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伊莎贝拉直接开口把王大锤的决定告诉了耐克的法务组,并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没有能力决定,现在可以去问一问你们坐在外边的oss。
给你们半个小时的时间。
本着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一般oss是不会下场的,因为一旦下场,就意味着这件事情没有回旋的余地。
其实帕克看到王大锤进场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法务组肯定会被王大锤逼迫,因为王大锤的为人已经从皮特哪里得到了充分的了解。
果然不出所料,王大锤进去十分钟之后,耐克的首席法务就走出来,把王大锤的建议给帕克汇报了一遍。
帕克没办法,只能临时召开一个电话会议。
帕克把王大锤的要求说了一下之后接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现在我所关心的不是一年两年的期限问题,也不是球鞋分成的问题,因为买的越好,其实获利最大的还是我们,我只关注的问题是不要再出现03年的大姚的情况,天朝人的自尊心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为什么我这次一直亲力亲为的原因。”
本来还想表达反对意见的董事会成员,立马闭嘴,这个责任他可不愿意承担,再说了,谈不拢,tiger签名鞋就要夭折,能做成一个系列的球鞋能带来多大利润,是这些家伙绝对不愿意舍弃的,所以,最后全票一致通过。
就算将来出了事情,也有人分担责任,何乐不为。
至于合同条款,王大锤和耐克方面都同意保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王大锤在天朝签订的那份签合同也自动作废。
其实王大锤的本意是坚持公布出去,但是耐克方面担心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最后耐克做出让步,之前给王大锤的2000多万预支费用算是封口费,既然如此,王大锤也就没有必要再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