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神话血脉>第34章 我是皇帝

这皇上自然是被项峰附体,而重新复活。刚刚他的魂体有被冷风吹散的风险,这皇上刚死不久,其尸体正是一个好的居所。

“皇上,您……您好好的?”

老太监转过头来,看傻了眼,随即扑在皇帝身上,浑浊老眼里哗哗泪流。

西方暗,字不亮,人称西方公公,是当今大夏朝皇上赵喆最信任的奴婢,从先皇时候入宫,至今已有四十年。

他既是赵喆的玩伴,负则衣食冷暖,也是他的贴身护卫。

赵喆,大夏国,当今圣上,本身不通武艺,但精绝书画。帝国上下五千年历史,若说武力最弱的皇帝一定是他,若说笔墨功夫最强者,也一定是他。

项峰取得了身体控制权后,同样取得了赵喆的记忆。

皇帝赵喆,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是书画,二是美女。

当这两点,同时集中于一件事物上时,那他更是爱得痴狂。

李诗诗便是集美貌与才艺于一身的女子,皇帝从宫中偷跑出来,就是为了与她私会,在这雅居小筑里,两人一起吟诗弄对,从床上吟到床下,片刻不离。

赵喆于温柔香中一过就是三天。

谁料到,这女子竟是不知皇恩,私结匪类,暗通梁山贼枭,由神行戴琮,黑旋风李鬼两大头目带队,以神医安全道的缝皮秘术,伪装成侍卫,暗渡陈仓,混入金龙卫编制。再由李诗诗向赵喆撒娇,想吃百里外,刚摘下不满一刻钟时候的鲜荔枝。

金龙卫中即使武功最强的金龙统领,也难以做到一刻钟来返两百里路程。只能由武功在大夏龙虎榜中,排名三甲的西方公公代劳。

可西方暗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敌人,欲谋已久行动。

来回两百里去摘荔枝,他只用了五十息的时间,然,皇上就已被叫戴琮的歹人一脚踢中胸口。包括金龙统领在内的所有金龙卫,先被李诗诗下药,又被伪装在人皮面具之下的自己人,背后捅了刀子。

皇上心脉俱碎,呼吸骤停,西方暗拿回的荔枝,全部跌在地上,零落成泥碾作尘。

他颤抖着双手,尖叫哀嚎着杀向歹人,戴琮即刻被其重伤,以穿灵符箓逃往异世界,躲开必死攻击,黑旋风李鬼与众匪徒则留下拼死抵抗。

项峰刚刚穿越来,正是遇到这样情景。

他把刚刚发生事情回忆了一遍。

很显然这个世界的时间,与血脉地球的时间是不同步的。

附身跑步老太的戴琮在地球作案,少说也有两个星期,而在这叫大夏皇朝的地方,才仅仅过去几十息。对方以穿灵符箓逃避到异次元,结果回来,还是照样被太监逮住。

项峰渐渐理出头绪,就在这时,眼眸一眯,目光被这里的夜空吸引。

与血脉地球一样,这里也是两倍星星浮于空中,彼此挨得很近,如诡异眼睛般一眨一眨,令人毛孔直竖。

表面上看凶命形成,是这方世界的梁山贼寇,取得了穿越世界的方法,不知为何,项峰总有一种感觉,背后的根源与诡异双星脱不了关系。

他说不出理由,只是有种感觉罢了。

无论如何,先把以前的局势稳定下再说。

目光从夜空移下,看向匍匐脚下,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老太监,拍了拍对方因丢了发冠,而乱蓬蓬的额头:“哭什么,寡人还没死。”

那老太监哭得却更狠了:“皇上,奴才明明摸您脉搏已经停跳,那狗屁戴琮的一脚踢在奴才身上倒只算挠痒,但踢在您的龙胸口,您……真没事吗。”

这皇上先天体质就弱,后天又沉迷书画从不练武,还被女色掏空身子,如何能抵挡歹徒那已有火候的一记重脚。

“怎么,你还巴不得我死了?”项峰却是脸色一寒,将弄湿他皇袍的老太监,一脚踹开。

其实,不仅这老太监想不通,一旁的李鬼和戴琮更是想不通!

“狗皇帝,你怎么没死?我那一脚尺厚石碑也能踢断,不对,你的心脏难道生在右边?”

“不对,就算生在右边,光靠脚力余震,也足以送你归西。难道你穿着金丝宝甲?”

戴琮刚刚有了猜测,随即又否定自己。

“不对,李诗诗这小婊,跟你睡三天,早把你真金丝换成了烂铜丝,你怎么可能不死?怎么可能?”

刚刚我自横刀向天笑,大义凛然的他,如今一双眼睛里透露无边恐慌。

人不怕死,就怕死得没价值!

反反复复,十几个赵喆为什么没死的理由,他全想了一遍,却是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

那叫李鬼,持两扇大斧的头目,也瞪大一双牛眼,目眦欲裂间,化装成侍卫的人皮面具崩开,露出里面黑漆漆的皮肤。

“姓戴的,你他娘还好意思自称神行太保?娘们腿吗,踢不死人?”

戴琮被一顿臭骂,脸色灰败得难看,就在这时,他忽然瞥见这个复活后的赵喆,手臂上有一处不一样。

刚刚争斗时,龙袍袖子被撕破,手腕处露出一个苍白色的字迹。

笔画弯折,古朴圆润。

这是一个‘项’字,霸王项羽的项。

这字迹因为项峰刚刚附身成功,连自己都没有觉察,却被苦心孤诣苦发掘事情真相的戴琮看个清楚。

他记得这个项字,在那被称为血脉时代地球的地方,就是一个姓项的家伙屡次阻挠自己。

限于冥冥中某种规则,在那个世界,他智慧被降低,只能遵从本能的竞赛与杀戮。

是姓项的小子用卑鄙无耻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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