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娱乐风暴>第八百九十五章 人贩子必须死刑
个打拐基金,赵泽这月一直在弄,其实更确切的说是要像侦探一样。将那些人都找到。因此。这个事情也是极其庞大的,而真正让赵泽震惊的是,当‘打拐基金’的微客成立之后,让他震惊的是,竟然短短一天的时间,官方微客收到了两千条寻亲的消息。

这么一个数字,真真正正的让赵泽给震惊住了,要知道。这只不过是刚刚开始,甚至华夏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还并不知道这件事。

可想而知,整个华夏,拐卖儿童该有多么的多?

赵泽的微客此时也是写道:“说真的,在‘打拐基金’成立的时候,我想为大家做一些事情,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今天,官方的微客上竟然收了两千多求助的信息。对此,我真的没有任何感动。我有的只是深深的愤怒,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竟然有这么妻离子散的家庭,而这一些所造成的原因都是因为人贩子,所以,我真的很想呼吁我们国家,对这些人贩子判死刑。”

赵泽的微客一经发布,也是被很多人转发--

“没错,支持,人贩子必须判死刑,就是因为他们,让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凭什么要给他们改过自信的机会?哪些被他们卖了的人没法重新来过,他们凭什么可以?”

“就是,支持赵泽所说,必须判刑,之所以如今人贩子越来越多,就是因为这些家伙感觉成本很低,可以说是无本的买卖,只要不被抓住就行。”

“就是,坚决支持将人贩子给判死刑,妈蛋,这些家伙,必须全部弄死。”

……

不得不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谴责人贩子,但是这样的谴责,其实说实话,根本没有任何用,因此,真正最有效果的还是赵泽所说的,直接判刑。

判刑,判死刑,对于这样的渣渣,给他们什么改过自信的机会?

他们又有什么资格可以改过自信?

于是,大部分人都是支持赵泽!

当然,也是有着不少的学者认为,这样只会让人贩子在快要被抓住的时候,铤而走险,直接杀而被拐卖的孩子。

于是,网络上微客上,也是掀起了一翻讨论!

在讨论声中,《失孤》又在影院半个多月的时间,最终下线了!

但是,网络上关于人贩子的事情,还是依旧讨论个没完没了!

“华夏的人贩子是世界上最可怕的魔鬼,他们将孩子关在铁笼子里训练、他们用硫酸烧伤孩子、他们砍掉孩子的手脚、他们弄瞎孩子的眼睛......他们是地道的魔鬼,他们毫无人类的气息。他们为了挣钱疯狂的伤害着我们民族的未来。

我支持赵泽的看法,呼吁国家立法严惩人贩子,对贩卖儿童的人贩子,一经查实立刻枪毙。人贩子其实就是杀人犯,很多婴儿都是死在被拐卖的过程中,很多孩子被人贩子残忍的变成残废一生凄楚,大多数在人贩子的操纵折磨下夭折,没有什么犯罪是超过这种罪恶的,所以对人贩子一经查实应该立即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惨象已经让我们不能呼吸,希望政府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强烈要求对人贩子实行死刑立即执行。”

“不仅仅是死刑,应该对他们采取极刑,因为一个人贩子可能掌握更多的贩卖小孩信息,他一死不是信息就中断了吗,应该更多的折磨让这些坏蛋把更多的孩子找回来,让他们生不如死。老死在高高的监墙里。”

“不管是拐的、卖的还是买的,包括家人包庇罪行隐瞒不报的~!只要确认拐卖事实,逮着就毙~~!!!判什么判?我就不信谁还敢~~!我估计没人愿意为了买个替自己要饭的小乞丐、买个媳妇儿买个儿子之类的就把自己都命搭进七。”

……

总之,支持的一方,却是认为,就是因为判罚太轻,从而才使得人贩子敢如此的嚣张,所以,对他们判刑,用死刑来震慑他们。

可是,一大帮专家却是提出了反对的意见---

“作为一个母亲,我也完全无法想象失去自己的孩子是怎样的痛苦,看到那些照片我也会伤心落泪。但无处宣泄的愤怒不能找错了出口,法律的制定永远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

我为什么不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

首先,因为我国现有法律中对【故意杀人罪】及【拐卖妇女、儿童罪】均有明晰的法律界定和量刑标准。(编者注:可参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四十条)

罪轻罪重,刑罚必须有所区别,否则无论犯什么罪,只要你觉得伤害了我们大家的感情,不能接受,就全判死刑,社会还怎么安定?

其次,如果轻罪重罪刑罚一样重,那犯下轻罪的人会为了掩盖自己的轻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有了轻重,才能让罪犯会有一个趋利避害的考量,至少不至于为了掩盖轻罪而犯下重罪。

举个例子:

一个人拐了一个小孩正在运去卖的路上,警察大规模追捕,逃跑很不方便的情况下,他该如何处理这个孩子。

目前的刑罚来看,在人贩不是法盲的基础上,科学的方法是扔下孩子独自逃走。警察救到孩子之后一般不会再拼命追,而独自逃走的行动力也更强,容易逃脱。

如果拐卖儿童一律死刑的基础上,科学的方法一定是杀掉孩子独自逃跑,因为如果扔下孩子难保不被孩子识别相貌,而一旦被抓就是个死罪,杀人与否没有区别,那何不赌上一把,杀人灭口。

早在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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