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大唐农学院>第三十一章 集议
,本金没收。”

李胜对于张菘的回答很满意,点了下头,又问道:“如果占田过限者,该如何惩罚?”

“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十亩加一等,超过三十亩以上者,仗六十。百亩以上者,徒刑一年。”

“好!”

李胜更加满意了,说道:“既然有朝廷的法度,那你们说说,对于本县出现的土地买卖的事情,该如何处理?”

崔明川自李胜摆出了问题,就没有开口。因为李胜说的这个问题,他崔家买的土地最多。崔家的当家人崔恒,自从当上崔家的家主,这十几年来,就没有停止对土地的热爱。在崔六和一些下人管家的实施下,崔家在清河县多出的田地,已经超过了两万亩。如果按照律法,一亩十鞭子来算,能把崔恒打成肉泥。如果按照李胜的想法,全部退还给百姓,就不用鞭子打了,心疼就把崔恒心疼死了。

崔明川对于这件事,他不敢说话,说什么都别扭。按照大唐律法来说,他身为县尉,就该秉公执法,追回买卖的土地,重新还给农民百姓。以情意来说,他是崔家的四爷,维护崔家的利益,是他应该有的责任。崔明川现在说什么,都不行,索性不说话。

“县令大人,按照大唐律法,是该追回田地,还耕于民。但是你也知道,私下买卖土地,已是普遍现象。如果我清河县先开了口子,那么我们就成为了众矢之的,先不说官位,就是清河县的乡绅也不愿意。如果乡绅全体撒手不干了,我们还怎么管理乡里?”

厉宏才说的这些,李胜之前就考虑过了。乡绅也是世家大族的一股力量。这些人都是一些,有文化的小地主,或退休返乡又或者是长期闲赋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还有就是宗族元老和一些有影响的人物。

这些人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乡绅阶层在古代有很高的政治地位,扮演者朝廷、官府政令在乡里社会贯通并领头执行的角色。朝廷和官府如果有什么政令、法令,如果想要百姓知晓,乡绅这个角色是必不可少的。

这也是文化知识不普及的弊病所在,平民百姓中识字读书的人很少,可以忽略不计。那么政令下达到他面前,他不识字,你不是白下了吗?难不成让官吏们一家一家的读不成,这样的话,要多少官吏才成。所以乡绅的存在感,就显示了出来,他们可以帮这个忙,他们这样做也显出了他们的地位与声望。

乡绅的地位还体现在经济上,他们拥有土地多,房产多,承担的赋税也多,最主要就是他们对百姓有支配能力。比如说领头修建水渠、道路、捐款救灾、荒年周济、稳定民心等。所以说乡绅在古代,有不可动摇的位置。

李胜此时抛出这个问题,虽然对百姓有利,但是触动了乡绅和世家大族的利益。说实在的乡绅没有一个不是占地过限的,这些多出来的土地,不是私自开荒出来的,就是买卖回来。如果李胜真的要按照律法来衡量,每一位乡绅都要拉出去打死为止。世家大族,也会和崔恒一样,能打成肉泥。

李胜知道其中的关节,李胜此次没有要针对谁,只是想减轻百姓的压力,能让他们有田耕,有饭吃,不至于饿死。对于乡绅李胜还真的不想动手整治,他也不敢自掘坟墓。

“厉大人,你们没有理解我意思,我是说不准买卖土地,所有买卖的土地要收回,还耕于民。对于开荒所得土地,我不但不追究他的责任,并且还会上书皇上,免了他的赋税。但是对于买卖得来的田地,他们必须返还,这是不能商量的,这是朝廷的法度问题。本官可以不追究他们的罪责,但是也不能任由他们压榨百姓不是?”

崔明川一听李胜不追究罪责,就知道李胜不是向着崔家来的。但是崔明川也知道,要想让自己大哥,把吃进肚子的田地,再吐出来门都没有。崔明川也知道,李胜此事是必将实行了,虽然李胜拿出来讨论了这件事,但是想要阻止李胜实行,是万万不能的。李胜此人虽然年轻,但是从上次的事情来看,李胜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一种人,只要他认定了事情,谁都挡不住。

“李侯爷,明川以为,此事可行。百姓有其耕,则不生乱。百姓有粮,心中不慌。这是维稳之道,也是惠民之道。清河乡绅定会明白侯爷的苦心。”

李胜万万没有想到崔明川会站出来支持自己,自从上次崔明川将崔六、崔文广、崔亮等一帮崔家的人绳之以法,李胜觉得崔明川是壮士断臂自保其身。

崔明川是崔家的四爷,具李胜调查,崔家在清河的田产已经超过了五万亩,买卖得来的酒超过了两万亩,要是全部追回,想必崔家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答应。

“崔县尉,据我得知,崔家在清河县买卖的田地,已经超过了两万亩,不知崔县尉要不要做这个领头人?”

满堂的官吏都看向了崔明川,想要看看他怎么回答。在坐的除了几位外地的官吏,其他诸人不说全部占田过限,但是又大多数人都有买卖和占田过限的行为。如果崔家都低头了,他们自然要还耕于民。

“李侯爷说笑了,崔家做主的不是下官,下官自然不能左右崔家的决定。但是下官名下有田两千亩,我愿意交出全部多出的田地,只留下朝廷的授田。至于其他人,下官就不能左右了。”

崔明川这一招很好,他抛开崔家,率先做出表率,任谁都挑不出毛病。李胜也看出来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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