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跑偏的1618>第四十七章 血书条陈直臣逼宫

顾子轩深深地知道这个时代的传教士的本事。

与螨清时代的传教士不同,在那个中国沦为肥猪人人都想宰割一块肥肉的年代,传教士来到中国带着天然的种族优越感。

其人员成分五花八门,素质参差不齐,流氓、地痞、赌鬼、qiáng_jiān犯、劫匪……什么垃圾玩意儿都敢往中国扔。

这一点,与他的时代何其相似,不过换了一个低调的名字“外教”……

这些所谓的“传教士”其目的是为了配合西方的军队,以野蛮而又粗鲁地方式,完成枪炮做不到的精神征服。

而当今的大明仍然是毫无争议的世界第一,除了科技落后欧洲—即便是科技,也远远没有达到望尘莫及的地步。

其余的大国指标,军事方面,二者各有所长,欧洲已经开始领先。其余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哲学、人口、国家向心力,无不远远领先于殖民者。

这一点,在二十一世纪初的经典魔幻巨作《魔戒》中仍然有所体现。

中土世界最俊美最优秀的种族精灵族,其人设和人物造型便是以古中国人为原型。准确地定义是以明末传教士带回欧洲,平凡而不稀奇的大明精英阶层的形象塑造。

精灵族的发型,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中,只有古中国人人是如此装扮。而欧洲与辫子化以前的中国人地深入交流,只有明末的西学东渐时期。

这个时代的传教士,对大明尚处于仰视的阶段,即便最激进者也不过平视大明而已。

能够在万历年来到中国的传教士,无一不是精英中的精英,个个都是神学和自然科学二者兼容并蓄,可谓高手中的高手。

他们的文化等皆不能吸引大明精英,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便是科技了,利玛窦便是这群人的典型代表。

……

顾子轩流露出对人才的深深向往,口水快要流到嘴角了。

完犊子!

顾云觉得自己应该尽到一个忠仆的本分:“少爷,那群红毛夷长得人不人鬼不鬼,听说还会生吃血糊糊的牛肉,成天拿着个十字牌牌对人阿门阿门的叫,说是能驱邪安神,比念阿弥陀佛还要管用。

这不是扯淡吗,巡城兵马司早就想赶他们走,以免其妖言惑众。据说一位詹世府的大人为他们说了好话,这才让他们留在京师。

此等妖人招摇撞骗,蛊惑无知愚民,活着也是糟蹋粮食,不如……小的将他们……”

他比起手刀狠狠地划过脖子,眼神无比凶悍。

“少爷放心,我会做得干净利索,绝对不会让顺天府和刑部拿到把柄!”顾云对自己的一身本事还是很自信的,因为他师从名师顾自道。

“滚犊子,什么时候你他娘的学会了自作主张!”顾子轩一脚踹了他一个马趴,这个犊子杀心很重啊。

顾大少恨恨道:“我做事自有分寸,险些让你误了大事。告诉你啊,从今天起你安排几个兄弟在暗处盯着他们,不许任何人伤害他们,尤其是索菲娅!

这些人浑身都是宝啊,说不得咱们侯府今后发财的大计就指着他们了。

甚至这次能不能全须全尾渡过眼前的劫难……

我跟你说这个干嘛,嘿嘿,如果能把索菲娅拐回家,小无尘的师傅就有着落了。”

顾云翻着白眼再不多言,您是少爷您开心就好。

无论是前身还是现在,顾子轩都不是严酷御下的人,顾云的反应没大没小,顾子轩仍然笑道:“这事儿暂且不提,我问你,尹天星那群混蛋现在怎样了?”

说起这茬,顾云再度开启了吐槽模式,埋怨道:“少爷啊,

那七个王八蛋这一天天儿地好吃好喝,您还吩咐不许用刑伺候他们,如今一个个肉色肥美,比猪长得还壮实。

既然他们已经没用了,何不一刀一个全部崽了,留着也是糟蹋粮食,还留下了尾巴,永宁侯现在还未放弃他们呢。”

顾子轩大笑道:“一刀一个,那样太过浪费,你们舍得,我可不舍得。从前我没有想好他们的用处,现在嘛,他们的用处可比十万大军。

走吧,咱们去会一会这群武林高手,或许有惊喜哟。”

……

乾清宫,万历皇帝烦躁地翻动着一本本奏章,与往常意态悠闲不同,今儿个万历已经痛骂几回了。

“方从哲干什么吃的,一出事就要银子,朝廷紧,朕的内库难道就富裕了?”

“杨镐那个混账,成日里信誓旦旦声称建奴不堪一击,这些时日更是宣称建奴一天比一天势力壮大,朝廷不能坐视不理,应该趁其羽翼未丰,将其趁早扼杀。这个蠢货,以为自己是李成梁、李如松父子吗,方从哲竟然票拟‘可也’,他也瞎了老糊涂了不成?”

“嘿,都是大明的好臣子啊,江浙那群不知死活的东西又在弹劾矿监了,老王,你的那群徒子徒孙很不招人待见呢。”

……

“哗啦”

万历愤然掀飞了一堆奏章,怒道:“一群蟊虫,朕怎么就养了这么一群废物点心!

准备摆驾承乾宫,朕今儿也该去看看爱妃了。”

王体乾赶紧应下,立即吩咐人准备肩舆。

肩舆四面透风,夏日里乘坐比轿子清爽。万历体胖夏日难得出行,一旦出行都是乘坐肩舆。

自昨晚郑贵妃暴病后,万历由于身体不是太好,并未第一时间探视爱妃,原想着过得一夜郑贵妃当有所好转,不曾想至今仍然昏迷不醒。

万历暗暗着急,一整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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