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太阳刚出来,我便被艾琳娜的男朋友蓝瑞带到了所谓的血猎总部——一座封闭式的白色圆形建筑。
我在审讯室里坐着,耀眼地大台灯照得括蓝瑞穿着警服的男人非要我重述一遍被吸血鬼袭击时的一些细节。
可是到最后,他们的问题实在是有点……难以言喻。
“牛排吃几分熟的?”
“我不吃牛排!”
“什么牌子的内衣?”
“我……不是问关于昨天晚上的事吗?”
我有些烦躁地把大台灯移开,照的我眼睛疼。
提问我的并非蓝瑞,是一个卖相还不错的年轻警察,不过这个时候我没有兴趣去管什么帅哥,因为见过昨天那只吸血鬼之后,我好像对其他男色都免疫了。
我得承认,那个什么什么裴恩,确实很帅很勾人,不过人鬼殊途,我也没兴趣私下歪歪我和他会有怎样的火花碰撞。
蓝瑞抬起手看了看表,“你是所有人类中,唯一一个遇到吸血鬼后还活着的,所以要好好提问你,并将你好好保护起来,毕竟你身上有他留下的记号。”
记号?是我项下的小草莓吗?想起昨天晚上那个“激烈”场面,现在都还有些脸红心跳,昨天那种感觉,我现在竟然有些留恋!
这是小鹿乱撞的症状表现吗?那让它撞死得了,我现在只想发财,然后坐拥天下美男!
至于记号,好奇心还是催使着我问了句:“什么记号?”
为了证明我身上确实有记号,坐在我对面的警察叔叔站起身越过桌子,扯着我的衣领往下拽。
为了遮住我脖颈上那个该死吸血鬼留下的草莓,我特地换了件保守一点的体恤衫。
不料那个警察叔叔直接解开了我衣领上的扣子,粗糙并且布满老茧的手指在我锁骨上来回滑动。
大哥,你的绅士风度呢?
“在这里。”
他淡漠地吐出三个字。
我打开手机前置,才发现我锁骨上,一团一簇的小草莓中,潜藏着两个小牙印。
颜色红里透着青,不过他并没有咬穿我的皮肤,只是留下了两个青红青红的牙印。
蓝瑞接着解释:“吸血鬼嗅觉灵敏,你被他做了记号,你身上也会附带着他的味道,同时也意味着,你现在属于他领权的一部分。
你身上的味道或许人类闻不到,可是吸血鬼们是都能闻到的,如果被昨天袭击你的吸血鬼的仇敌闻见了,你的处境就相当危险了。”
好吧,我只能自认倒霉,现在我耳边似乎还回荡着,他昨天晚上说的什么,我的血很香甜!
看来以后要少吃糖了。
“那我得在这里呆多久?”我认为他们下一步会说,把我留着,当引诱裴恩上钩的诱饵。
如果他们有把握可以一举除掉吸血鬼,我倒是不介意冒险一试,毕竟我不愿意做什么吸血鬼的宠物。
我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可不能毁在吸血鬼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