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小农民大时代>54:杜丽莎(为解封的诸位上帝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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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些醉意,可大志说的话我还是听进去了大半,说的最多的自然是一些感恩言谢,以后让我有什么困难就找他的话。

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下午县电视台的记者来他家采访了,不仅是他家,其他三家也去了,那个记者一个劲的问我的情况,还打趣说是不是看上我了。

至于其他的,我就记不大清楚了,主要是酒劲上来我的脑子有些不听使唤了。

喝到最后,我只记得大志也喝多了,他老子也红着一张脸,非要拉着我俩学什么刘关张来个桃园三结义。

到底结拜没结拜,我不知道,反正半夜渴醒我便发现躺在了自家的炕头上。

白酒喝多了别人是啥反应我不知道,反正我是渴的要死,我个孤家寡人还不开火,哪里有热水可喝,加上头晕的厉害,跳下地舀了一瓢井水就喝。

再一觉醒来时已经是大天亮了,还是那句老话,年轻就是资本,所有的难受和醉意统统被我甩在了昨夜。

一看外面的天已经大亮了,我赶忙跳下床,抄起家伙朝着大壮家跑去,抓了两个窝窝头后便直奔牛圈而去。

村民们早就把牛送来了,正在议论我今天还出不出坡时,我出现了,甩起鞭子赶着牛进山了。

见义勇为的事已经是过去式,而且采访也录完了,虽然我还没看到自己在电视上啥揍性,但我敢肯定一定比现在要帅。

日子还得继续,钱还得攒,不然拿什么给王敏买首饰,是虚名还是恩情,唯有真金白银。

把牛轰开后,我扛着头在山沟沟里寻起了药材。东一头,西一头的一天下来倒也弄了小二百块钱。

好几天没去李长山家,今天再去时,我发现李长山一下变的热情了不少,而且主动和我套起了近乎,还对我竖起了大拇指说我干了件大好事。

李长山的态度突然转变,让我有些不适应,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一项眼高于顶,没正眼看过我的李长山放低了姿态,我感觉自己的面子一下从指甲盖大小暴涨至了碾盘大。

是人都好面子,更不用说我一个十六七的男人了,被他这么一夸,我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当然脸上要收敛了不少,虽然刻意压制了不少,可眼中还是难掩的露出了自豪和骄傲。

伟人说过,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而我的这次骄傲险些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当然这是后话。

从李长山家出来后,我想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人尊敬,就得干出让人尊敬的事来,没有哪个人会看得起一个怂人,和怂人做朋友。

现实,这就是**裸的现实,活着必须面对的现实。

以前我还没注意,经李长山这么一‘点化’我豁然发现,村里人对我的态度一下客气了不少,以前在路上看见我从来不正眼瞧我,甚至嘲笑我是二姨子的人现在都主动和我打起了招呼,就连**嘴李国英跟我说话也客气了不少。

我的存在感瞬间爆棚,甚至幻想着村里再发生点儿童落水的事,让我再表现一回,当然我也知道这个想法很缺德,可想起大家伙看我的眼神,我就是管不住自己脑子,本能的冒出了这些混账念头。

“我算是明白了,为啥李常亮要死气白脸让人给他也录个镜头,这真要是上了电视,他再去镇上开会啥的,指定有不少人主动跟他打招呼,甚至给他点烟也说不定。”

我晃晃悠悠的朝着我家走去,刚一拐过大山家的山墙便看到了我家院子里站着一个身影。

大山家和我家本来就是前后院,两家中间只隔着一条两米多宽的黄土街道,再加上我早就拆了院墙和大门,是以我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城里人打扮的背影。

城里人和我们农村人虽然都是人,但若是把这两种人放在一起,明眼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因为从小的生活环境不同,所以身上的气质也不同。

这种气质你可以模仿,可以学习,甚至可以伪装,但却无法真正改变,那位大诗人的话就是最好的证明,乡音未改鬓毛衰,虽然意境有些牵强,但事实就是这样,苍老垂暮的时候,你就会自然而然的暴露出你的出生。

咳,跑题了,言归正传。

杜丽莎,就是我救的那个叫毛毛的孩子他妈,她就是我说的典型的城里人,不仅体现在穿着上,还体现在她的气质上。

同样的背影,她就站出了别人无法站出的高贵,这点我们村没有一个老娘们能做到。

看到这个明明生过孩子,却依然妙曼的背影,我一时间竟然有些痴醉了,直到她喊我的名字,我才清醒过来。

她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我面前,用一种感激中又带着挑逗笑容望着我。

看到她的笑容,我慌乱的低下了头,有自卑的原因也有刚才偷窥她背影的紧张。

“杨过,谢谢你救了我们家毛毛。”

“咳,您别这么客气,我想是个人看见都会救的。”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只能用咳嗽掩饰着尴尬。

“我叫杜丽莎,如果不嫌弃,你就叫莎姐吧!”

“莎姐,您找我有什么事吗?”我问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

“说好的今天请你吃饭,饭都做好了,就差你这个主角了。”

“噢噢,对不起,你看我这脑子,您稍等一会儿,我回家换件衣服。”

哪知她却拦住了我,并接过我肩膀上的铲棍头而后放在了我家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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