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恐怖悬疑>诡案组>第十三章 不老真相
衣服穿,到了近些年,捐赠的衣服多了,我就把部分衣服改成长袍来穿。(卢院长补充:虽然李老板他们捐了不少钱给孤儿院,但为了长远打算,院里所有人都很节俭。)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开始时,它们吃得并不多,我和小华少吃了点,留下部分饭菜就够它们吃了。但随着它们数量增加,我就每天都得为给它们找吃的而烦恼。而更让我心烦的是,自从那事后,我就个子就再也没有长高。我本以为自己只是没有长高而已,但几年之后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外貌竟然永远停留在十四岁。

当大家发现我不会长大后,并没有把我当成怪物,反而对我更好,小华还是那么喜欢我,处处为我着想,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可是,我还是怕院外的人会把我当成怪物,所以我就刻意对院外的人隐瞒年龄,并且总是跟小朋友待在一起,让自己的心态能年轻些。没想到,后来竟然养成了一副小孩子的脾气,尤其是跟小华在一起的时间,一点不高兴就会发他脾气,到现在也改不了……

小华当上院长的时候,我躲在身上的蚂蚁数量已经跟现在差不多了。因为它们只要能吃饱就会很听话,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它们,平时都会叫它们做小乖乖。我本以为小华做了院长,我的小乖乖就不用再挨饿了,可是他连我们的两顿饭也解决不了,就更别说给小乖乖弄来吃的。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他发了好几次脾气。

虽然我在小华面前,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但我心里还是明白他的难处,只好自己去给小乖乖找吃的。可是当时能吃的东西早就被人吃光了,我还能到那里找到吃的。

有一次,我帮杨修女埋葬婴尸时(卢院长补充:杨修女十多年前就已经过身了。),她有点事要走开一会儿。她刚走,我的小乖乖就发疯似的全部爬出来,把准备埋葬的婴尸啃得只剩下骨头……之后,为了喂饱它们,每当要埋葬婴尸,我都会找各种借口支走她,让它们饱餐一顿,弄得后来没有人敢去埋葬婴尸。

而这时候,小华又正为向商人乞讨粮食的事情而烦恼,他知道我惹出来的乱子后,和我吵了一架,刚好让妹妹听见了(卢院长补充:她说的妹妹是指袁修女,她当时只有十岁左右。她们俩的感情很好,私下一直以姐妹相称。),她还把这事告诉了杨修女,杨修女便追问我们,我们只好坦白告诉她。她知道我的秘密后吓得要死,但很快就想通了,跟我们说,我之所以不会长大很可能与这些小乖乖有关,提议用它们来泡酒,然后跟李老板他们换粮食。

小华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行得通,就向我讨要小乖乖。当时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且这也许是惟一能让大家不再挨饿的办法,所以只好答应。

小乖乖很听话,我让它们爬进酒缸,它们马上就爬进去了。但是当它们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我肚子里的“母蚂蚁”就会生出很多小乖乖,同时也需要更多食物。而且它们似乎特别喜欢吃肉,尤其是婴尸,那段时间抛进死仔洞的婴尸基本上都被它们啃得只剩下骨头。

因为小乖乖喜欢吃婴尸,而且单用它们泡酒恐怕不能引起李老板他们的兴趣(卢院长突然插话,强调李老板等人不知道药酒是婴尸浸制)。反正当时杨修女就提议用婴尸和小乖乖一起泡酒,那时院里别的没有,但婴尸每天至少有一两具……

至于少龙和俊龙的事情,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兄弟。那天少龙无意中闯进了密室,我怕他会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就把他骗到死仔洞外面,装作不小心把发夹丢进去(我似乎把在死仔洞发现发夹的事情忘掉了),然后让他钻进去帮我拾回来。我本来想用这个方法把他吓疯,可是他虽然被吓个半死,但并没有疯掉。他从洞爬出就说要回家,也不得我回话就骑车跑了,我只好让小乖乖追上去,把他整死。其实,在五十多前,我也用过类似的方法整死一个叫强仔的小男生。不过,他知道死仔洞的事,不肯钻进去,我就直接让小乖乖去追他,把他咬死。

我知道你们继续调查下去,早晚会发现我们的秘密,小华和妹妹又不让我把你们整死,我只好叫俊龙去自首。他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很喜欢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甚至愿意为我去死……

了解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我心中还有一个疑问——周俊龙那桶甲酸去那了?卢院长的回答还真让人感到意外:“真的是用来洗厕的。”

原来,孤儿院的厕所本来很难洗干净,而美珑自被蚁后在身内安了窝之后,每次小便都能冲掉便盘的部分污垢。卢院长觉得可能是因为她的小便中含有蚁酸,于是就弄了些甲酸来洗厕所,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于是便一直都以甲酸洗厕所。

然而,他还告诉我,其实他并没有向周俊龙要过甲酸,只是让对方在货物进出记录上做了些手脚。因为当我们到孤儿院调查时,他怕我们早晚怀疑到


状态提示:第十三章 不老真相--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