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重生之好梦时代>第五十二章 生日礼

11月22日,农历十月十五,李建华十八周岁农历生日。

早上七点左右,李建华被敲门声吵醒。

“小五,还没起床呢?”

李建华听到了二哥的声音,睁开惺忪的眼睛,苦笑道:“二哥,这么早,你敲什么门啊,你不知道扰人清梦是犯罪吗?”

李建华说着爬起床,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你睡觉还锁门啊?”李建军笑着问道。

“这是我的习惯。”李建华打了一个哈欠,“什么事啊?”

“那,送给你的礼物。”李建军将一个精心包装的小盒子递给李建华,“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李建华笑了笑,“什么礼物啊?”

“自己拆开看看吧。”

“现在就拆?”

“随便你。”

李建华撕掉包装纸,见到了alkman的包装盒,笑道:“随身听啊,这礼物,我喜欢,我早就想买一个了。”

“你喜欢就好。”李建军乐呵呵道,“你今天要去逛百货商场吗?”

“你怎么会这么问?”

“今天可是你的生日啊,你不想自己买些东西庆祝一下?”

“不需要。外公不是在餐厅订了位置了嘛,晚上我们一起吃饭,就算庆祝了。”

李建军打量了李建华几眼,打趣道:“小五,如果你出家的话,以你的性子,肯定能够成为高僧。”

“出家?”李建华翻了个白眼,苦笑道,“我可从未动过出家的念头,将来会娶一个漂亮的女人当老婆,再生一大堆的孩子。”

“一大堆的孩子?”李建军打趣道,“你未来的老婆肯为你生吗?”

“不愿意,那就休了她。”李建华淡淡一笑,“我看你眼角有眼屎,恶心死了,先去洗脸刷牙吧,我再睡一个回笼觉。”

“你昨晚几点睡的啊?”

“凌晨一点多。”李建华说着把房门关上了。

昨晚,准确的说是今天凌晨,李建华盘坐坐在床上,对着笔记本电脑,看了很多的资料。

放下二哥送的礼物,李建华躺到床上,闭上眼睛,没过一会儿,重新入睡了。

李建华再次起床时,李建军和张英秀都已经出门了,而外公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纸。

“外公,早。”李建华走出卧室,微笑着和外公打了声招呼。

“早!”宋有德抬起后,含笑望着李建华。

“我先去洗脸刷牙。”

李建华洗脸刷牙之后,来到餐厅吃早餐,不时和坐在客厅的外公聊上几句。

洗好碗筷,李建华来到外公身边坐下。

“那,这是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宋有德将装着钢笔的盒子递给李建华。

“谢谢外公。”

外公送的礼物没有特意用包装纸包装,李建华接过盒子,一看就知道是万宝路钢笔。

“试一下,看看好不好写。”

打开盒子,取出钢笔,李建华拧开笔帽,看了看钢笔头,微笑道:“这钢笔很漂亮,应该好写,等会儿再试。”

“等以后,你旗下的公司开张了,你还会写吗?”

“会啊,我觉得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过,以后写的时间不可能像现在这么多,可能一年能写四五十万字。”

“一年写四五十万字,也不少了。”

宋有德喝了口茶,说道:“本来打算给你买块名表的,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款式的,还有,你现在比我有钱了,想买什么名表,自己去选购更合适。”

“您之前不是送我一块名表了嘛,我很喜欢,值得珍藏一辈子!”李建华笑着抬起戴着手表的左手。

“你喜欢就好。”

“外公,您手上戴着的手表,看着有点久了,是不是有特别的意思?”

“是我妻子送给我的。”宋有德微微一笑,抬起手,看了看戴在手腕上的礼物,“她送过不少礼物给我,一场大火把大部分礼物都烧掉了。”

“那个……”李建华犹豫了一下,讪笑道,“外公,有个问题,我不知道该问不该问。”

“有问题就问吧,我们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您的第二人妻子,她娘家没有亲戚?”

“都已经去世了。”外公轻叹道,“我有阵子没有去祭拜她了,小五,明天,你能陪我去一趟墓地吗?”

“可以。”李建华毫不犹豫地点头应道。

“其实,她并不是我的第二任妻子,我先后结过三次婚。”

李建华闻言一愣,好奇问道:“你第二任妻子现在在哪里呢?”

“不知道,我和她分开后,再也没有联系过,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外公沉声道,沉默片刻,又说,“我和她没有孩子,如果有孩子的话,我可能不会和她分开。”

“外公,我看您年轻时候的照片,很帅,当年主动追求您的女孩子有不少吧?”

“有,但不多。”宋有德爽朗一笑,“以前不同现在,那时候的女孩子绝大部分都很保守的。小五,你年龄也不小了,满十八周岁了,都可以结婚了,该找个女朋友了……”

“外公,在内地,男人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我还早呢。”

“这么说,还有四年啊。”宋有德笑了笑,“就算四年后才可以结婚,你现在也可以找女朋友,就算让女朋友怀孕了也无妨,可以先把孩子生下来,以后,还可以让孩子参加你的婚礼。”

“您喜欢孩子?”

“挺喜欢的。”宋有德想到被大火烧死的家人,顿时觉得心痛,用手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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