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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我买!”那老板已经要准备赶我走了,但那鬼魂一副渴望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拒绝。虽然他一直保持着怪笑,但眼神中的渴望是骗不了人的。
一件破旧的褂子说实话十万块确实贵了不少,管它什么古董不古董的,这老板明显是在坐地起价。我对砍价这种事不擅长,就只能像案板上的肉随他宰割了。
好在刘庆当时给我的十万块钱我到现在也没有动,本来打算捐给希望工程的,还没来得及去办理。反正都是做好事,用了就用了。
登记完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办的很快。这大早上的,够那老板在睡一个回笼觉了。不过我看到他收钱时那激动的模样,估计也说不着了。一件破旧的褂子给他挣了十万,利润决计不少。
出来的时候我还特意看了一眼橱窗里面有价格,标的明明是一千。看到那个零售价,我顿时无语。原来那老板指的是一千,我说了一万,他看出我很想要就提高到十万。哪怕我接受不了十万,大不了他再降到一万,怎么都是赚的。
不得不说,无商不奸、无奸不商真是这么个理,只有我这个老实人开店都是按照成本价高一点点,跟商界格格不入啊。
在外面那只鬼魂就一直想要收褂子,我当然不会给它,要是偶然有个早期的人看到我身边有一个行走的褂子,还不吓坏咯。
匆匆的把它带回家,我才把褂子丢给它道:“喏,如你所愿,这下开心了吧!”
鬼魂很是受用,将褂子披到身上。顿时,我面前出现了一道强光,亮瞎了我的驴眼。用手遮住,片刻之后,我看到面前穿着褂子的那鬼魂完全变了一副样子。
它身形高瘦,收起了怪笑,脸色变得温和。虽然褂子很脏,但是穿在它身上却没有这种感觉。除了那乱长的头发依旧飘散着以外,无论从样貌还是从气质上看,这都活脱脱的是一个翩翩君子。
“多谢恩人!”他拱手弯腰,我连忙摆手道:“算不上什么恩人,只不过大过年的给你了却一个心愿罢了,只是为什么你穿上这个褂子就完全变了,而且还会说话了呢?”
我很好奇,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难道说这个褂子有那么厉害?
“唉~说来话长!”鬼魂脸上露出了追忆与伤感,我只能说,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我最喜欢听故事了,脱掉衣服重新钻回温暖的被窝才满足的说道:“有啥话你就只管说,这就算是你给我的报酬了!”
闻言,鬼魂笑了。不过这次笑的不像之前那么勉强,不是那种怪笑。
“行吧,那我跟你说说。那是二十年代,具体的年份我已经忘掉了。当时,我跟团从老家来到了魔都。当时的魔都已经非常繁华,也是我们这一行的天堂!”
鬼魂一本正经的说着,一边说一边摇头,好似在回忆那个年代。
“当时吧,最火的都是些唱歌跳舞的女郎,向我们这种传统戏曲,已经没有多少受众。她们婀娜多姿,声音甜美,受到了很多金主的钟爱,所以大把大把的钱赚。反观我们,基本上没有什么观众。当时我和妻子基本上都是吃白饭度日,甚至有时候连白饭都吃不起。不过那时候也是最快乐的,这件褂子就是她给我亲手缝制!”
说到这里,鬼魂脸上洋溢着甜蜜。我不禁问道:“难道你就是那个变脸之王,李富贵?”
“正是,不过变脸之王这个称呼我不敢当,只是那时候比较火而已,比我厉害的人还是有很多的!”李富贵非常谦虚,对变脸之王这个称呼不敢接受。
我点了点头,对他的说法很赞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没有人是真正的什么第一。
“那跟那些歌女,舞女有什么关系?”我继续好奇的问道,充满了“求知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