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画面在脑海中闪现,昨晚吃饭的时候,阿莫礼好像拿了她的手帕擦嘴……这家伙,已经利用这种方式抢走她好几条手帕了。
也怪她,每次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说的话上面,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做了什么。
罢了罢了,一条破手绢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手绢,她索性用袖子抹了抹嘴角,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书案上的设计图,还好还好,没有湿掉。
昨晚画了一晚上的设计图,不仅画了阿莫礼的,她突发灵感,还多画了好几张,留着以后成衣铺子开起来了备用。
吹灭了蜡烛,她走去了内室,七七还在睡着,睡梦中小嘴不时地咕哝两下,好像在吃奶一样。
在她粉嫩嫩的小脸上亲了亲,她走出了内室,推开房门,雨后清新湿润的空气迎面扑来,用力深吸一口,混着桃花和泥土的芳香,沁人心脾。
朝阳升起,橙红色的光晕洒满天边,她习惯性地朝着南方望去,双手合十放在胸前,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着什么,像是一种仪式。
就这样一直站着,祈祷着,站了很久,久到双腿发酸,她才睁开眼睛,抚住胸口的位置,转身进了屋。
她不知道的是,阿莫礼也起得很早,昨晚她的屋子一直亮着灯,他就一直无法安心入眠,直到刚刚看到她从屋子里走出来,他这才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兀自笑了笑,他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这么杞人忧天了?
见到她对着南方祈祷,他的心脏又紧缩了起来,事到如今,她还是如此惦记那个人?
算算日子,他派去的人应该已经到了拓跋九霄的营地了吧?不知他交给他们的任务完成了没有,拓跋九霄知道这一切之后会如何做,他真的很期待。
今日的早饭是在餐厅里吃的,本来这间屋子有个不错的名字,可是林铃儿嫌弃拗口,干脆就叫它餐厅。
吃饭的时候,小郑子主动抱过了七七,让林铃儿能安安心心地吃饭,等她吃完了,他才吃。
阿莫礼一如既往地做个好男人、好干爹,但是林铃儿知道他将远行,心里轻松多了,对他所做的也不再太放在心上。
如今她心里只急着做一件事,那就是赶快把阿莫礼的衣服做好,赶快把成衣铺子开起来,赶快挣钱,也好借此还一还阿莫礼的人情债。
饭后,她便催着阿莫礼带她去集市上买衣料,阿莫礼虽然知道她的心思,但是也不恼,只说一切都依着她的心思就好。
能宠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于他而言,恐怕是这世上最快乐、最幸福的事。
少有的,林铃儿没有带七七和其他人一同出来,穆耳想要跟着她,却被她拒绝了。
“妹子,凡事不能大意。”
穆耳担忧地提醒着她,在他心里,阿莫礼一直是一个非敌非友的存在,他一直把他列为危险对象。
林铃儿却摇头:
“不会有事的,他就快回宫了,这几天跟他好好相处吧。”
大家都明白她话中的意思,没剩几天了,尽量不要得罪他,更不要与他为难,送佛送到西,他们又何尝不是?
她安排好七七的事,便出了桃园居,阿莫礼一直在门口等她。
门口备了两匹马,都是阿莫礼亲自牵出来的,阳光明媚灿烂,两披白马的鬃毛熠熠生辉,阿莫礼骑在其中一匹白马上,白衣飘飘,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人,真正的白马王子不过如此吧?
林铃儿看着他一笑,扬扬眉,赞道:
“帅哦!”
阿莫礼不客气地对她表示赞同:
“有眼光。”
林铃儿上得马来,往周围看了看,这才问道:
“阿兴呢?我好像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了,昨天他也没跟着你。”
阿莫礼笑笑:
“他很忙。”
林铃儿撇撇嘴:
“他是不喜欢见到我们吧?”
她知道,阿兴一直不喜欢她,更不喜欢所有与她有关的人,好像她是阿莫礼的绊脚石,因为她的存在,耽误了阿莫礼的不少大事。
可是她很想说,她是无辜的好吗?如果可以,她也希望阿莫礼离她远远的。
就在我想法飘远的时候,阿莫礼说:
“他是真的很忙,我派他出去办事了。”
“哦……”
林铃儿夸张地点点头,管他呢,忙不忙与她何干?
“我们走吧。”
她说。
“争取快去快回,不让七七着急。”
他附和着,看起来比她这个做娘的还担心七七。
集市上已是人山人海,他们牵着马有些难行,阿莫礼索性找了个地方把马拴起来,然后带着她在人海里穿行。
小镇不大,但是五脏俱全,这里什么都有,甚至还有一些她在瓦倪没有见过的东西。
顺手在摊子上拿起一个小玻璃瓶,打开闻了闻,浓郁的芬芳扑鼻而来,她蹙眉:
“难道这是香水?”
她只听过古代有香料,香包,香囊,貌似没有香水吧?
阿莫礼看着她一脸好奇的模样:
“你喜欢?”
未等她说什么,摊主见眼前这两人穿戴不俗,忙兴奋地介绍起来:
“这位姑娘好眼力,这是我一个亲戚从西域带回来的香水,在咱们这可是稀罕玩意儿,您看这小玻璃瓶儿,多精致,这可是那边才有的东西,还有这里面的香水儿,也是那边的人才会炼的,这可是从几十种香料中提取出来的精华,每一滴都值一两黄金的价钱,若是洒一滴在身上,我保证您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