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时后,唐颂下了高速。
身旁的诗咏早已经睡熟了,姣好的脸蛋上永远保留着一份没心没肺的孩子气。他顺手抽了张纸巾,帮她擦了擦口水,然后拿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
“快到了。”
对方很快回过来:“开车小心。”
母亲的关心总是很简单,也很朴实。
这些年他很少来这座城市,毕竟除了母亲,他和它没有其他任何实质性的关联。但也正是有一个重要的人在这里,即使不开导航,记忆也会自动在脑海里给他指引到他要去的地方。
转过弯,是一个洋房小区。
他在警卫室做了登记,直接开到了花园小路的尽头。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正好从屋子里出来,见到他的车,忙回头说了句什么,而后笑着加快了脚步。
诗咏已经醒了,看见母亲,忙拍了拍自己的脸,解开身前的安全带。
“又睡了一路?”李琴温和笑笑,“沾车就睡的毛病还改不掉?”
诗咏上前抱住了她,语气带着撒娇的意味:“妈妈……”
李琴回抱她,在她背后拍了两下:“多大了,结了婚还跟小孩子似的。”
唐颂从车上下来。
李琴松开诗咏,冲唐颂点点头:“路上开车累了吧,快进去,别在外面吹风。”
说着,三个人就往里走去。
大概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不太习惯子女的长大。李琴看了几眼唐颂,既欣慰又辛酸,见他高大,健康,五官像极了他的父亲,但长时间的分离让他和自己变得十分生疏。
儿子又和女儿不同。诗咏会跟她撒娇,她可以和诗咏聊女儿家的事,但儿子已经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时间把阅历刻在了他的骨子里,她察觉到他的气质变得沉稳而陌生,这让她小心翼翼,连寒暄都要斟酌语气。
而对于唐颂来说,让他亲口叫一声妈,都要酝酿几分钟。
这是大多数长大了的男人特有和可笑的自尊心在作怪。而他只不过更甚。
换好鞋走进屋子时,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正在厨房里煮饭。见到他们,脸上露出真心实意的笑:“来了?”
“叔叔。”诗咏叫了一声。
男人应了,然后冲唐颂笑了笑,温和地道:“你们先坐,还有最后一道菜,马上就好。”
两年前,他们从母亲嘴里知道了这个男人,母亲说起来,语气里有一种久违了的安心和满足。
相比唐颂,诗咏和他要亲热一些。而唐颂是在诗咏的婚礼上才第一次见到她。他知道他姓方,年轻时是骨科医生。说实话,他对他的印象不错,因为他看见母亲挽着他的手臂时,脸上的笑容很灿烂。
他大概知道母亲今天特地叫他们过来是要说什么了,毕竟,应该不会只是让他和诗咏来试试她男朋友的厨艺。
“我和你叔叔打算在年底结婚。”饭桌上,李琴开门见山地说,“这一回,我希望你们能够来参加我的婚礼。”
“……好啊。”诗咏应该想到了往事,不过很快就恢复了笑容,“我和嘉侑会一起过来。”
李琴满意地点点头,看向唐颂。
“我尽量。”
“就定在下个月底。”李琴说,“快过年了,知道你事情多,但要把那天的时间空出来。”
“知道了。”
他不能保证。
前段时间他的两幅画在展览时被知名的评论家看中,媒体报道了一番,许多画廊都主动联系他。他唯一敬重的恩师也不知来了什么兴致,今年替他争取了两个所谓的研讨会,他想推辞,老师隔着电话发了一通脾气,百般无奈只好应下。
回去得翻翻备忘录,要是时间真冲撞了也好早点想办法。
母亲又简单说了些婚礼的安排,是西式婚礼,因为方叔的朋友比较多,所以场面会比较盛大。
听得出来,虽然都是再婚,但双方都没有低调的意思。
“到时候你带个女伴过来?”李琴犹豫了几秒,又问,“还是在我的婚礼上给你当场相亲?”
诗咏和方叔对视一眼,使劲憋着笑意。
再理智果断的女人,都放心不下儿女的终身大事。
李琴干脆盯着唐颂。
“我自己想办法。”唐颂忽然说。
“你别跟人家姑娘商量好了来搪塞我。”
“……”
“妈。”诗咏替唐颂解围,“我哥他心里有数。”然后趁唐颂不注意,凑到李琴耳边嘀咕了一句。
李琴一脸惊喜:“真的?”然后又凑到诗咏耳边说了什么。
两个男人一脸不解地看着两个女人专心地交头接耳,对视一眼,自顾自夹菜吃饭。
一顿饭很快结束。李琴和诗咏负责洗碗。唐颂则去了外面的院子。
院子里种着两棵柿子树,旁边是一套石凳石桌,对面还有几株矮小的梅花,从土层的颜色来看,像是几天前刚种的。
“你妈妈说今年天冷,雪下在红梅树上会很好看。”
方世恒把两杯泡好的热茶放在唐颂旁边的实木桌上,自己拿起一杯:“那卖梅的人说,今年就能开,也不知准不准。”
“准的。”唐颂笑笑。
方世恒喝了一口热茶,对着院子,像是在想象梅花开的样子,神色平静:“我说打个电话给孩子就行了,她非要让诗咏和你过来。”
“她很重视。”唐颂说,“上次她结婚,我和诗咏缺席,说到底她是介意的。”
“你妈妈看上去坚强,心里很敏感。我有时候想,要是早点遇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