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好看吧?我可是临时起意,突发其想,没想到我这么聪明,做什么像什么,就这么啪啪啪刺了几下,就刺得这么好看,真是太完美了,perfect!”
她得意洋洋、毫不吝啬地赞美着自己的手工,却没发现他的脸色有多么难看。
可他却一直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抚摸着“霄”字周围的肌肤,然后一件一件地将她的衣服拉上、系好,最后将她拥入怀中。
“小傻瓜,你不用这样做,也永远是我的女人。”
他的声音低低的、温柔的在她的耳畔响起。
她一笑,细弱的手臂环住了他的腰,刚刚纹身时的痛楚立刻被她抛诸脑后了。
“我只是怕万一你把我弄丢了,这样会比较好找嘛。”
她的话让他原本痛得难忍的心有一丝的放松,轻声回应道:
“我不会把你弄丢的。”
“当然,如果你敢对我不好,我就、我就不管你!”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她经常贪玩不写作业,妈妈每每都气得不行,多次打骂她还是屡教不改,后来气得妈妈干脆不管她了。记得那时妈妈说过一句话,对一个人最大的惩罚不是不给她吃饭、不让她看电视,而是不管她!这句话她到现在都记得,于是此刻终于有机会拿出来用了。
“怎样不管我?”
他推开她,放到眼前认真地端详着。
她想了想,说:
“比如说,你寒毒发作的时候,我就躲得远远的,不管你。”
他笑了笑,宠溺地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尖,想到了什么,说:
“说起寒毒,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发作了。”
她也装作一副惊讶状,说:
“是哦,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呵呵,好事就是他的病好了,这是大大的大好事;坏事呢就是她不能以此为威胁,要求他做这做那了。
可这在他听来却变了味道,好事也许相同,但是坏事就是他不能以此为理由跟她亲近了,于他来说这才是坏事。
他俯首,额头抵着她的额头,大拇指轻轻地刮着她的脸颊,坏坏的说:
“不管好坏,有些事都耽误不了。”
“什么事啊……”
她正疑惑着,他却突然将她抱起,朝床榻走去。
一夜春晖,一帐旖旎,这个简陋的帐篷成了他们一次又一次爱的归宿,空气中跳动着愉悦的因子,带着他们登上一个又一个兴奋的巅峰。
第二天很快到来,迎着冬日的朝阳,披着瑟瑟的寒风,大军准备完毕,整装待发。
穆九霄特许穆耳等受了伤的人都坐在马车里,他则与林铃儿同乘一辆马车。
一路上除了吃饭休整时间,他几乎都是枕着林铃儿的大腿度过的,粘人的就像个没断奶的孩子。
不像来的时候那么着急,他们用了两天时间,在翌日的黄昏时分才到达昆都。
昆都的百姓似乎早早就得到了他们今日要班师回朝的消息,刚一进入昆都,百姓们夹道的欢呼声顿起,细细听来,全是“冥王无敌,王妃英勇”之类的话。
林铃儿在马车里马上就坐不住了,她还从未受过此等待遇呢,不过话说这消息传得也太快了些吧,看来不是网络时代,这消息传播的速度也不容小觑啊。
她掀开车帘,只见街道两旁挤满了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个个都高举着拳头欢呼着,人人脸上都挂着兴奋的颜色,目光不住地往一个个马车里探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人。
“哇,穆九霄,你看起来看看呐,我也成了瓦倪的英雄人物了,这种感觉好棒啊!”
林铃儿在车里乐得合不拢嘴,
“你说,今后我出门去买东西,他们会不会不收我的钱啊?”
噗……想得也太美了吧?
穆九霄似乎也没想到他的王妃会有如此呼声,他起身顺着林铃儿撩起的车帘往外看了看,随即一勾唇角,把林铃儿拉出了马车。
“喂,你要干什么?”
林铃儿不名所以,只能被动地被他牵着,出了马车,穆九霄抱着她,纵身一跃,在前面几个马背上轻点脚尖,随后便落在了黑风的背上,把她稳稳地放在了身前。
呼……
她轻吐一口气,刚才好像飞起来了一样,有这样一个老公真牛掰啊!
穆九霄带着她高调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并且同乘一匹马,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景象,百姓们的呼声更高了,冥王与王妃已经成为了整个瓦倪的偶像,人们不仅像从前一样崇拜穆九霄,如今又拥护着王妃,在所有百姓心里,已然把他们当成了下一任国主和王后的最佳人选。
她坐在穆九霄身前,不时地向两边的百姓挥手致意,心里想着总统也就这待遇吧,这感觉倍儿棒。
其实她倒不在乎百姓如何看待她,她在乎的是穆九霄的态度,见街道两旁的女子个个眼冒精光地望着穆九霄,而他的怀里却只坐着她一人,他的双手从后面伸过来拉住了缰绳,将她的身体紧紧地圈在他的怀里,生怕她出什么意外似的,这样的呵护他只不出的甜蜜。
脸上的笑容越发地娇俏起来,有爱情滋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然而就在这时,人群里一个轻纱遮面的女人引起了她的注意。
女人穿着一身淡红的衣裳,头上一支金凤步摇醒目而耀眼,由于人群的拥挤,她随着人流不由自主地移动着,那支金凤步摇也随之不停地晃动。
面纱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可就是这双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