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朝开明王的侄子,杜汶山是很难得走出湔山,来到部落里面胡乱走动的。
他天生就是个富贵命,爷爷是开明十一世,自幼便备受宠爱,父亲乃蜀国上卿,虽然无缘一方君主,但却也自己请命来到这小小的湔堋,当上了无忧无虑的奴隶主。
他是个只知道享乐的纨绔,但这并不代表他头脑简单,四肢无力;相反,他手段阴狠,为人险毒,经常以笑脸示人,却暗中捅别人刀子,是个活生生的笑面虎。
他身后跟了三个随从,还有十来个被铐住的奴隶,如行尸走肉般紧跟其后。这些奴隶他用腻了,本准备去市场上换上两个,免得面前天天都是熟面孔。
“嗯?这市场今日是怎么了,饶的如此拥堵?”
杜汶山远远望着市场,眉头微皱,平日这里虽然人声鼎沸,却也不至于拥挤到这般情况。但现在是怎么回事?不仅门口堵满了,就连围栏外还有不少人争相观看,难怪部落里面的行人都显得少了。
话音刚落,便有一精壮汉子道:“汶山君,翁山愿去一探究竟!”
杜汶山头也不回,冷冷说道:“去吧。”
郫翁山嘴角一抽,却也不得不应:“诺……”
哼!要不是阿父让我多与你相交,本公子如何会做你的随从?
郫翁山乃是羌族族长郫击的独子,力大无比,而今暂时依附于杜汶山之下乃是郫击的意思。开明王招揽勇士的事情他们自然是知晓,但因为当时没有贿赂使者,所以丧失了最佳的时机,郫击只能寄希望于开明王的侄儿杜汶山。
但杜汶山似乎并没有帮助他的意思,收了郫翁山当狗使,却丝毫没有提起举荐一事,渐渐使得郫击父子不满了起来。二人关系看上去依旧融洽,若不是郫击能忍,双方其实早已势同水火。
而对于杜汶山而言,郫击父子不过是随手可以抛弃的棋子,自己并没有必要去迎合他们。不过一个族长罢了,如何与自己一个王族比拟?
郫翁山受了股闷气,愤愤的朝市场奔去,过了片刻便面色不快的回来,说道:“汶山君,听闻乃是神之子莅临……”
“哦?氐族的神之子……难怪会有这么多人围观。”杜汶山丝毫不感到惊奇。
郫翁山连连摇头:“并非如此,只是……唉!汶山君自去观看吧!”
……
为了将所有族民的眼球抓住,泰甲自是费了番力气。方才市场门口一块巨大的岩石入了他的眼,他便抬着那块石头走进了市场,这般作为,自然吸引了百分之百的目光。
当他将这块巨石丢在那卖竹简大叔的摊位上时,那大叔整个人都不好了;而当他知道此子便是闻名于世的神之子,立马态度恭敬了起来。
至于般这块岩石的原因,其一自然是吸引目光,其二嘛……
“好!”
“这银杏画的可真妙!”
“我还是觉得刚才那头驴要好看一点。”
“屁!那是马!”
但听一阵惊天的鼓掌声,整个市场中颇为热闹。而这道声音响起之前,泰甲刚刚完成了第二幅画。
没错,就是画。泰甲虽然字写的一般,但画画却是一把好手,无论是水墨画、水彩画还是素描,在他手中都是信手拈来。
而这块石头的作用,就是用来给他当桌子的,自然,还有两个人帮他按住了纸。
另外一旁,那卖竹简的大叔还在努力的写着自己大篆小字。
泰甲画的第一幅画乃是《马踏飞燕》,这玩意儿相信不用多介绍,只要是个人都多少了解这一点。此画一出,博得一片喝彩;而泰甲成画速度极快,一旁的大叔第一卷竹简还没能抄完。
忘记说了,泰甲邀请大叔与自己一同比赛,只为突出纸的实用程度。这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竹简只能写字,而且很细小,考验写字人的书法功底。
而与之比起来,纸不仅能写字,还能画画。最致命的一点是——一卷竹简和一卷纸的重量、占用空间的差距实在太过恐怖!古人说学富五车,若用竹简堆砌的五车书,其实还真挺少的。
第二幅画泰甲画了普通的山水水墨画,就是此间风景,一气呵成。待得众人屏气之时,泰甲在右上角又题了一行小诗,便成功完成了整幅画。而此时,那商人的第一卷竹简刚刚风干。
“秒啊!竟然还有这么方便的东西用来写字!”
“嘿,你这话说的,好像你会写字一样!”
“……哼,我虽然不会写字,但只要是会写字的人,遇上这宝贝还不得高兴坏了?”
“别说话了,快听神之子怎么说!”
众人正嘈杂,泰甲忽一伸手,此间便瞬间安静下来了。
“我靠,怎么这么多人?”
刚才泰甲只忙着画画,哪知道这不知不觉间就突然多了这么多的人?这远远看上去,得有五六百号人了吧!
好在他心理素质还是极好的,连忙镇定了下来,说道:“诸位族民,在下神子泰甲,远道而来,若冲撞了诸位的生意,还请见谅!”
此话一出,又是一阵骚动。
“你们听听,人家神之子说话多么……多么那啥,那个,好听!”
“根本不像是小孩!”
“一点架子都没有,真是难得!”
泰甲待得声音小了,又是说道:“此番来此,便是推销这个名叫‘纸’的商品。诸位皆知,当今只有两种物什可做书写用具,其一乃是竹简,其二乃是绢帛。竹简厚重,绢帛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