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网络游戏>追随神迹>第三百一十四章 米斯里

“吉尔伽美什?”

格林脑袋嗡地一声,不觉语气加重。

“——米斯里?吉尔伽美什?”

如果不是他迅速清醒反应过来,险些把“混沌领主”也脱口而出。

金发黑瞳的双剑男听到格林重复自己的名字,脸上露出讶然的表情,“你认识我?”

只是片刻的思索,格林打算隐藏自己的身份。他摇了摇头,脸上露出笑容,“不,但在我的家乡,‘吉尔伽美什’是英雄王的意思。”

米斯里林看得心中惴惴,才忽然咧嘴一笑,“……看来我还需要多多努力。”说完身子一软塌拉下来,喘了几口粗气,爬到格林身旁与他并肩而坐。

摒着一口气的少年公爵,终于放下心来。但紧接着,他又开始激动起来。

自己一时起意,救下来的人,竟然叫做“米斯里?吉尔伽美什”——如果是在其他地方,或许还有重名的可能,但既然自己身处于前辈戎装之子的记忆当中,那么毫无疑问,这一位“米斯里”,显然就是那最初的戎装之子,哥诺迪亚世界的唯一一位征服之王,混沌领主米斯里!

卢纳在上,这可是戎装之子的始祖!

一念及此,格林偷偷瞥向旁边浑身是血的双剑男,险些忍不住就要纳头便拜。早在追随神迹的游戏当中,格林就非常崇拜这位平定了天下、终结了神祇左右世界时代的伟大王者,那时他根本不知道还有戎装之子这回事,只是觉得在那个黄金白银遍地的时代,能够有勇气和它们对抗已经很不容易,向高高在上的神祇宣战?若是自己活在那个年代,恐怕连想都不敢想。

可米斯里不仅做了,而且还做的极为彻底的,不仅击杀金顶诸王中近半数,封印、驱逐若干,还获得了其他善良阵营神祇的认可。被它们共尊为王者。如果不是他打破了神祇的铁律、解放了青铜的生灵,又在战后将大部分黄金生灵和白银生灵放逐到异界,哪里会有现在青铜遗民和黑铁裔民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在格林所了解的历史当中,米斯里当政的前后十年行事作风大相径庭。可瑕不掩瑜,他的丰功伟绩,是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

只是……

格林又看了一眼身边的“混沌领主”,虽然心里相信他就是那位米斯里。可实在太过年轻,怎么看都不像是未来那个叱咤天下的无敌霸王。

“你对如此狼狈的我很感兴趣吗?”米斯里注意到格林的视线,抬头看向他,“那么,我之前的提议,你是否也一样兴趣盎然呢?”

格林犹豫了一下,并没有立刻应承。

他有些事情想要了解,也有些信息需要传达给米斯里。

“在我给你回应之前,我有些事情需要告诉你。”格林说着,从腰包里摸出一枚金币。递给米斯里,“认识吗?”

那金币是当世通用的适值金币,米斯里当然不认识。他看了看,疑惑地摇了摇头。

“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格林接过米斯里递回的金币,放进腰包收好,“我生活在另一个空间。”

“异次元的旅者?”米斯里眉毛一扬。

格林心里一喜,这可是你说的,我可没骗你。

“也不算是旅者,只是喜欢冒险而已。”格林轻咳一声,谦虚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经过传送门的时候。我遇到了一点危险,没来得及设定锚点,结果随机传送来到了这座树林当中。”

“锚点?”米斯里疑惑地问。

格林一愣,随即想起现在并没有与魔法有关的概念和理论。这些知识还是到中古纪元末期,成立了魔都的第一代魔导法皇恩底弥翁编撰了《以太巴尔魔书》之后,才在整个大陆流行开来。

那会儿混沌领主都死了近千年了。

“就是针对传送门目标的一种信号,是我的世界的说法。”格林随便解释了一下锚点的意思,把这个话题遮过去,“我们萍水相逢。何况我也不知道我会留在这个时间多久,就算是这样,你也希望我成为你的同伴吗?”

米斯里笑了笑,“这样说来,你我二人的相遇便是弥足珍贵的缘分了。”说着,他再一次向格林伸出了右手。

少年公爵看了一眼米斯里被王选之剑划破的右手,伤口还流着鲜血。

“既然如此,过分推辞就是我的不是了。”

格林同样伸出右手,也不管米斯里满手是血,和他紧紧握在一起。

“请多指教了,米斯里。”

未来的混沌领主眼睛一亮,对于格林的应答喜出望外。

“与你相交,这份荣誉当属于我。”

格林心里感叹,米斯里这份谦虚,和对初次相识的异世界之人的信任,还有那种隐晦的求贤若渴,虽然看上去是年轻人的低姿态,但那毫无疑问也是他能走向未来的关键,此类气度,绝对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达到的。看米斯里的年龄,大概也就是二十出头,这和历史上他直面金顶诸王、走上自己的巅峰还差了好些年岁,然而或许他现在还很稚嫩,可能都比不上这个时代的某国之君,但世界之王的雏形,已经在他的身上显现出来。

啧,为毛总觉得我眼里的米斯里应该浑身放金光才对。

格林默默吐了个槽,现在的情况毫无疑问,自己最终被初代的记忆所选中,那么眼前的米斯里自然就是这份记忆的主角,没能亲眼目睹主角光环的具象还真是有些遗憾呢。

两个人靠着石头并肩坐着,休息了整整五分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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