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的晚上路灯昏暗,天气寒冷,大街上没有多少行人,但是凉飕飕的北风挡不住少年人的热情,很多京城顽主耐不住冬天的寂寞,呼朋唤友出来玩耍。
大街上时不时就见到几个聚在一起的少年,把自行车踩的跟风火轮似的,铃声摁个不停,一路上,还能听到他们的鬼哭狼嚎。
夏爱国领着小尾巴夏爱党,也跟自己的狐朋狗友,同是大院子弟的朋友,聚在了一块儿。
这些人刚聚到一块儿,就有少年忍不住问“夏爱国,我妈说今天看到一长得特别漂亮的女孩进了你家家门,那女孩是谁呀?”
“对呀,对呀,我今天吃晚饭的时候,也听我妈说了。”
两个少年一开口,其余人顿时来了兴趣。
不等夏爱国说话,人小鬼大,口风不严的夏爱党,想起那个长得漂亮,还给他大白兔奶糖吃的姐姐,就率先道,“那是我大姐!”
“你大姐?”众少年不相信。
“你大姐,我们又不是没见过。”
见众人不信,夏爱党急了,小脸上满是委屈,嚷嚷道,“那就是我大姐!”
夏爱国连忙出声解释道,“那真是我大姐,她是我爸第一个媳妇生的孩子,之前养在老家,前段时间我奶奶去世,大姐在老家孤苦伶仃,我爸就让我大姐来我们家住。”
众少年恍然,“怪不得。”
这种事情他们见得多了,倒也不算稀奇,他们在乎的是那个夏至姐姐长相到底有多漂亮,于是就有少年忍不住,嬉笑道,“爱国,把你家姐姐介绍给我们认识认识呗!”
“对呀,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众少年轰然大笑。
夏爱国想起静静坐在沙发上,安静看着报纸,容貌精致的夏至,忍不住严肃道,“行了,少打我姐姐的主意。在开玩笑,小心我跟你们翻脸!”
夏爱国虽然和夏至不熟,但他们毕竟是姐弟,有血缘关系,在外人面前他们就是一家人,不能让外人看了笑话。
众少年见夏爱国一副严肃的样子,也就闭了嘴,不敢再说什么。
“咱现在去哪儿玩?”
“去澡堂吧,好几天不洗澡了!”
“行,走着!”
少年们顿时骑着自行车,一溜烟儿的向澡堂子而去。
而夏玲也去找了她的小姐妹玩,和男孩子大晚上在外面闲逛不同,夏玲则去了吴家,夏玲与吴家的小女儿吴珍珍交好。
夏玲走进吴家大门,看到吴家人正在吃饭,吴珍珍的妈妈连忙招呼道,“小玲来啦,吃饭了没?要不要再吃点儿?”
坐在饭桌上的吴珍珍对着夏玲笑了笑,也招呼道,“小玲儿,过来一起吃点儿吧!”
夏玲斜着眼睛,眼尖的发现吴家人吃饭的饭桌上摆着一盘儿西红柿炒蛋,这可是稀罕菜。
夏玲只觉得自己口水都快流下来了,眼睛不自觉的紧紧盯着那盘菜,嘴里下意识的道,“没吃呢。”
吴珍珍的妈妈眼角抽了抽,很想给自己一嘴巴子,让你多嘴,都在一个大院里住着,谁不知道谁呀!
夏家的夏玲和自己女儿交好,但是夏玲这丫头每次来他们家,他们家都在吃饭。
吴珍珍她妈妈又比较好面子,每次招呼夏玲,要不要吃点儿?她也就是客气一下,并不是真心想让夏玲吃,可惜夏玲是个厚脸皮,看到好吃的就走不动道,又自认为和吴珍珍真交好,是好朋友,从来就不客气。
幸亏吴家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吴妈妈从小把吴珍珍就捧到手心儿里,她的三个哥哥都在部队,平日里吴珍珍的爸爸也不经常回来,饭桌上也就吴珍珍和她妈两个人。
夏玲也没有丝毫不自在,也不用吴珍珍妈妈招呼,自觉的去了吴家的厨房,拿了个窝头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双筷子。
吴珍珍或许是因为上面有三个哥哥护着,从小性子柔弱,从来不懂得拒绝别人,她觉得自己和夏玲关系好,夏玲在他们家吃饭,也并没什么大不了的。
吴珍珍的妈妈却受不了,暗示了女儿几次,可她这个女儿却像是个木头疙瘩,根本不开窍。
看着夏玲跟饿死鬼投胎似的,一筷子夹了一大块儿黄橙橙的鸡蛋塞进嘴里,大口咀嚼,吃的那叫一个香,红色的嘴唇上沾满了油,吴珍珍的妈妈心疼的倒吸两口凉气。
西红柿炒蛋也就一小盘儿,吴珍珍的妈妈是特意做给女儿吃的,她自己都舍不得。
那夏玲儿就跟饿死鬼似的,没几下,盘子里的西红柿炒蛋就少了一半,吴珍珍的妈妈眼明手快的给自家女儿捡鸡蛋吃,嘴里不停说着,“珍珍,你身子弱,多吃点儿。”
夏玲见盘子里的鸡蛋都被吴妈妈给挑走了,嘴角撇了撇,眼中闪过不屑,心中觉得,吴珍珍的妈妈真是小气,不就吃几口鸡蛋嘛,至于嘛,小家子气!
吃完了饭,吴珍珍的妈妈累的跟打了一场仗似的,忙不迭让夏玲跟珍珍去大厅的沙发上坐着,去说话,她麻利的开始刷锅洗碗。
夏玲则开始拉着吴珍珍抱怨,“珍珍,你知道吗,我们家乡下那个土包子大姐,来我们家了!”
吴珍珍立刻接话,“是吗?那你大姐性格怎么样啊?是不是跟我们家”
说到这里,吴珍珍脸上露出几分不堪回首的模样,“跟我们家那些从村里来的亲戚一样啊?”
吴珍珍虽然性格软弱,但是她有一个毛病,那就是特别喜欢八卦,这也是为什么她能够和夏玲交好的原因。
因为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