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行道树杆,把脚轮换着稍微提起,让疼痛得到少许的缓解。可惜,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今天真是诸事不宜啊,以后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得定为看黄历。
此时迟了,任何黄历都已起不到作用了。刘悦思忖要不要在人流如『潮』的大街上不顾形象的赤着脚走。
那是需要勇气的,她欠缺了那么一点儿。
突然,一个盒子在眼前出现,透明的盒身让里面的鞋子清晰可见。白『色』的小坡跟,鞋面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特别之处在鞋跟,彩绘的花草让人感觉这双鞋就是放在草地上、花丛里。
只一眼,刘悦就喜欢上了,但她还不至于昏了头,认为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东西自己就有资格伸手去接。
看向托着鞋盒的人,低着头,她只能从有限的方位看到丁点儿轮廓,好像有点儿眼熟,在哪儿见过?想了想,没什么印象,也不浪费时间,直接问:“你认识我吗?”
鞋盒后面抬一张帅气的脸,最吸引人的就是那双笑意盎然的眼好像会说话一样。
刘悦在心里点头,嗯,跟儿子的眼睛有几分相像,他不会也说是我儿子的老爹吧?
刚一念及,又生气的哼了声,对周泽扬表示强烈不满。要不是他总拿他和斐儿的眼睛相比较,以证实他俩很有父子缘的话,刘悦是不会看男人的第一眼都是看眼睛,再和儿子比较有没有相似之处,以便以事实驳斥他的论证观点。
不过,眼前这人除了眼睛,还有鼻子和嘴也有周泽扬的影子。
她确定,周泽扬不可能有这么大个儿子,难道又是他的一个弟弟?正在问,那人开口称称她为“大嫂”,然后跟她说:“在你的婚礼上,我们见过,你让我给你留了号码,可是你一直没打给我。”
哦,原来此人与婚礼上遇到的自称是周泽扬同父异母的弟弟是同一人。刘悦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用蹩足的理由解释:“不好意思啊,上了年纪的人,记忆力退化了,见过一面没记住。”
其实这不能怪她的。那天,他穿得太正式了,黑西服白衬衣,她记得还开玩笑问他是不是以为参加的不是婚礼,而是葬礼。今天,他穿得特休闲。
浅粉『色』的运动套装在一个成年男人身上穿不出脂粉味儿是很少见的。婚礼那天扎成柔顺马尾的及肩发,此时静中带动,像奔跑中的飞扬,还有那天眼中的阴霾已由明媚的阳光替代。与那天的差别太大了嘛!
既然认识,又是周家的人,那收他一双鞋不算贪便宜吧?大不了给他钱。
“谢谢你的雪中送碳。”刘悦把鞋接过,就在路边换好。那双六寸高跟鞋就成了受气包,被她几脚踩变形后就要丢进垃圾箱。
他拦住了,笑问她解气了没,如果不解气,他可以代劳将其碎尸万段。
“你不如替我把周泽扬碎尸万段。”
她气乎乎的样子,让他觉,问:“你这么恨他,那你为什么要带着孩子和他结婚?”
据眼前这人自己说,他是周大爷同父异母的弟弟啊,虽然两人的关系可能不好,但对外人向他们其中任何一个表示的不满也是不高兴的吧?
赶紧补救。
顺他的问话,她说:“我是恨他呀,谁让他给我买这么高的高跟鞋,脚受罪死了。你想做碎尸万段的事。当然推荐他给你了,只是,你把他碎完了,一定要组合回去。”
他听得啼笑皆非,原来女人的恨可以这样简单,太儿戏太玩笑,说出来只会让人认为是炫耀幸福。
那么,她和他结婚是自愿的?她和他真是有感情的?那小孩子真是他俩生的?他有很多疑问,但立即问出来,会显得太唐突。还是以他哥为话题慢慢深入的比较妥当。
“大嫂,听说哥受伤了,没什么大碍吧?”
真要有大碍就好了,也不会气得我流落街头。这话,她也就在心里说说,她才不会说出来让损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呢!皱了皱鼻子,半开玩笑半当真的说:“有句话你肯定听过‘好人命不长,祸害一千年’,你哥正是祸害,所以你不用为他担心。”
有了之前的感受,这话在他听来又是赌气,笑了笑,指指路边停着车,做了个请的姿势。
刘悦没形象的把眼珠向上一翻,与她这一身优雅装束极不协调,撇撇嘴不满的问:“干嘛?你要去看你哥,把我当慰问品呀?你没看出来我正生他的气吗?”
他很配合的重重点头,肯定的说:“看出来了。”
“看出来了,那你也离我远点儿。郑重告诉你:人在生气时毒素很重的,散发出来的气场都会让人中毒。我不想殃及池鱼。”
说完,抬起脚让他看看她换上的鞋,正要礼貌的道声谢,又觉说谢谢会冤。试问,哪个大男人会没事拿双舒适的女人鞋在大街上溜跶,正好遇到需要这双鞋的人,而且又刚刚好非常合脚的?这还不能说明他早就跟踪自己,别有居心的吗?
见她抬脚后又没有了下文,他疑『惑』的问:“大嫂,这鞋有什么问题吗?”
刘悦给了他一个假笑,意有所指的反问:“你专门为我挑选的,能有什么问题呢?”
他笑了,耸耸肩,摊摊手,不知是褒是贬的说:“大嫂,你很可爱,如果换作其他人,肯定不相信你已经有个四岁的儿子了。”
这话的跳跃有点儿大,可爱与否与有没有儿子、有几岁的儿子是没有因果关系的吧?
也许是有了太巧的送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