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法敏真把自己当做***大国了,自己都是被大唐册封的国王,而今还来册封别人,每次看到这个所谓的册封“诏书”,我都禁不住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金法敏的“诏书”说长不长,但大家应该也没耐心,
我就把几条俱有冷笑话效果的提出来吧:“……公(安舜)避危难于山野,投单身于邻国,流离辛苦,迹同晋文(晋文公重耳),更兴亡国,事等卫侯(康叔,卫国第一任国君)……”“……夫百姓不可以无主,皇天必有以眷命,
……主于祭祀,非公而谁?……”“……策命公为高句丽王……”金法敏在幽默了后人的同时,也表达了他的真正目的:“……公(安舜)宜抚集遗民,绍兴旧绪,永为邻国,事同昆弟……”
高句丽已经灭亡,被纳入到大唐的直接统治之下,金法敏却承认了反唐的安舜伪政府,那他的最终目的就很明显了:扶植反唐势力!真是忘恩负义!在册封安舜为伪高句丽国王后,金法敏作为“宗主国”,按理,得打理点赏钱。
赏赐的种类很丰富,有粳米、马、绫、绢、细布、绵。那赏了多少呢?有明细,我们来见识下“宗主国”新罗的大手笔:粳米2000石;甲具马1匹;绫5匹;绢10匹;细布10匹;绵15称!金法敏真是做了一桩只赚不赔的买卖!
册封安舜的目的,是利用,利用他高句丽王室后裔的身份来号令高句丽遗民群起反唐。后来的事实证明金法敏成功了,继剑牟岑之后,高句丽内纷纷涌现出多股反唐势力。
同时,对于安舜的能力,金法敏还是比较清楚的,靠他来抵抗唐军,开开玩笑可以,当不得真!于是,册封其为高句丽王之后,金法敏就把安舜安置到原百济领地的金马渚(今韩国全罗北岛的益山郡)供奉起来了。
原百济领地的金马渚?原百济领地?百济?公元660年,唐灭百济之后,在其都城泗沘设置熊津都督府来管理百济故地,这应该是大唐的领地,金法敏缘何将伪高句丽国王安置在此?因为这里已经被新罗侵占了!
熊津都督府在成功地挑起了高句丽遗民的反唐运动后,金法敏向原百济故地、即我大唐的熊津都督府领地发动了大规模的进攻。注意,这里显示的是“大规模”。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在此之前,新罗早已经开始慢慢蚕食百济故地了,只是规模不大,今天占个小城,明天偷块小地,顶多就是个小偷小摸的行为。
每次偷完之后呢,总是心虚,用今年赵本山小品的封山之作《有钱了》里沈阳第二精神病院患者宋小宝的台词就是:“大爷,我心理素质不好啊。”
那心理素质不好,怕被收拾,就得道歉啊。于是金法敏偷完之后就派使者到大唐请罪。使者的说辞呢,没有记录下来,我觉得继续用宋小宝的台词也可以“大爷,对不起啊,我错了,我第一次干这事儿,我发誓以后我再也不干了。
这个,这个袜子就送给我大娘,穿上它老性感了,肯定能征服你。
……”不过,金法敏送来的不是袜子,是“磁石”,大唐要着玩意儿也不知道干啥用。哎哟,扯远了。继续回到原题!
就这样,金法敏就做起了职业小偷,大家知道,但凡做这种事情,基本上都是一开始心虚手颤,但是随着次数的增多,胆量就慢慢变大了,于是,金法敏从起初的“心理素质不好”慢慢发展为“胆大包天”了。
量变导致质变!金法敏已经成功地转型了,经历过多次的偷窃历练,他已经由职业小偷转变为强盗了,学会了明火打劫了!公元670年,即大唐咸亨元年,新罗文武王10年,秋七月。
新罗“举兵讨百济”——《三国史记》新罗本纪三路大军进入百济,经过短短一个月的战斗,就侵占了百济82座城池(百济也就200城),斩敌9000余级!平均每天攻占近三座城池,新罗战斗力暴增!不过,看问题,我们要相对地来看,被新罗侵袭的百济故地在战前是怎样一种情况。
此时的百济故地即大唐的熊津都督府势态如何?名为百济故地,实为我唐领土。面对新罗,竟然不堪一击,丧师失地?
不可思议!我们从熊津都督府的来源开始说起吧。公元660年即大唐显庆五年,灭国专家苏定方率军灭掉百济后,唐政府在百济故地设立了包括熊津在内的五个都督府(其余四都督府为马韩都督府、东明都督府、金涟都督府、德安都督府)来管理百济故地各州县,除了最大、最重要的熊津都督府最高长官由大唐亲自任命唐人
(如首任王文度及后来的刘仁愿、刘仁轨等)或者百济人(如原百济太子扶余隆)外,其余都督府及下属州县的长官,皆采取“济人治济”的原则,“擢渠长,为都督、刺史、县令以理之”
——《三国史记》百济本纪到公元665年,即大唐麟德二年,因百济复国、唐军兵力不足等原因,大唐对百济故地各行政机关进行了调整,将五都督府合兵为统一的熊津州都督府,都督府仍治泗沘城。
现在的百济故地也就是熊津都督府,都督为扶余隆。对于熊津都督府这块新的领土,大唐很是上心,毕竟这是自己出兵出粮辛辛苦苦打下来的。
但是,这终究是一块飞地,而且又紧挨着新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