虑了一下,还是决定谨慎些好,毕竟姚贝在他手里,先悄悄的进去探一下虚实。算计好了,摇身一变,化作一只细小的飞虫从窗户缝里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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