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古妖血裔(原来我是妖二代)>第二十六章 新人胜旧狗

李羡鱼的第一反应不是回头,是以平生最快的速度一个小鹿乱跳,跳到祖奶奶身后寻求庇护,想了想,觉得不保险,便跳到三无身后。

然后他才回来,看到自己之前所处的位置,站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年轻男人,他的喉管被人割断了,浓稠的鲜血染红了胸襟。

“咝!”

李羡鱼倒抽一口凉气。

所以,祖奶奶刚才是和他在说话?

“你们能看到我?”年轻人抹了抹血,端详一男二女。

李羡鱼也在端详他,注意到这家伙并没有白内障,除了毫无血色的煞白脸庞,他的眼神与常人无异。

悄悄捅了捅三无的腰,示意她赶紧除魔卫道,但三无没动作,保持着呆萌安静的姿态。

祖奶奶解释道:“他不是怨灵。”

李羡鱼指着他:“都这样了还不是怨灵。”

祖奶奶恨铁不成钢道:“灵体死而不散,皆因执念,而执念多种多样,并不是只有怨气。”

年轻人环顾自身,道:“我死的虽然不太优雅,但我心中并无怨气。”

李羡鱼心中大定,咳嗽一声,道:“兄台,在下李羡鱼,乃秩序维护者,专门清理流连人间的阴魂鬼魅,阁下既已死,何不速速散去。”

年轻人沉默片刻:“咱们都是现代人,好好说话。”

李羡鱼:“哦。”

年轻人道:“我叫张晨,其实我跟了你们很久,从你们踏进那一家的门,我就注意到你们了。”

李羡鱼惊道:“s县老板就是被你缠上的?”

张晨点点头。

祖奶奶闻言,顿时恍然,“难怪我嗅不出怨气,原来并非怨灵,既然如此,你为何纠缠人家。”

李羡鱼附和:“为什么?”

“奶油的腿是s县的店主打断的,”张晨目光落在萨摩身上:“它是我的狗,打狗也要看主人不是么。他虐待我的狗,一报还一报,我缠他一段时间,令他体虚气弱,噩梦缠身,自然便会放过他。”

李羡鱼恍然大悟,一切问题都解开了,难怪店主梦到的是男人,难怪要打断他的腿,这是主人回来给爱犬报仇了。

“我早该动手的,只是前段时间他母亲头七回魂,不准我靠近他儿子。”那哥们说:“即便含怨而死,心里终归惦记儿子,这就是母爱。”老公太难缠

漂泊在大城市,无依无靠,两个单身狗相互取暖。狗捡回了一条命,人有了一个伴儿。

狗把人当主人,人或许也有在那么一瞬间把狗当家人。

李羡鱼嚼着羊肉,听的津津有味:“可你还是抛弃它了,为什么。”

张晨沉默半天,挤出一丝苦涩的笑容,“因为女朋友,后来我交到了女朋友,也不是本地的,我追她的时候可辛苦了,交往之后,在我的提议下她搬来与我同居,节省了一笔房租,但她也养狗,养了一只孙红雷。”

李羡鱼惊道:“孙红雷?!你确定吗。”

“是斗牛梗。”张晨道:“它俩老打架,奶油天天被欺负,我女朋友也不喜欢它,觉得家里有一只狗就够了,建议我把它丢了。我自然不同意,我俩没少为这事吵架,直到有一天,下班回家,我女朋友新买的包包被咬破了……”

“然后你把它丢了?”

“嗯,”张晨点头:“我没有选择,那天我们吵的很凶,她甚至说了分手,不把狗丢了,我俩就结束。女朋友和狗之间选一个,你怎么选?”

“等一下,”祖奶奶突然打断,义愤填膺道:“何其不知体统的悍妇,竟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忤逆丈夫,甚至威胁。这样的女人,在我那个年代是要休出门庭的。你堂堂七尺男儿竟如此惧内,浑身没半点男子气概,礼崩乐坏,伤风败俗。”

李羡鱼感动的泪流满面:“祖奶奶,时代不同了,现在是女人当家作主的年代。您也不是一睡百多年,还看不清这世道?”

祖奶奶反驳:“瞎说,就算跟着你爸的那些年,我也没见过这种悍妇。”

中国腾飞的二十年,也是男人地位一落千丈二十年呐。

李羡鱼叹道:“没办法,你要知道,我中华大地上,至今还有三千多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单身狗。”

以手抚阴坐长叹,畏惧房价不可攀。

“那天晚饭之后,我带着它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就在这里,把它栓在了这颗树下。我并不觉得自己欠它什么,只当我俩缘分已尽,它不再是当年的小奶狗,缺了我一样能活,而我也该走自己的路。就当彼此是生命中的过客,缘尽了,便分道扬镳吧。”

这就过分了,李羡鱼虽然不是爱狗人士,却特别痛恨那些胡乱丢弃宠物犬的人。

“寂寞的时候喊人家小甜甜,后来新人胜旧狗,就说缘分已尽。呵,男人。”李羡鱼吐槽一句,想起对方好歹是个鬼,自己不该这么皮,忙端正态度:“您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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