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自己回来却是跟赵姨有关。赵姨赶上单位裁员,买断了工龄赋闲在家。没事儿就爱到处转悠,参加一下社区活动什么的。
最近就认识了另外一个大妈,那大妈人好的没话说,最关键的是有一个优秀的儿子,现在在机关当个小科员。因为上面有个副局级的伯父,前途一片光明。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他家没房子,但是想来努努力也是可以买的。按道理来说这样的条件找对象也不是什么难事儿,但是愣是工作了两三年仍然没有女朋友。所以那大妈没事儿就爱给自己儿子寻摸对象。
赵姨心里一寻思,赵晓姿平时净学习了,她爸妈总担心她嫁不出去或是嫁出去受欺负,现在有这么好一个人选,婆婆人又好,说不定还是桩好姻缘。
于是回来就跟荷华的爸妈说了。这一下真说到赵父赵母的心坎上了。晓姿这孩子虽然从小就乖,学习又好,是整个院儿里羡慕的对象。典型的别人家孩子。
但是自家孩子自家知道,赵晓姿的聪明劲儿似乎全用在学习上了,在其他方面简直跟没开窍似的。初高中有人早恋的时候,赵母生怕赵晓姿受影响,旁敲侧击的跟赵晓姿说了说,结果人家硬是没听懂。
后来赵母索性直说了,倒是被赵晓姿一句:“谁有那个闲心,还不如做做题呢!”给堵了回去。
从此赵母就开始担心赵晓姿的感情问题了。奈何在这方面她实在是不开窍,别说喜欢谁了,就是跟异性说话也是三句不离做题。
赵母偶然间还发现赵晓姿把一个男生写给她的英文情书修改了语法和拼写错误再还给人家。这下,赵母更是心里直打鼓了。
在赵母的影响下,赵父也开始担心赵晓姿以后的生活了。这下听说有这么一个好人选,虽说比赵晓姿大点儿,也没有房子,但咱们有房子啊。
对方又有前途,人长得也好,最关键的是婆婆人好。两下一合计,立马就拍板决定了,把赵晓姿叫回来。
虽然在怎么叫赵晓姿回来的事上两人起了冲突,但是最终赵母摆事实讲道理,扒出了百八十年前的事情,堵的赵父也无话可说。最终同意了用赵父出车祸住院的理由把赵晓姿骗了回来。
他们自然不知道骗回来的是荷华,更不知道荷华不愿意相亲不是因为觉得耽误学习,而是因为自己答应了重归葛家——这意味着自己是有丈夫的人了。
但是荷华总不能实话实说,毕竟这事儿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而且牵连甚多。于是找了半天的借口,最后仍是没有拗过父母,答应明天去和那个传说中自己的真命天子一起吃顿饭。
转眼到了第二天,荷华穿着昨天回来的那一身就准备出门。被赵母一把拉了回来:“你今天也不打扮打扮,就直接这么去了?”
荷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身衣服:一件修身的长款呢子大衣,勾勒出自己完美的曲线,上面点缀着精致的刺绣,显得很有档次。脚下是一双粗跟的靴子,包裹住了整个小腿,即使是长款的大衣仍然掩盖不住它的修长笔直。
“没问题呀,昨天爸爸不是还说这身衣服不错?”
“是不错,衣服不错,但是你总得打扮打扮吧,你看看你,也不化化妆……”赵母嘟哝了半天,拉着荷华进了卧室,掏出了一堆化妆品:“我看你行李里也没有化妆品,你先用我的吧!”
荷华看着这一堆化妆品不知道从哪里下手,虽说抽空看了很多化妆的教程,但是毕竟没有实际操作过。突然让她化妆,她还真不知道怎么弄。
但是看着赵母跃跃欲试的样子,荷华还是谨慎的从中挑了一支眉笔:“妈,你赶紧忙去吧,不用你帮我化。我自己来!”
赵母看着就拿了一支眉笔进了房间的荷华,皱皱眉:“你好歹认真点,人家鸿志真不错!我和你爸偷偷去看过了,长的可帅了!”鸿志是那个‘真命天子’的名字,全名叫姚鸿志。
“赵晓姿啊赵晓姿,你爸妈为了你真是够拼啊!”关上门,荷华自言自语道。淡淡的描摹了一下眉,一下子精神多了。都说眉眼眉眼,果然再好看的眼睛还是得和眉毛相得益彰才更好。
对着镜子照了照,荷华略一思索在包里找到了一支口红。这还是芃芃男朋友送的,当时自己和芃芃一人一支。
因为颜色好看,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荷华很是喜欢。又因为比之一般的口红要更小巧一些,所以荷华一直放在包里没有拿出来。
涂了口红,再一看。明明人还是那个人,但是却总感觉什么不一样了,要说原来也是美的,只是那种美如花香,若影若现,需要人发现。现在仅仅是描了眉,染了唇,竟然整个人都爆发出了惊人的美丽。
这种美丽都无需刻意去观察,哪怕是惊鸿一瞥也能让人魂牵梦绕。再配上那一身姣好的身材,简直就是个发光体,走到哪儿都能引得人频频回头。
“不错,不错,我们闺女现在真是不一样了!”赵母感叹着,有一种我家有女初长成的满足感。“你爸要是在家,肯定也是满意的,好了,快去吧!第一次见面别迟到了。”
看赵母如此重视这一次的见面,荷华也只得配合起来,就等一会儿见了面跟人家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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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见的地点是一个茶馆,据说地方是姚鸿志专门选的。
一说起茶馆,荷华就想到了浮生茶馆,接着就又想到了阿斌,那个身份神秘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