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人守青山锋向天>第四十四章 妻女备酒

当军队有了辎重,行军速度就大幅慢了下来。

去时可以一个昼夜急行军三百余里,除了杵恚峰军卒中有近半下阶修士,脚力远超普通人外,那百辆长宽马车也可载运体力不支之人。

取到三万套兵甲后,归路则变得十分漫长,预计需要三日时间才能返还。

在路上,乌梵就没有空余时间将魄甲剩余部位都雕出龙鳞。距离“龙鳞布甲,血自起涌”的破境时间又延长了一些。

幸亏乌梵并不执着于短期内实力的飙升。这次能亲赴大平葬甲冢前,让他的内心受益颇多。

一个人要想变得真正强大,一颗强大的内心比之修途境界还要重要。

身为大修,同时又是一峰之主的刘老汉没有与队伍同行,他早早就抛开队伍返还大平城中。

之所以要亲自带领三千军卒前来起甲,本就是要表明对先烈的敬意,至于返途,他就不需要浪费时间,相比来说此时他尽早赶回大平城统领杵恚峰更为急迫。

江湖意气被压下,不代表着所有的江湖修士都变得老老实实,不造成一丝一毫的麻烦。

戍守大平城的主责,始终要由杵恚峰担之。

距离登山大典已经只剩下二十来天。

厄肆山上,赵旭已经往上攀了二百多丈,途中凭借着天生的机警才躲过几只凶琴猛兽。

以他玄修三阶的实力,只身在厄肆山上存活了这些时日,除却部分运气外,更重要的还是他恶狼般的习性。

十来天的时间里,他就像是头山林中的野狼,捕杀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当做食物,一旦感觉到有超越三阶的凶猛异类接近,他就不管不顾地逃离。

终于,最终被他找到了一条插着大平山海旗的山道,那是大平探索厄肆山开辟出来相对安全的区域。

“果然,大平军一直没有停止对厄肆山的探索。”出身大秦赵阀的他,对大平军与厄肆山相关的事宜也都有着大概的了解。

当日他之所以不顾一切地逃进厄肆山,一时由于心中的狠戾冲动上了头,再者就是他知道厄肆山上虽然充满危险,但只要找到大平军开辟出的安全区域,就能活下来。

给自己起了赵疯狼名号的赵旭在冷静的时候,就会表现出超过常人的机智。

他选了棵大树,栖身其上,不再朝着厄肆山上面走,他心里明白,只有等开山大典过后,数以万计的江湖修士上了山,他在跟着往上登才会相对安全。

“这里有鸟有兔子,近处还有果树,小爷就在此安营扎寨。那两个不中用的,如果我有五阶境界,这时候早就登上一千丈,遇上些机遇也不一定。”

在他看来,两个仆人就是太过瞻前顾后,最后送了死,也让人气愤。

厄肆山三百丈以下,基本人人都可以达到,这里即便有机缘奇物,也早就被人寻完。

越往上,寻得好处的机会就越大,因为从古至今能够涉足高出的人会更少,被得走的机缘也会少。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再次产生出的对于修士有裨益的存在也会更多。

就在赵旭无声无息躺在树杈上休息的时候,忽然传来一声鸟叫,“啾啾”,是幼鸟,可声音却很不同,虽然不大,却有着极强的穿透力。

赵旭坐起身朝声音来处打量着,终于看到有只通体鲜红的鸟从上往下滚着。

那比鸡稍小些的幼鸟好不容易停住身体,站起来蹦跶两下,接着展开赤色双翅拍打,离地才不到半丈,就又掉落在地上,朝着下面滚着。

是一只正在学飞的充满灵性的小鸟。

“血羽王隼?”赵旭心里狂喜,想不到在这里都能遇到血羽王隼的幼鸟,“真是天助我也,这就是机缘呐!”

血羽王隼,哪怕在大平军中,也是极为珍贵的信鸟,不仅飞得高,飞的快,关键时刻,即便远隔万里,只要将它额头血滴下,这飞隼就能飞来。

对于军中之人,这隼简直是梦寐以求的存在。

更为关键的是,这是只还没能学会飞的幼鸟,驯养起来更为简单。

赵旭正欲纵身而下去吧那幼鸟给抓住,忽然自空中传来一声鹰啼,那是成年血羽王隼的鸣叫声。

成年的血羽王隼,不但飞行速度极快,它锋利的双爪,锐利的鹰喙都可对修士造成威胁。

一只成年血羽王隼堪比四阶甚至是五阶修士,这也是它被称为王隼、极其珍贵的另一个原因。

赵旭静静地收回身体,眼睛则死死盯着幼鸟,“或许,能有机会找到这隼的老巢也说不定,到时候连鸟带蛋全都裹走!”

即便知道有实力超过自身三阶境界的成年血羽王隼存在,赵疯狼不但没有退缩,反倒打起了抄血羽王隼老巢的主意。

之前乌梵和林羽与他相遇时,见识到了他变脸之快以及为人的狠戾,却不会想到,哪怕在厄肆山上,哪怕是面对强大血羽王隼,这位赵阀公子依旧能生出这样的主意。

刘老汉回到大平城后,第一件事不是去杵恚峰主营坐镇,而是回了家,找到女儿刘小瑞。

“闺女儿,这些日子咱家囤了不少酒吧?”

“嗯。”刘小瑞从来都不太爱说话,当初还被乌梵等人误会成是个哑巴。

“爹能不能先把这些酒都拉走?”

“可以卖了?”只有涉及到卖酒的事情后,小瑞姑娘才起了兴致。

刘老汉自顾解下甲衣,连内甲都换掉,换成之前那副要送与守冢老卒却被拒绝了的内甲。

“卖是可以卖,不过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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