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恐怖悬疑>总裁:亲爱的,我诈尸了>Chapter106.白风月大美女到此一游

收到何暮朝命令的管家和佣人们都对白风月很客气,不过白风月一时还没习惯当公主的日子,于是将他们都打发走,自己逛了起来。

真的好大啊!如果说自己那儿算是水晶宫的话,那何暮朝这儿简直就是座灵霄宝殿!

白风月一路参观一路感慨着。这里真奢侈啊,整整六层楼,而且根据目测,每层楼的挑高至少有五米!这还不包括一层大厅的在内!要说一楼大厅,那真是晃瞎了白风月的双眼,因为一楼的水晶吊灯都赶上一辆卡车那么大了!

逛着逛着,就逛到了何暮朝的书房。

白风月好奇地走进去,进去一看,果然是“书房”!只见这间大概一百平的房间里,四面墙壁有三面都是书,而且好多都还是自己不认识的书。白风月仰头望着四面八方的书籍,觉得自己遨游在了书的海洋!瞧瞧,这边还有梯子,爬上去就可以够到最顶上的书!不过虽然白风月很想爬一下试试,但她肯定是不会那么做的,因为她害怕自己平衡能力差,会摔下来。再看书墙,白风月认得的字只占了一面墙,其余两面大多都是英文的,有一小部分是俄文,还有些不知道是法文还是德文什么的,总之自己不认识。

除了壮观的书以外,白风月发现其实这房间里的布置还挺简单的。正对着门有一张办公桌,办公桌后铺着一直绵延的墙角的羊绒地毯。除此之外房间里再无其他。

男人的办公桌很简洁,上面只有一台电脑和一个马踏飞燕的摆件,摆件旁边是一只碳素笔,碳素笔旁边则规规矩矩放着一摞纸张。

白风月看着笔和纸,忽然心血来潮,拿起碳素笔、抽出一张纸,就开始在上面涂涂画画了起来。

一分钟后,她完成了一幅作品——一只简笔画的猪。白风月看着自己的作品,弯弯嘴角,然后在下面写上白风月大美女到此一游,还写下了年月日。接着,她又用碳素笔从猪的身上延伸出一个箭头,箭头下方写上了何暮朝的名字。

弄好之后,她将纸张折成了一个“心”的形状,然后夹在了一本书里,随后又将书放回了原处。

一个小小的,不为人知的恶作剧就这样完成!

做完恶作剧以后,白风月便离开了书房,去逛别的地方。

走着走着,又走到了何暮朝的房间。

进别人房间要先敲门的,这是最基本的礼貌,但如果这房间没有人呢?那就另当别论了。想着,白风月自然而然地推开了何暮朝卧室的房门。

何暮朝的卧室在顶楼,整间卧室大概七十平的样子,卧室里有一整面墙的的钢化玻璃落地窗,炽白的光线无时无刻不照进来,使得整个房间明亮无比!这里对于从小就有落地窗情节的白风月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落地窗外是面积不小于半个房间的阳台,阳台上比较空,只有角落里有两张太阳椅,其余的地方什么都没有。有点浪费啊,白风月觉得,不过也许何暮朝是不想阳台上放太多东西,觉得那样会遮挡住照进房间里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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