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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五星出来,伍媚没有开车,而是打了个计程车前往魅影。
一上车报了目的地她就扣上羽绒服的帽子睡觉,明明困得厉害,一闭上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大清早的碰到前任,应该是本世纪最让人感到郁闷的事情了。
尤其是,前任还对你表示出留恋的态度之时。
伍媚等的就是这一天,她料到靳喻言一定会后悔,她也幻想着这一天到来的时候她要如何嘚瑟,如何雪上加霜,不虐得他心肝脾肺俱伤都对不起自己曾经为他受过的那些情伤,可当靳喻言真的这么做了,虚荣感的萌发只是一瞬,更多的是无边无际的悲伤。
为什么,人总是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伍媚知道,靳喻言现如今的“后悔”并不是真的发现自己有多爱她,只是不习惯她忽然的离去罢了。
毕竟从十几岁的时候她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他,后来又没名没分跟了他五年,这段爱情跨越了十五个年头,也跨越了她所有的青春岁月,她费尽了所有心思讨好他、取悦他,能给的不能给的,通通都给了他。她用了十几年的时光,都没能焐热靳喻言的心。
不过分开数月,难道他就爱上她了?
呵呵,这真的是太讽刺了。
如果他真的足够爱她,那在得知她已经结婚了之后只会远远地献上祝福,绝对不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来打扰。
因为真正爱一个人,不会忽冷忽热,也不会若即若离,更不会忍心让所爱的人受委屈。
女人是多敏感的动物啊,谁是真情实意,谁是虚情假意,难道还感受不到吗?
伍媚深深叹口气,默默告诉自己八个字:珍爱生命,远离渣男。
……
靳喻言胸口闷闷沉沉的,伍媚对他的态度,他是万万没想到的。
她出现在他的生命里,真的太长时间了,长到他有种从小就认识她的感觉,其实他和伍媚也可以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了,初中的时候她就各种缠着他,狗皮膏药似的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那个时候伍媚不像现在这么千娇百媚,却也是学校出了名的美女,但她并不是个乖乖女,而是老师学生眼中的小太妹,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衣服也不好好穿,学习也不好,时不时就被通报批评。
彼时他是全校师生眼中的天之骄子,又怎么看的上如此离经叛道的小丫头呢,因为对她一贯漠视。
后来他肯多瞅她两眼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她莫名其妙地成了北悦的好朋友,两个人在一场校园暴力事件中受了伤,他到医院去看她们,那是他第一次跟伍媚说话,却也只是责怪她连累了北悦,带坏了她,记得当时伍媚挺不服气地看着他,眼里泪光闪烁的。
当时他们所在的学校是初高中连读,他高中三年没能早恋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人人都知道他有一个跟屁虫小女友。
老师为此多次找他谈话,后来都惊动了校长,尽管他多次否认,可伍媚是他女朋友一事就这么打上了烙印。
高考前夕,他精神压力很大,因为想要报考医学院,而父亲一定要他子承父业学建筑设计,为此家里基本上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也因此他情绪非常不好,偏偏伍媚这个时候还整天过来缠着他,他烦不胜烦,朝她大吼了一通,让她有多远滚多远。
他永远忘不了伍媚被惊吓住,又伤心的表情,那是他第一次见她哭。
后来她被一个男人带走了,那个男人是八大胡同里有名的混子,伍媚当时还叫“武十郎”,初中没毕业,就办休学跟着男人走了,当时学校人人都说她被**大佬看上了,被包养了,当人家的小情人去了,他听了之后很愤怒,可他心里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和伍媚关系真正的建立与转变,是在五年前,那时他已经子承父业,进入家族企业工作了,还成了总裁,在一场商业活动上碰到的伍媚,她不仅改了名字,连同身份、气质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的模样,娇艳的像一朵红玫瑰,完全让人挪不开眼睛。
他被她吸引住,好像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后来两个单身男女发生了关系并在一起,也好像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五年的时光都这么顺顺当当地走过来了,为什么她会突然离开他呢?
即便他跟盛依诺结婚,也不过是虚有其表的商业婚姻,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继续交往啊。靳喻言实在想不通。
想不通为什么伍媚会跟他分手;想不通为什么她爱了他那么多年,怎么说不爱就不爱了;更想不通她为什么会嫁给别人。
靳喻言越想心里越沉,咖啡解不了他心中的愁苦与烦闷,干脆打开了刚买的红酒,仰头就往嘴里灌。
大门口忽然走进来一头熊,不对,准确地说是将自己裹成熊似的人。
这人穿着厚厚长长的羽绒服,直到脚踝,毛绒绒的帽子遮住大半张脸,口罩遮住另外半张脸,双手抄兜,闲闲散散地走进来。
大堂经理一见,就笑着迎上去,“呦,尚爷,裹得挺严实啊。”
“靠,我都这样了你还认得出我?”
“那是,您化成灰我也认得啊。”
“滚!你才化成灰呢。”
靳尚摘了帽子,摘了口罩,露出一张英俊无敌的脸蛋,顺手将脱下来的羽绒服递给服务员,搓搓手道:“你们罗总呢?”
“在房间呢,您是在楼下吃完早餐再上去,还是我们将早餐送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