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回去,不回去,就是不回去!妈,您别忘了,当初可是您一再强调美国是多么多么好,15岁的我才勉强独自一人来美国留学的,既然您觉得美国这么好,现在又为什么非逼着我一定要回国呢?!”
席默晨对着电话那头狂吼着,片刻之后,他才由一头愤怒的雄狮化为一只温顺的绵羊,“好,好,好。我知道了,今晚我就坐飞机回去!”
见儿子答应了,席默晨的母亲贾怡也就不再那么蛮横了,她欣慰的说道,“那倒不用这么急,反正你已经答应了。默晨啊,你一个星期之内回来就可以了,到时候我让老刘去接你。”
挂了电话,席默晨无精打采的对着正在卧室里欢欢喜喜的布置婚房的未婚妻安娜说,“安娜,我可能要回国了。”
安娜只顾着沉浸在婚约的喜悦中,哪里听清未婚夫说了什么。“什么?”她边漫不经心的问,边继续往墙上粘贴红色气球。
席默晨走到安娜身边,举止轻柔的阻止了安娜手上的动作,然后继续有气无力的说,“安娜,我妈非逼着我回去,这次我必须要回中国了。”
安娜回过头,笑笑,丝毫不在意的说,“阿姨又不是第一次逼你回去了,这有什么的?”
“可是这次不一样,她说只要我不答应回去继承家业,她就要和我断绝母子关系,而且从她严厉的语气里,我知道这件事再也没有任何的商量余地了。”席默晨一脸的无奈。
听出了事情的严重性,安娜脸上的笑容顿时烟消云散,陷入一张苦瓜脸,“那该怎么办?”
怎么办?问的倒是轻巧,要是知道怎么办的话,一向无所不能的席默晨至于这么不知所措吗?
席默晨和安娜是哈佛大学的同级校友,在大二上学期刚开学不久,因一次社团交际舞会,二人结识,并迅速的热恋起来,而且他们都还是彼此的初恋。
对于他俩的在一起,并没有人感到有任何的意外,因为他们是那么的般配。席默晨是校草,安娜是校花,二人都是大众情人,绿草配红花,才子有佳人。
郎才女貌本不算什么,更为重要的是,郎有情的同时妾也有意。
现在席默晨已经研三毕业了,这么算下来,二人成为男女朋友已有六年的时光了,而且就在昨天晚上,他们还举办了一场小小的订婚宴,并计划一周之后再举办一场由十多个人参加的小型婚礼,此外他们还打算长期定居美国。当然这些都是瞒着双方的家长的。
订婚礼的见证人只有两位,一位是席默晨的哥们,是个高大的美国男人;一位是安娜的好闺蜜,是个苗条的印度女人。
谁知道,订婚宴之后的第二天上午,席默晨就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使得两个人原本云端上的好心情瞬间跌落到谷底。
这可真叫人闹心,哎,真的是喜后必有忧啊。
现年25岁的席默晨,刚拿到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不久,是个典型的高智商学霸,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再学就精。多次拿到系里和校里的奖学金,甚至还拿过两次国家级的奖学金。
如果他只是一个学霸,倒也没什么好令人羡慕的,关键是,他还是个超级的高富帅,185的身高,在中国人里算是鹤立鸡群了;作为中国第五大上市公司——席氏天下的子嗣,他明显是一个超级富二代;他的帅,可以拿明星彭于晏、陈坤、杨洋来做参照,除了表情有时比较严肃外,简直帅的无法无天。
安娜是个家住伦敦的英国人,一头金色的秀发,瘦削的脸颊,笑起来是那样的灿烂而美好,再加上一双天空蓝的眼眸,简直美的不可方物。而且她还非常善于穿搭,时髦明丽的服饰又着实给她的美加了不少分,要是再化个淡妆,那就只好拿仙女下凡来形容她了。凡是安娜所到之处,男人们都忍不住驻足去欣赏她的美貌,但是又因为这些男人大部分都有自知之明,所以也不敢主动上前搭讪;女人们则会议论她漂亮的衣着,想要为自己以后买衣裤时做个借鉴。
这天中午,席默晨和安娜在一家高档的中餐厅里吃了一顿美味的午饭,可是明眼人轻而易举的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们是在暴殄天物,因为从他们进食的木讷表情和缓慢动作来看,那明显是味同嚼蜡般的在敷衍肠胃。
用餐半个小时之后,二人的餐盘里,最少都还剩下7成的食物。这时席默晨夹起一块爆炒牛肉的筷子送到了自己嘴边,想放入嘴中,但却突然停了下来。
他唉声叹气了一下,然后又无力的把牛肉放回菜盘中,他忽而抬头,两眼发光的看着安娜说,“别沮丧着脸了,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你可以和我一起回上海啊。”
这也叫主意?这么简单的想法,一向聪明伶俐的安娜怎么可能会想不到?简直无语了,所以她白了一眼席默晨。
但是席默晨却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她是不愿意和自己一起回上海。
他略显失望的问道,“怎么,你不愿意和我一起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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