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七七,外面的雨很大,咱们去门口看看好不好?妈咪小时候最喜欢这样的大雨了,雨点那么大那么大,好像瓢泼一样,下得地上到处都是水,冒着大泡泡,超级好玩……”
她给七七披了件衣服,抱起她就往外面走,谁料出了内室,映入眼帘的,却是那个熟悉的身影。
阿莫礼正站在门口,缓缓拉开了房门。
外面的雨果然如她形容的那般,下得地上冒着大泡泡,豆大的雨点砸向地面,发出哗啦啦的响声,潮湿的味道携着泥土的芬芳扑面而来,清新自然,让人的嗅觉突然变得舒爽起来。
可是她的心,却没办法舒爽。
“你还在?”
她有些不自然地问。
他没有回头,而是看着外面的大雨,叹道:
“这雨还真是下起来了,看来真应了你说的,恐怕今晚我要在这里住下了。”
她也很想叹气,可惜只能在心里叹了,雨已经下起来了,她还能赶他走吗?
“现在雨太大,我这里也没有雨伞,待会雨小了,我再去吩咐王嫂……”
她淡然道。
话未说完,他突然转过身,眸光中闪着惬意的光:
“那就麻烦你了,老板娘。”
“老、老板娘?”
她睁大眼睛看着他,
“你是在开我玩笑吗?店还没开起来,哪里来的老板娘?再说,就算开起来了,我也是老板,不是老板娘。”
他见她咬着字眼,竟然失笑,那笑有些意味深长,也不再往下接话,而是走过来抱过了七七:
“七七乖,干爹带你去看雨……”
七七见是他,立刻张开双臂迎接,阿莫礼得意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看吧,七七跟他多亲!
他抱着七七走去了门口,雨下起来了,风却停了,房檐上的水成串地滴下来,林铃儿的房间立刻变成了花果山水帘洞。
七七看着水帘,乐得小手挥舞,在阿莫礼怀里直蹦哒,这熊孩子,跟她娘一样,就爱玩。
阿莫礼握着七七的小手伸向了雨帘,七七白白胖胖的小手便去抓雨,冰冰凉凉的感觉先是让她的小脸变了色,随后便咯咯笑起来,高兴得直拍阿莫礼的脸。
阿莫礼的脸被她拍得又湿又红的,可是对他来说,这却是一种认同,得到七七的心对他而言是一种莫大的恩赐。
他不仅让七七抓雨,还以身示法,伸出脚去踩地上的水。
踩一脚,那水花便四溅开来,像是雨中盛开的花朵,七七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看着,急得不行,拼命想要挣脱阿莫礼的怀抱,也想下去试试。
林铃儿没有过去,而是选择在桌边坐下,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一大一小两个顽童,一个是英俊帅气的世子,一个是出身高贵的郡主,这样的画面真的很和谐。
只可惜,七七始终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就算两人相处得再好,也不是。
人不留客天留客,这雨好像跟她作对似的,下起来就没完没了,直到晚饭时间,虽然雨下得小了些,可终究是在下着。
就这样,她跟阿莫礼还有七七一起待了一个下午,阿莫礼逗比一样拼命地卖弄着他的幽默感,想要逗她和七七笑,她看得出来,他很努力地做着这一切。
只可惜,他不是那个对的人,不管做什么,她都没有感觉,对他,除了感激就是愧疚,还有一点点抱歉,不能回应他的抱歉。
王嫂是阿莫礼找来的下人之一,年纪约摸四十岁左右,很是老实肯干,话也不多。
晚饭准备好了,她冒着雨跑过来问林铃儿,晚饭是要在餐厅里吃,还是要在房里吃,见到阿莫礼,她吓了一跳。
“小的不知道公子在这,小的……小的……”
王嫂连忙鞠躬弯腰,对阿莫礼充满了敬畏。
因为这里房间不少,又不是什么王宫王府的,没那么多规矩,林铃儿便将其中一间离厨房较近的屋子设成了餐厅,平日里大家都在那里一起吃饭,今天下雨,王嫂才特意来问她一声。
想是不知道阿莫礼在这里,王嫂很吃惊,林铃儿忙说:
“没关系的,王嫂,今天晚饭就端到我房里来吧,你去告诉楚莲他们,今天我跟公子在这里用膳,你再去收拾出一间房,公子今日会在这里留宿。”
“哎,好,小的这就去。”
王嫂连声应着,转身跑了。
她不过是个普通百姓,不像宫里或是王府里的下人,不懂那么多规矩。
阿莫礼抱着七七盯着王嫂的背影问:
“这几个下人用着还习惯吧?”
林铃儿抱过七七,说:
“我们相处得很好,谢谢。”
这一声谢谢似乎让他不太高兴,他笑着说:
“蓝衣,你我之间实在不必这样客气。”
“不,你对我们母女有恩,一路上帮了我这么多,如今又帮我寻找丈夫,我只说一声谢谢已经很寒酸了,如果可能,等我与拓跋九霄团聚,我会让他好好感谢你的。”
她不只一次地刻意这样说,只是希望他能明白,她与他之间是不可能的,如果他还有其他想法,还是尽早知难而退吧。
“丈夫?”
在她所说的话中,他却挑出了这个字眼,林铃儿以为他又会说什么冷嘲热讽的话,谁料他却只是轻不可闻地冷笑了一声,转而道,
“我不需要别人的感谢,你不是要亲手给我做一身衣裳吗?那可是未来斯南最著名的成衣大师的作品,有了这身衣裳,我别无他求。”
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