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断琴长歌>第四百八十五章 墓穴之前(四)

“不过这个地方也的确似乎如之前那个男子所说,有着极为浓郁的灵力,对如今的你来说,应该算是一处极佳之地,毕竟当年在你体内的封印被破除之后,体内的灵根就已然是偏向了冰的属性。”

竹词听得玄碧琴的这话,也倒是想起自己之前灵根属性的变化,不觉是道:“这一点我倒是也晓得,当年其实在体内那道封印未曾显露出来的时候,我的灵根显现出来的应该算是火的属性,只是后来却不知为何竟是从火转变成了水,后而才是发生变异。”

她想及如此,是问了那玄碧琴一句:“不知道你晓不晓得其中缘由?我自出生之后就从未见过我的父母,却是也不太晓得我的父母当年是如何灵根的属性,不过只是晓得这道封印,当年是我父亲留在我的身上的,或许是因为最后因为这道封印,所以最终我体内的灵根属性,是逐渐偏向了父亲的那般。”推荐阅读tv//

竹词并不晓得胤玄跟灭雪当年的灵根属性究竟是如何情况,所以也无从寻找自身这种变化的缘故,而且当初那些比较旧的典籍上所记载的胤玄的灵根属性,也不一定是真的,毕竟都是一界之主了,如此暴露自身弱点的事情,应该没几个人会做,元素属性的灵根压制明显,克制也明显,所以绝大多数人在有意识之后,会刻意保密。

而且即便真的如那典籍所说的,但最终胤玄留下封印时的灵根属性究竟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毕竟随着修为越来越高深,人的灵根属性不一定就会如寻常人一般的一成不变,尤其是因为在逐渐强大起来之后,也会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神魂境界或者说是修为境界,而不断去寻找各种各样的灵药和灵宝,或者说是就像现在这样,在那种出世的强者墓穴之中搜寻。

这一搜寻,倒也不一定就是之前所说真的是为了搜寻那一位强者当年留下来的各种灵丹妙药,或者说是各种什么灵器灵宝之类的。

一般在那种时候能够留下自己的墓穴的强者,在当世一般都是闯荡出一些名声的,而且在死时也必然是保留着自己的神智,可以为自己规划死后自己的墓穴之中,所要随着自己一起埋下来的东西。

毕竟也算是一代强者,自己也是一步一步慢慢成长起来的,也自然知道前人的墓穴一旦是为人所发觉,会是落得个什么下场,所以有些人不愿意自己死后还不得安宁,就直接不会将自己的墓穴留给后人,也根本不给后人找到这墓穴的机会。

但同样也有些人,死后的确是会留下来一些东西,但当初那些名声甚远的灵宝灵器,或者说是什么灵丹妙药之类的,怕是大多数人也不愿意在自己死后留给外人,毕竟主人死去,灵器与主人之间的契约如若不是当时就被破除,也就是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变淡,直至最终被破除。

这些当世强者对于这些比较有名气的东西处理方式无外乎两种,一种就是将之放到世间各地,使之重新成为无主之物,毕竟这种灵物绝非一人之力可轻易毁去,而且就这么毁了似乎也很可惜。

第二种就是仍旧将之留在自己的墓穴之中,不仅如此,还要专门给后人标识出来,这墓穴之中有着什么东西,而这东西名声如何,功效又是如何,非得说得清清楚楚,为的就是引起后而进入此处那些后人的争夺和斗争。

毕竟人死后一了百了,墓穴还要被千人踩万人踏,而且还要在其中搜刮一空,甚至于还在在自己的墓穴之中打架,争夺,任谁也是不乐意的吧,但这些人选择将自己的墓穴留下来,给后人发觉,却也是有着自己的思虑。tv更新最快//

他们不希望随着自己的死亡,自己身上的绝技也随着身死而逐渐没落,最终在世间没了姓名,一个人在当世闯出的名声不一定能够在他死后还一直存留于世,但是灵器灵宝可以,就比如那玄碧尊者,他死后万年,却因为玄碧琴的存在,世人仍旧没有忘记这个人的存在,甚至于是将之传得神乎其神。

而除了灵器灵宝之外,还有一种东西可以被长久得流传下来,那就是一个人独创,或者说是当世以之为绝技而名扬天下,或者说是为天下人所广为熟知的招式和技法,就如同现今世上的每一个强者,几乎手中都掌握着只有自己会而其他人只见其形却不得其法的独特招式。

如妖皇的邪凰真焰,血凰真身,以及独特的控火术和赋灵于纸,前两者就不说了世上几乎是再找不出来有着如此纯透血凰血脉而且还身具邪凰真焰的人了,而后两者,世上倒不乏人会,但能够做到妖皇那种地步的,也是寻不出第二人,而不说修为,仅仅是从医术上来讲,妖皇的医术可以名冠天下,却也不仅仅是因为她广读医术经验极为丰富,而且是她医人,已然是有了自己的路数,这是旁人即便是想要效仿,也无法效仿出来的。

还有琴色的幽冥真身以及在重新整合妖界之际所展现出来的分形以及对于空间掌握之术,他天生九尾得幽冥猫血脉以及身份的确是给了琴色许多,让他有着世人想模仿也模仿不来的绝技,但即便如此其将之修炼至大成之境,也极为艰辛,许是世上还有与他同血脉之人,但决计无法与他一般路数,更何况琴色独自一人就已然是掌握几大技法,他身上还有着灵兵绝响,一人一兵可分开对敌,合体后又有技法变换,层出不穷。

所以说这两人单独一个行走于世间,已然是极难对付,也


状态提示:第四百八十五章 墓穴之前(四)--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