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家有王妃初长成>第七百一十三章路见不平来一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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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千帆怏怏不乐的往胡同口走,看到路边一个小姑娘和一个汉子在拉拉扯扯,小姑娘单单瘦瘦,脸很白,头发又细又黄,看上去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她脚边放着一个篮子,里面摆着几双布鞋。

那汉子则是肥头大耳,一脸横肉,身上的衣裳脏兮兮的,一副邋遢相,他手里拿着一双鞋要走,小姑娘则紧紧拽着他,小声哀求,“大爷,行行好,好歹给两个子吧,您不能白拿啊。是我辛辛苦苦熬夜做的呢,大爷,行行好吧……”

白千帆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走了几步,停在一棵树边,指着那汉子,很有气势的说,“你,要么把钱还人家,要么给钱,拿了鞋不给钱,不是明抢么?”

那汉子见是一个面色腊黄的青年,没怎么放在眼里,哼哼冷笑,“小子,少管闲事,快滚,不然爷叫你吃糖炒粟子!”

“哟,那您给我吧,我还真爱吃那个。”白千帆说着,瞟了一眼竹篮里的鞋,虽然样子有些简陋,但这种厚底鞋做起来很费功夫,她能想像出小姑娘熬夜做鞋的辛苦,可恨这个汉子竟然欺凌弱小,当街明抢。

那汉子将小姑娘推开,向白千帆走过来,白千帆站着没动,嘴角还露出一丝笑意,汉子见她这副模子,倒有些犹豫起来,停在两尺开外,威喝她:“趁爷没发火,快滚!”

白千帆冷冷一笑,“我怎么能滚呢,糖炒粟子还没吃呢,”说着,突然出手,对准身边的树就是一掌,树卡嚓一声,应声而断,汉子与那小姑娘皆是目瞪口呆。

白千帆朝汉子勾勾手指头,“来吧,你请小爷吃糖炒粟子,小爷却要打得你满地找牙。”她吸了口气,左手掌,右手拳,摆了个起式。

汉子看了那棵树一眼,虽然树不粗,可也有小孩的胳膊粗细,换作他是没那个本事的,再看那青年从容淡定,举手抬足象个练家子,好汉不吃眼前亏,他恶狠狠瞪了白千帆一眼,扔下布鞋走了。

白千帆把鞋子拾起来还给小姑娘,“给你,以后到集市上去卖,那里人多,卖得动些,遇到不讲理的,就嚷嚷着报官,不要怕他。”

小姑娘把鞋推回给她,“谢谢大哥,这鞋值不了几个钱,送给大哥穿。”

“我不要,你留着卖钱吧。”

小姑娘很执着,一定要塞给她,白千帆哭笑不得,说,“你这鞋子忒大了,我穿不了啊!”她提起袍子给小姑娘看。

小姑娘很惊讶,“大哥您的脚怎么这么小,跟个姑娘似的,不过我家里有一双,您跟我回家拿吧。”

白千帆自然不肯去,小姑娘说,“大哥,刚才那人是我街坊,是个好吃懒做,欺软怕硬的主,他刚才吃了闷亏,指不定在哪守着呢,您好事做到底,送我回去吧。”

她这样一说,白千帆只好答应,拎着篮子,送她回家去。狭长的胡同七拐八拐,走到一半,她问,“你敢把我往家领,万一我是坏人呢?”

小姑娘扬着头冲她笑,“不会,您是好人,我能瞧出来。”顿了一下又说,“大哥真厉害,一掌就打折一棵树。”

白千帆笑得摇头晃脑,“我哪有那本事,那棵树上有裂痕,是生了虫蛀的,里面估计都空心了,我瞅准了才敢发那一掌,要不然树没折,我胳膊折了。”

小姑娘瞪圆了眼睛看她,半响卟哧笑出声来,“大哥还是厉害,唬人的本事一等一的。”

俩人说着话,进了一处院子,房子倒比她刚才在八柳胡同的看到的李家还要好一些,只是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小姑娘叫她坐,忙着倒水,又翻箱倒柜找吃的,想招待她。

白千帆说,“你别忙活,我坐一下就走的,你家里人呢?”

小姑娘滞了一下,轻声说,“我爹娘都死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对不住,我不知道……”

“没事,都过去了,”小姑娘笑了一下,“爹娘虽然走了,但给我留下了房子,我有个地方住,总不至于流落街头的。”

白千帆看着小姑娘强颜欢笑的样子,仿佛看到了小时侯的自己,一样的可怜,一样的胆小,也一样的坚强。

“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余,叫余小双。”

“平日里就靠卖鞋度日么?”

“嗯咯,小时侯娘做鞋的时侯,我在一边看,后来他们走了,我就慢慢回忆着做,刚开始做的不行,料子都废了,可心疼了,后来做得多就好了,就是卖不上价钱,平日里还接一些针线活回来做做,不然吃不上饭啊。”

白千帆心里一动,说,“我跟你一起住怎么样,你免了我的房钱,我让你每天吃得饱饱的。”

余小双吓了一跳,说话都磕巴了,“大,大哥,男女授受不亲,怎么好住在一起噢,要让人说闲话的。”

白千帆笑着把嘴上的痦子扯下来,恢复了本来的声音说话,“我不是大哥,是大姐,扮成男装是为了在外头行走方便。”

余小双张了张嘴巴,半响,如释重负的笑起来,“原来是姐姐啊,姐姐愿意同我一起住再好不过了,咱们可以搭伙过日子。”她还有些扭捏,“我原来就想有个姐姐,这会子倒如愿了,真好。”

“小双,姐姐会照顾你的,”白千帆握住她的手,“姐姐也是一个人,在京城没有自己的家,租着房子住,明儿个我就去把房子退了,省下租金给你买肉吃。”

“肉?”余小双的眼睛一亮,自打爹娘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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