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咖啡店外,莫重别才消了少许气,挽住白风月的手臂,忿忿不平地朝她道:“月月,你别听丛雪飞胡说,她摆明了就是污蔑何暮朝的,你可不能被她那种卑鄙的小人给挑拨了!走,我送你回家!呃,那个,咱们是回你公寓还是回何暮朝的城堡?”
春夏交替的五月,艳阳高照。
白风月裹紧身上的外套,白着脸,试着用最后的一丁点儿体温稳住即将暴走的情绪。
有些凉的风扫过她木木的小脸儿。
“我们,去医院。”半晌,她缓缓地开口道。
“月月!你不能信丛雪飞的话!她就不是个好东西!这也许就是她故意做的圈套!”莫重别焦急地道。
然而,白风月不为所动,只轻轻地低下头,声音轻的如同空气。
“至少她怀了暮朝的孩子,是真的。她刚才和暮朝,就是来这里谈这件事的。”
艳阳依旧高照。
另一阵轻轻柔柔的凉风拂过。
白风月再度紧了紧身上的衣裳,冻的直寒颤。
白风月的话再度惊呆了莫重别。
何暮朝……和……丛雪飞……
上床了?
我……了个大去……
这一次,不光是白风月,连带着莫重别都冷了起来。她没有办法相信,一向将月月视若珍宝的何暮朝,那个在月月失踪的时候疯了一样的男人,居然会做出这种事……
这是……真的另有隐情,还是所谓的知人知面不知心?
五月,看起来并没有比三月暖和多少。
在白风月的强烈要求下,莫重别陪着她来到了医院,但秦明下午没有上班,于是她们便去了秦明的家里。
秦老爷子是个工作狂,秦明更甚,他甚至为了能在医院有急诊的时候更好地随叫随到,直接在医院对面的高层上买了一套房子。
秦老爷子还在的时候,白风月来过几次,因此知道这个地方。
很快,白风月和莫重别两个人就来到了秦明家门口,然后按响了门铃。
门铃响了很久以后,秦明才出来开了门。见到白风月,他只是皱了皱眉,并没有表现出有多惊讶。
白风月跟随着秦明进了屋,然后看见秦明的办公桌上横七竖八地摆放了一堆书面文件。
“这是……”白风月看到有些文件上面还有她的名字,于是便疑惑地问道。
秦明没有去接待白风月,显然,他现在也没有为客人端茶倒水的情绪,更何况,白风月也算不得是客人。一阵沉默过后,秦明只是很萎靡地在办公桌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都是那个怪老头留下来的,这里有他生前就签了字的遗体捐赠书,有房产赠送文件,有股份转让书和一些他生前连我都不知道的遗嘱。”
秦明淡淡地笑着,眼泪一滴一滴往外涌,却都被他倔强地在眼角边缘就抹了去。
“那个口是心非的怪老头,生前总是说我情商低,觉得我会找不到媳妇,总是跟我说等他死了之后要把所有的财产都上交给国家,一分都不留给我。可是你看。他居然背着我给我留了这么多东西。呵,都那么老了还那么幼稚,说谎也就算了,还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再说,谁稀罕他的遗嘱,谁稀罕他的财产。”
秦明说话的声音很喑哑,喉结不断地哽咽,每说一句话,便在眼角拭去一把眼泪。
秦明从小就很崇拜秦老爷子,觉得他是个英雄,是个非人类,因为他能创造很多奇迹,救活很多人,让很多哭着的人最后哭着哭着就笑了。所以,从小秦明就立志,长大以后一定也要成为像秦老爷子那样的人,甚至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够超越他,也能救死扶伤,创造更多的奇迹。
为了自己的理想,秦明很小的时候便学了很多与他年纪不相符的字,识字之后就开始博览医书。他小的时候没有什么爱好,每天放学之后的唯一消遣就是研究人体解剖模型,然后去翻看各种父亲撰写的医疗手札。由于学习成绩优异,医学方面又有极高的天赋,因此才刚刚上了初中的他,就被美国着名的医学院破格录取了。从此,秦明便正式地踏上了追赶父亲的道路。
由于他的年纪和班上其他所有人的年纪都不对等,所以,班里的女同学都把他当成弟弟。而他毕业那一年,也不过才18岁。18岁的他原本应该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由于他非常优秀,在大学期间就已经拿到了不少的医学贡献成就,赢得了不少学妹们地芳心,但他的愿望还没有达成,因此他不允许有别的事情来分散他的注意力,所以一直没有接受任何一个人的爱意。他告诉自己,在追逐父亲的道路上,他要全力以赴,容不得半点分心。
接着,他在追逐的路上越走越远,走的越远就越发现,他需要学的东西就越多。然而,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想要在一个领域有所成就,有所突破,就必须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那个领域上,这也就是为什么,秦明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找过女朋友的原因。
因为从来没有接触过异性,平时的时间也都贡献在医学领域了,所以他的人际交往这一块比较薄弱,也就造就成了他在秦老爷子印象中的“情商低”。
白风月也低着头,眼泪不由地掉下来。秦明现在的心情,她是最能理解的,因为白励当初也是说走就走了,并且还在走之后留给了她一大笔遗产。
她站在那里,原本想问的问题,此刻也问不出口了,她甚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一下面前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