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食量本来就小,现在更是没了胃口,只吃了半碗面就放下了筷子。
唐颂还在厨房里忙活。她看着他的背影,思绪回到以前。
和他在一起四年,分手四年,她依旧觉得甜蜜大于遗憾。出色的外貌,优越的家境给予她自信,音乐上的天赋让她出类拔萃。在人生的前二十五年,她一直是穿着水晶鞋的公主。
直到四年前的跨年夜,她刚刚结束职业生涯中的第一场个人音乐会,从剧院走到江边吹风,遇到了正在摄影的他。
她至今记得见他的第一眼:黑色的短外套和长裤,脚下是一双运动鞋,他站在栏杆边上,专注地摆着相机,弯腿,低头,朝着江对面的灯光和焰火。
他像是雕塑般一动不动,落在她眼里的侧脸接近完美。
只一瞬,她听到了自己的心动。
她不是没谈过恋爱,但那一刻,她觉得所有的恋爱都白谈了。她里面还穿着上台演奏的礼服裙,外面披着长款的外套。她甚至来不及做决定,人已经走到了他的摄像头面前,背对着它,也背对着他。
江风吹乱了她的长发,她从兜里掏出了烟盒。
“不好意思,请你让一让。”她听见他的声音,像金属烧红了的铁块淬了火,呲地一声灼伤了她的心口。
“是么?”她往旁边挪了挪。
察觉到他没动,她回头:“还不够?”
旁边有几个女孩提醒她:“姐姐,你再往旁边走一步。”
她侧过头,妩媚一笑,对那几个女孩说,眼睛却看着他:“妹妹别急,让哥哥给姐姐拍张照。”
他露出略带痞气的笑容,似乎见惯了这种无理取闹的人,然后收了相机架,默默地走了。
那几个年轻女孩忿忿地看了她几眼,她没在意,反倒拦住她们。女孩到底年轻,被她一套就套出来,他是摄影师,来这里几天了,要拍一组新年的组图,昨天在江对面,今天在这边。她们跟在他身边久了,他劝她们早点回去,劝不听,就只能由着她们。
那天晚上她在江边站到半夜,吸完了半包烟。然后被经纪人大骂了一通塞进了车里。
陶斯淼是高傲的。她有高傲的资本。在遇到他之前的二十五年里,她有无数被人追的经验,但追人的经历却是空白。风水轮流转,她的生命里忽然闯进了一个陌生的男人,更要命的是,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
但幸运显然还是眷顾她的。就在新年的第三天,她又见到了他。那晚,她受邀出席市艺术协会的十周年庆典,地址在市郊的山庄。她受不了庆典上的觥筹交错,出去透气,就看见一辆车开进不远处的停车场,从车上下来两个男人。一个西装革履往宴厅去了,一个背着黑色的包,往山上走。
她紧张地忘了发出声音,本能地跟着那瘦瘦高高的男人后面。他步子快,她穿着高跟鞋,提着裙摆拼命追。追到半山腰,他终于停下来:“你要跟到什么时候。”
听见声音,她确定是他了。
“你要去山顶?”她喘着气,“干嘛?”
“拍照。”
“我也是。”
“我不拍人像。”
显然,他也认出她了。
“你还记得我?”
“很难忘。”他的意思是第一次碰到这么难缠的女人,虽然他也不知道明明只见了两次,却觉得她很难缠。
而陶斯淼则是再一次感激他的父母给了她这副诱惑力十足的皮囊。男人都是视觉动物,所以美女总是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她依旧跟着他,终于到了山顶,却没想到冷气把运动的热量一下子刮走了。她为了风度,外面只是件小外套。
“你怎么不把衣服给我穿?”她质问这个英俊的男人,“男人还是绅士一点比较好。”
“你是自己跟上来的。”他开始选位置,“你冷,难道我不冷吗?”
“你多大?”
“二十三。”他答得爽快。
比她还小两岁。她缩了缩肩膀,懊恼地想,难怪这么不解风情。
她陶斯淼也真是够了,一世英名毁在一个比自己小的大男孩身上。
她被冷风一激,打了个喷嚏,而后,身上却一暖。抬眼看,这个大男孩到底还是把衣服给了他。她不自知地勾了勾唇角,孺子可教。
“你现在不冷了?”
他白她一眼,像听了句废话,转身走向最高点。山并不高,从山脚上来不过七十多米,但足以俯瞰这座城市。因为没被完全开发,所以没有行车道,上山的人也相对少。
那天也不知道为什么,凑巧地,只有他们两个人。
她看着他的背影,单薄的身子只套了件相对宽松的毛衣,因为没戴围巾,脖子露在外面。他以一种毅然的姿势立在山顶,远处是漆黑的夜,和整座城市的灯火。
像一个将军。
她愣了半分钟,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形容他的比喻。
一个只有二十三岁,却让她心甘情愿站在他背后的,年轻而潜力无限的将军。
“你叫什么?”她问他。
“唐颂。”
“宋朝的宋?”
“欢乐颂的颂。”
“你就不问我叫什么吗?”
“……”
“我叫陶斯淼。”
“……”
“我是弹钢琴的。”
男人的背影一动不动,回答她的依旧只有山风。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
“唐颂……”她实在有点摸不准了。
“思考的思?”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