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轻舞的言语中带着怨恨,亦有对世事的厌倦。如此一个年轻的姑娘,如何会对人生产生如此的恶意。
武自生并不否认,剑是用来杀人的。
“剑,必然会见血。”武自生道,“一个人可以因他的喜好而滥杀无辜,也可以被英雄拿来拯救苍生。剑没有错,不过是人的错。莫轻舞姑娘就是用剑杀人,也是杀的坏人,就是那用剑的姿势,也应当是极美的。”
莫轻舞一笑,道:“武公子入了这江湖,切莫以貌论品。一个貌美的女人,她的手上也可以沾满鲜血的。有可能,越是貌美的女人,他手上沾染的越多。越是貌如天仙,越是容易欺骗男人。可有时,却是难以骗到她爱的那个男人的心。”
她已经来到了小窗前,望着万荷湖上的粼粼波光,有如碎银。红绿的灯光,昏暗的烛火,这天地,又变得安静。
夜,已经深了,带着微微的凉意。
此时莫轻舞一定在思念着某个人,而且还深爱着。
武自生自然不懂,他可没有爱过一个女子,从来没有过。而他只知道,月光落在这红衣姑娘身上,真的很美。
天明时刻,武自生就到了城主府之前,问了一下那两个守卫,白衣书生可否出来了。
不错,白衣书生已经走了。
白衣书生早已从城主府走了,还给武自生了一些消息。此刻,那守卫就把那封信给了武自生。
“武兄弟,我这猴儿淘气,往后的日子你多担待一些。若你要来找我,我便在荒外九龟山等你大驾。”
今日,天朗气清。风,似乎还有些大。
那猴子抢过信封,也不在意,随手扔掉,就扯着武自生的头发。书生不管它了,似乎还有一点高兴。
这白衣书生,还读书人!这猴子,这泼猴,这猴爷,我是真的惹不起。这下半生,算是栽在猴子身上了。
荒外,多么危险的地方,平常人可敢踏出这中土诸地半步。两个字,找死。荒外猛兽之多,可不是人去的。可不知这猴子,是不是荒外猛兽,留在这里,多危险啊。武自生的性命受到了威胁,很大的威胁。
在这刹那间,武自生有一种欲要自寻短见的冲动,自此结束自己悲惨的一生。愁,白发三千丈;苦,檀口吞黄连。书生,死了爹娘的憨杂种。
似乎都没了心情骂那没爹娘的孤儿书生,如今最重要的,还是思考如何摆脱这猴子吧。
小疯子还在头上瞎蹦哒,蛮开心。武自生越是愁眉苦脸,它越是跳得起劲。这多少年,只有武自生欺负别人,今日起,便是被一个畜牲欺辱,没了王法。
算了,武自生直接去了群仙楼外的小吃街,点了很多烤猪蹄子,而后将小疯子放在那里,又告诉它自己去趟茅房,溜之大吉。
一步三回头,再也没了小猴子的半根毛,心中很是高兴。如何形容,那是见到了大胖猪一般的女子,也是美若天仙。
确实,武自生撞到了一位肥胖的女子,就像一座小山一般,好生魁梧。那胖女子啊,一笑,武自生的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不过,还好有人接住了用东西接住了呕吐物,否则颜面尽失。那是一个很乖巧的小猴子,还在眨着眼睛,一手一个大猪蹄,一手扯着武自生的衣角,接着脏东西。
武自生的意识仿佛失掉了好几个时辰,耳边嗡嗡作响,眼前也一阵昏黑。这猴子,怎么就这么聪明,怎么就这么厉害。
而后,武自生垂头丧气地走在大街上,头上又坐着一只猴子,一只欢乐的猴子。随后,他到布庄去换了一身干净衣物,很是俊朗。可惜,武自生根本乐不起来。
身旁走过了很多人,有卖糖葫芦的,还有卖玩具的,还有佩剑的名流,然后是一个佩着刀的人。
一双手就那样搭在了武自生肩膀上,那是一个很熟悉的人。
“是你啊!”武自生无精打采说道,可他下意识便心中暗自叫苦。
孙琅冷着一张脸,腰间还是那一柄长刀,眉宇间透着冷冽:“在下孙琅,那一日,若非你救了我,恐怕我早已凶多吉少。”
武自生见他似乎并不认识小猴子,说道:“在下武自生。那一日不过是巧合,救你也不过是一个医者的良心。”
孙琅这几日的面色依旧不好,似乎还沉浸在那些悲痛的事情中,未曾走出来。他还是勉强一笑,道:“今日我请客,到小客栈一坐,报答你对我的救命之恩。”
这似乎,武自生很高兴,今日的饭又有了着落。不过他可不差那一点银票,他缺的是将这凶猴子带走的人。
这猴子关系着武自生的前途和命运,一切美好都在它身上搭着。这,这当如何是好。想到这里,武自生又愁眉苦脸。
就这样,两个愁眉苦脸,内心低沉的两个人就沉默地向着客栈而去。
可孙琅带武自生去的,并非平常的客栈,而是这封落城鼎鼎有名的群仙楼。武自生拉着一身紫色袍子的孙琅,说道:“孙大哥,这地方可并非一般人去的。你瞧,进去的都是些,嗯。”
孙琅平静道:“是这里了,没错。”
一瞧,武自生就知道孙琅可不是有钱人,而是那种很穷的人。看来,这又将是一次紧张而疯狂的土匪餐。
这群仙楼就是不一般:龙凤雕的四角屋檐向着天空飞去,顶尖的悬空葫芦向外喷着烟雾,将群仙楼笼罩了大半。门口那两个五大三粗的守卫面平静如水,瞧着进出的权贵。
这门如何进,还是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