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恐怖悬疑>欢遇时光>第四十三章

其他几个人也不戳破,暗暗的笑了一声,也拥着一起走了。

时遇将拾欢拉到自己身边,偏头在拾欢耳边说:“你呀。”

语气里带着呵斥也带着宠溺。

拾欢呵呵的笑了,拉着时遇的胳膊,催促道“走了走了。”

几人去了经常吃的那家饭馆——学姐饭馆。

这个名字是在两年前改了,以前叫什么,也没人追问,所以也不大清楚。

学姐饭馆,可以理解为是学姐开的饭馆。但这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故事。

这家饭馆是一个学长开的,也是q大毕业的。听说在外面闯荡了几年,过的并不如意。

在外工作,天天加班熬夜,没做好被老板骂或者客户骂,都是常事。

日子久了,就越发的想念学校生活和学校的饭菜。于是就萌生了一个在学校旁边开饭馆的想法。

自己创业就不需要受那么多的气。而且和学生在一块,心情也不一样。

这位学长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主。有了想法之后,就立马辞职,报了个烹饪班,边学习,边联系开店的事情。不久就正式开业了。

刚开始只是一个小小的门店,所以只找了一两个临时的兼职来帮忙做点杂事。

这位学长还真的可能真的挺适合这一行的,不到一年,就拓展了门店,还将小小的饭馆经营的有模有样的。

在这里,环境优雅舒适,而且价格实惠。每次到饭点,这里也是人员爆满。

最值得一提的不是这位学长的创业之路,而是在这家饭馆,遇上了自己生命中的那个人。

那位学姐也是这里的常客,这一来二往的,两人就走到一起了。

两人结婚领证之后,这里也就改名为学姐餐厅了。

记得开学的时候,店主为了将这份喜悦分享给大家,还弄了为期三天的全场半折优惠活动。

也是那个时候,时遇他们几人深深的被这位学长的手艺所折服。

现在想来,那位学长心思“颇深”呐。

几人选了一个靠角落的地方,安静一点。让拾欢点了之后,几人便点了经常吃的几个菜。虽然这次是时遇请客,但是作为兄弟,还是不能下手太狠。

吃饭的时候,猴子是聊的最嗨的,其次便是拾欢。

时遇知道拾欢能聊,但是没想到这么会聊。

猴子说的大多是他们几人在学校里遇上的一些趣事,也时不时的爆下几人在私底下的糗事。另外两人则添砖加瓦,将猴子没说全的补充道。

拾欢听的津津有味,也能找到点一起聊下去。

拾欢和时遇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从小到大,小学、初中、高中,两人都未曾分开过。

到了大学,两人才在不同的城市生活。

大学生活和高中生活不一样。大学里你会遇见不同的人,造就不一样的故事,有机会也能去到各个城市,体验一下不一样的生活。大学里是轻松,自由的,不会有人过多的干预你的选择和生活方式。

在高中,就是每天待在一个小圈子里。低头是写不完的作业和试卷,抬头就是熟悉到不行的同学。话里话外讨论的全是题目,就连吃饭休息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

高中的每一步都在踏踏实实的走,每一分钟都算是有它自己的归宿。做的每个选择都是经过慎重考虑的,走的每一步也是备受瞩目。

都是吃过高中的苦,所以才向往着大学的生活。

时遇比拾欢先经历,拾欢也想知道时遇这两年的大学生活是怎么样的。所以从和时遇相处两年的同班同学加室友他们嘴里听到才更真实。

知道他在室友眼里是一位话不多,但很牛掰的人物。知道这些,拾欢心里与有荣焉是什么鬼。

“拾欢,你知道吗,时遇可是在新生军训结束之后就在我们学校出名了,你知道吗”猴子看着又是一年开学季,想起时遇的出名史,便开口问道。

“不知道呀。”拾欢听到这话,一脸茫然,而后看着时遇,有这样的事居然没有告诉我。

时遇似是察觉到拾欢的眼神,抬起头看着拾欢,而后解释道:“这又不是什么大事。什么时候吃饭,你都不在意了。”

夹了一个肥肥嫩嫩的鸡腿放在拾欢的碗里,又夹了几根青菜。

拾欢讨价还价,将碗里的青菜挑出一半放到时遇碗里,然后双手护在碗上,“我只吃一半。”

时遇无奈的看了一眼,将拾欢夹在自己碗里的青菜吃了。

几人看到,啧啧啧,这是越发不知廉耻。

看到时遇妥协了,拾欢这才将头转回来,看着猴子,急切的问:“猴子,时遇是怎么出名的,快跟我说说。”

“我饿了。”刚被秀了一脸,孙晔岚委屈巴巴的说了一句不着边的话。

拾欢灵光一闪,伸手夹了一个满是肉的鸡块,想要给猴子。

但是还没到猴子碗前,就被时遇的筷子截了,看着众人不解的眼神,时遇淡定自若将拾欢夹的鸡块放到自己碗里,而后对拾欢说“他不喜欢吃鸡肉。”

众人……

拾欢看了一眼,猴子碗里还真没一块鸡肉,旁边也没见着骨头,便“哦”了一句。

猴子想着要解释些什么,看到李晋死命的给自己使眼色,便也就不说了。

“时遇你居然这么了解猴子。猴子,你喜欢吃排骨吗,我给你……”

“夹”字还没说出口,拾欢便被一根青菜堵住了口。

然后就听到始作俑者说:“赶紧吃饭了,这么久都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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