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猎凶>第138章我该怎么办

一来二去,金平和于薇成了朋友。

金平44岁,于薇24岁时,他们已经相识四年。于薇爱上了金平,她甚至为了金平,在毕业后选择留校,做一个小小的助教。同学们都很不解,因为凭于薇的能力,她完全可以去更好的大学里,应聘到一个副教授的职位。但于薇舍不得金平。这个大她二十岁的男人,整天像个小孩子一样跟在她身后。他买什么样的衣服,要问她。他晚餐应该吃什么,也要问她。她愿意不厌其烦的一一为他解答,她热衷于此,也乐衷于此。因为她从六岁开始,就活在这种被人需要的环境里,她已经习惯了。如果没人来打扰她,拿一些生活小事来问她该怎么办,她反而会非常不舒服,非常不适应

至于金平,更是像找到了依靠一样,整天让于薇帮他解决一堆鸡毛蒜皮的“大”事。一件衣服值多少钱,对别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之于金平,绝对是世界级的难题。

“不好了!”这是金平的口头禅,是金平只对于薇才会说的口头禅。

“又怎么了?”于薇通常会这样回答,语气里充满无奈和宠溺。倒好像金平是一个总爱惹麻烦的大孩子。

“我忘了把香蕉放进冰箱里,会不会坏啊?”金平自从认识于薇之后,开始变得爱吃水果了。其实他以前也爱吃水果,但他不会算账,经常被小贩坑。有时候,两个香蕉他们会收他一百五十多。所以,金平有了一个认识——那就是水果都很贵。而他自己,绝非有钱人。既然绝非有钱人,也就不该那么奢侈。久而久之的,他也就不敢买了。认识于薇后,他每次买完东西结账时,都会拨通于薇的电话,由于薇和小贩进行沟通。哪样东西多少钱,一共要付多少钱,于薇全程在电话里监督。如此一来,他就没有再被坑过,也终于又“吃的起”水果了。

“为什么吃剩的水果不放进冰箱里?我前几天才刚跟你说过这件事!”于薇知道,说了也是白说,但却不能不说,而且要经常说。因为她爱跟他唠叨,他也喜欢听她唠叨。

“我错了。”一个44的老男人,跟一个24的小姑娘道歉。

“算了,算了,我下午没课。下午去你宿舍,帮你放进冰箱里。”每当听到金平可怜兮兮的认错,于薇就会说出自己早已经想好的解决办法。其实这些解决办法根本不需要多大的本领或者多高的智商,因为问题本身,就没有多复杂。

“你真厉害!”当是此时,金平就会由衷的感慨。于薇总是能轻而易举的,解决他解决不了的问题,不是厉害是什么?

生活琐事上,于薇是绝对的权威,金平几乎连插话的余地都没有。但在工作和学业上,金平才是绝对的权威。于薇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对金平来说根本都不算事儿。而且金平很有耐心,一定要讲到她懂为止。金平也只有在于薇面前,才会说那么多话。

四年里,两个人就在这样彼此需要,互相帮助的模式下越走越近。有人为他们欢喜,但也有人看他们不顺眼。为他们欢喜的,是了解他们,熟悉他们的同事和朋友,都觉得他们在一起是最佳组合,天赐良缘。看不顺眼的,是那些不认识他们的人。这些人觉得,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跟一个二十多的姑娘在一起,要么是这个男人想老牛吃嫩草,要么是这个姑娘贪图老男人的钱。

校长是王连清的老朋友,他一开始不同意金平和于薇走的太近,一来,他怀疑于薇另有所图,不然一个二十岁的姑娘怎么会对金平有兴趣?二来,学校规定,老师不允许和学生恋爱。但是等到四年后,于薇毕业,她主动提出留在学校时,校长才明白,于薇是个很单纯的姑娘,她也只是很单纯的喜欢金平而已。而且于薇成为助教,不再是学生了,她和金平之间也就不存在师生恋的嫌疑。

校长高兴的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了王连清。王连清找到金平和于薇,请他们在学校附近的一间小饭店吃饭。

王连清认为师生恋有悖lún_lǐ,就算于薇已经毕业,那也掩盖不了这个事实。而且他们同处一个学校,整天在一起,更是招人议论。为了俩人的名声,他们要么在感情上分开,要么在工作上分开。

金平和于薇宁可不要工作,也不愿与对方分开。于是,他们都中了王连清的计,金平被调到了公安部,于薇则继续留在海城市医科大学担任助教。

王连清得到金平,仿佛刘备得到关羽,简直如虎添翼。金平跟着老师,原本可以有更大的作为,但是他舍不得于薇,也就舍不得海城。最后,他拒绝了老师的提携,没有去中央厅,而是留在了海城。

接着,他迎娶了于薇。一年后,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天使般的女儿——金彩兰。

金平抚摸着于薇的脸。这个女人陪了他二十年,照顾他二十年。这二十年里,他们没吵过架,甚至没红过脸。她说什么,他都听,因为她说的永远都对。她为他做饭,洗衣服,就连每天早上刷牙漱口的温水,都会提前准备好。她对他,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她从来不嫌弃他笨,反而认为他比谁都聪明,尽管他这辈子连拖地都拖不干净,连女儿的尿布都不会洗。

因为有了于薇,金平才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一心为法医事业奋斗。没有她,何来的“首席法医”?没有她,甚至不会有金平,金平只会守着一堆工资活活饿死。

44岁了,她还像二十几岁那样健康、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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