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手拈起一支狼毫来,狐疑地打量了一会儿,皱起了眉头。
不可能吧?
就冲他那绝不肯和生人一起吃同一桌饭的洁癖劲儿,再怎么也不可能这样啊,我可以肯定地说,写完字扔那儿不洗毛笔什么的,对那家伙来说,这种事完全不存在的好吗?
好吗!
莫非是我错怪他了,他根本就不是自愿的?难不成这家伙被人绑架了?哇,敲诈勒索啊,不过身为王爷那么有钱应该不差那点赎金吧?
可万一那人的目标不是钱呢?
会不会被威胁啊?会不会有危险啊?会不会被杀掉啊?!
算了算了,不能乱竖旗帜,这些事情现在还不好断言,但是不管怎么说,至少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此反常,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当当当当!”
众所周知,每当剧情发展到这里,就该是我洛大神探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在无人注意的角落旮旯里寻找着每一根蛛丝马迹,靠着缜密的逻辑一步一步推理出犯人,然后被所有人围在中间齐声高呼:
“洛樱大人赛高!”
“洛樱大人无敌!”
“洛樱大人智谋天下第一!”
……
就这样,百姓们的呼声响彻云霄,震耳欲聋,只因着众人对神探的感激与敬仰之情油然而生,有如那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这,便是最最正确的发展方向,也是最最合适的情景画面,只有这样才能突出我作为女主的存在感,才能将我原本智商不算太高的印象从读者们的脑海中彻底抹去。
快哉!妙哉!不,简直是优哉游哉!
倘若真是这样,也便就是另一个故事了,到那时,故事或许就该改叫《阴围钢嚎狱监匿》或者《》之类带有一些悬疑味道的名字了。
遗憾的是,并没有。
没有找到有什么大用的蛛丝马迹也就罢了,还没有什么能够真正派得上用场,靠得住的逻辑,而对于犯人究竟会是谁,更是完全没有一丝头绪——令人绝望的糟糕事情远远不止如此,最可怕的是,我还是个没什么脑瓜的猪猪女孩儿。
通俗点说,就是不但不怎么聪明,还有那么一丁点儿笨……
抱歉,怪我平日里动不动就爱吹嘘,遇到事情却第一个打退堂鼓,让各位失望了,嘤嘤嘤……
噫!我怎么也开始“嘤嘤嘤”了???
糟糕糟糕,正事没干几样,反倒被那厮传染上了这些个没用的口头禅,真的是太太太糟糕了啊!
双手无力地抱住脑袋,这一刻,我只觉头疼欲裂,不由仰天长啸: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根本不是一部探案片啊!!!
如果书名不是现在的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是《神探吓洛客》,或者《美人心悸》什么的,我或许还会被分配多一点智商,奈何这天杀的作者似乎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么多,随随便便就给了我一个宛如路人——不,是根本连路人都不如的智商!
我的心好痛!
我绝壁不是亲生的罢!
我甚至都怀疑是不是因为她自个儿智商就不高,怕给我设定得太高之后根本就圆不回来才这么做的!
想到这里,我恍然大悟,正想发一通牢骚,忽然感到背后仿佛有一双发着光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我,登时就给我盯出了一身冷汗来,马上紧紧闭上了嘴巴。
作者什么的,真是可怕的生物……
其实,我在房间里发现了一些诸如带着墨迹的毛笔、掉在柜子前地面上的衣服、梨木圆桌上的半杯酒之类,除了能证明他不是自行出走以外,堪称毫无用途的东西。
这并不能使我松一口气,反而还让我更加担忧了。
我突然有点恐慌。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他真的被人给抓走了,只靠我一个人的话,真的真的可以救得了他吗?
我是会将他平安地带回来,还是单纯地跑过去送个双杀?
不得而知。
但胜算不大。
我跑回自己的房内,翻了翻所剩不多的积蓄,暗暗下了决心。
就是在一个明月高悬的夜里,我同楚奕成了亲——至少在别人眼里是这样。
那晚的月亮又圆又亮,硕大无比,像个金黄金黄的葱油饼一样,尽管被乌云遮住,但它终究还是跳出了那桎梏,将自己的光芒倾泻到人间,分给每一个愿意看到它的人与兽、花与树、江与湖。
许安然说,月亮的光是偷来的,它自身根本就不会发光。
这话我是不信的。
当然不信了,这样的傻话,他以为他是在骗傻瓜么?
不信你瞧,它高高地挂在夜空中,皎洁的月光洒将下来,均匀地铺在大地上,照亮了行人的路,缓解了思念的苦,点亮了黯淡的心。
它不就好好的在那儿吗?
当初在姑苏王府内遇刺的时候,我欠了这混蛋王爷一个大人情,尽管是这家伙一厢情愿地擅自救了我,我仍是十分感激的,毕竟他终究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一直都希望能够有机会报答这份恩情,却苦于迟迟没有机会。
而如今,终于可以有机会将这份人情还给他了,我应当感到由衷地高兴才是啊!
我将旧衣裳中藏着的几张皱巴巴的银票轻轻取出,小心翼翼地摊在案上,用指尖细细抚平,长出了一口气。
三千两。
足足三千两。
这已经是我全部的积蓄了。我轻轻闭上双眼,感受着它因为被藏匿太久所压出的褶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