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课时,乐毅走进了教室,于小芊稍微安心了点。但乐毅只是把笔记本接上投影仪,然后就坐到了角落里。幕布上出现一张幻灯片:法医学及现代刑侦技巧,主讲人,秦以沫。
秦以沫走了进来,一股浓重的香水味儿,burberry的经典款风衣和围巾,发型一看就精心设计过,皮肤白净,眉目疏朗,学员们立刻开始窃窃私语,女学员开始拍照。秦以沫脱下风衣和围巾,用自带的折叠衣架小心地挂在黑板右侧的衣帽架上,露出里面穿的白色衬衫,深色领带,以及一件浅咖色的针织菱格马甲。
这时乐毅站了起来,走到讲台前,凑到麦克风前说:“我们之前学了形态辨识学,大家不妨用所学知识来分析一下秦教官。”
底下顿时喧哗了起来。
于小芊对秦以沫的感受一直是,这人很讲究,也很无趣。从他的穿着你挑不出什么毛病,看得出来家境很好,很爱干净有点洁癖,行为举止一般习得自至亲,父母应该是医生。
这时就听到乐毅说:“秦教官很有钱不代表法医这个职业很有钱,明白了吗?还有,秦教官目前还是单身。”说完乐毅就又回到角落坐下了,底下的学员们都会意地“噢~”了起来,秦以沫尴尬地笑着,再看乐毅,此时正把头转向墙壁那侧在偷笑,秦以沫瞪了他一眼。
秦以沫的讲课前一半都中规中矩,但乐毅之前这么一调动气氛,同学们听得还是很入戏的。到了后半段,秦以沫讲了一个案例,“每个刑警,至少会遇到一个终其一生都破不了的悬案,我刚入行时,就遇到了这样的案子。”
秦以沫点击着鼠标,ppt上出现了一副副案发现场的尸体图片。画面上是一具具不同女性的尸体,有的布满蛆虫,有的像泡涨了的浮尸,有的全身发黑、有的发绿、有的发红,唯一相同的是现场全都血腥到不行。
学员们显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秦以沫每按一次鼠标,底下都一片惊呼,画面的冲击力很大,于小芊也感到一阵阵反胃。
“我没有将图片做技术处理,因为你们今后可能要在现场近距离看到这样的画面,比图片要真实百倍。”秦以沫开始讲述案情:
那是距今七年前。我很不喜欢夏天出现场,要用塑料布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闷得让人受不了。这是一具死亡时间超过24小时的尸体,呈现腐败血管网,在高温环境下尸体分解进程加快,那股酸爽的味道,能让你整整一个月没有胃口。我小时候挺胖的,现在我吃长素。
死者是个年轻的姑娘,看得出来生前长得很漂亮,身上的衣服没有了,双手被人齐腕切去,切口边缘整齐,同时符合死后切除的特征。致命伤在喉部,气管被切开。死后遭到了侵犯,检测出了润滑液成分,但未检出精子。后背部靠近头颈处有一处皮肤缺失,大小为12厘米x8厘米。如果说切除双手是反侦察手段,那这一块皮肤就纯粹是为了收藏纪念了。
这是十四年来第九起案子,也是凶手沉寂七年后的再一次恶行,这是一个连环杀人案。
尸检结果是令人沮丧的,关于凶手的部分,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信息。
我问那姑娘,你可以告诉我吗?是谁?
她用高度浑浊的眼珠死死盯着我,什么都没有说。
我一定会还你公道的。我对她说。
我找出了十四年前的第一个案例的卷宗。案卷上记录了案发当时的情况,一名女工在自己家中遇害,死前曾遭到侵犯并被杀害,尸检时检测出了精子。死者身上共计有刀伤36处,颈背部有一块13厘米x9厘米面积大小的皮肤缺失。现场发现数组皮鞋脚印,邻居听到动静,事后见一可疑男子一窜而过,未能看清相貌。
当时的刑侦技术,科技的应用还不充分,没有那么精密的仪器,大多情况下还是要依靠经验和刑事讯问。当年dna检测技术还没有引入到刑侦技术中,也没有很好的条件保存精1液样本,等技术有了,样本早已不能用了。那几组皮鞋脚印也没有比对出什么来。我后来去案发现场看过,楼已经快拆迁了,没什么人住着,当年目击过嫌疑人一窜而过的那位邻居阿婆早已去世了。
第一次作案时,凶手明显很生疏,留下了一些证据,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那36处刀伤就是证明。
第二次作案,死者同样系独居的临时女工,下夜班到家后,在出租屋中被歹徒侵犯并被残忍遇害,死者死亡时,上衣被扔在边上,牛仔裤褪到膝盖处,颈部几乎被割断,身上共计刀伤26处,颈背部一处14*11的皮肤缺失。无目击证人。
第三次作案,死者颈部被刺穿,身上有22处刀伤。
第四次作案,颈部被割开,身上有16处刀伤。
第五次作案,16处刀伤。
第六次作案,8处刀伤。
第七、八、九次作案,均只有颈部一处致命伤。
可以明显看出,经过多次作案,凶手无论是手段还是心理都更加成熟,时隔七年之后再次作案,他什么都没有留下,死者身上的致命伤只有一处。现在刑侦技术是进步了,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我回到验尸房,跟那姑娘说了一晚上的话。
最后我说,对不起啊,这次好像没办法为你讨回公道了。
这时头顶上的灯毫无征兆地闪了几下,然后彻底熄灭了,我在一片黑暗中和那姑娘四目相对,她的身上微微泛着盈盈绿光,美极了。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