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血色就对了,要是无动于衷才是不正常的,自己的儿子,自己一向是因为骄傲的儿子,竟成了阉党,竟成了泼天重犯,这样的事情,刘鸿怎么能接受的了,一时之间,他拿着茶杯的手在不停的颤抖。
其实朱由检也是考虑再三才决定和刘鸿摊牌的,他知道刘鸿的为人,也知道刘鸿的病情,可是现在,没有任何的理由,不来肃清内贼,伸张正义。犯法者,必追究之。不能因为他是谁的亲眷就格外开恩,这样,对死去的亡魂都是不公平的。
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人有资格,以任何名义无端剥夺他人的生命,如果那么做了,好的,没有其他的途径来偿还,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杀人偿命。凌云和朱由检都决定,让刘丹付出他应有的代价。
刘鸿怔怔的愣了良久,才说:“事已至此,天作孽犹可存,自作孽不可活。刘丹是我的儿子,但是他自作孽,我保不了他了。信王爷,凌云,你们说怎么办,我都没有什么意见。”。
看到这位为保卫边塞付出了自己精力和心血,积劳成疾的人,两人都有些不忍,但是不忍归不忍。事情该怎么办,还得怎么办,决不能有半点差池。朱由检看了看凌云,示意他来开口,毕竟这两个营官都是他的人。而自己倒是和刘丹没什么仇,无非是被一群蹩脚的锦衣卫刺杀,又在身上搜出了腰牌而已。也就是说,和刘丹的主要矛盾事主是凌云,不是朱由检。朱由检更应该办的人,是那群锦衣卫的头头,确切的说,是魏全孝。
凌云会意,对刘鸿说,:“如果大人身体无碍的话,我想今晚就连夜升帐,以免夜长梦多。我和王爷回到山海关的消息,恐怕此时已经把泄露了,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被贼人有所警觉的话,恐怕有所不利。”。说完这句话,他忽然有些后悔,其实他说的贼人,更多是指的魏全孝,然而这里面毕竟牵涉了刘丹。
然而刘鸿似乎并未在意,他看看凌云,再看看朱由检,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咬牙切齿的说:“国有铮臣,不亡其国。家有孝子,不败其家。既然犬子做下了这该杀头掉脑袋的罪过,凌云,你只管放手去做。一切事情,我不再干涉。我这就安排升帐。”。
两人都觉得有些不忍,刘总兵固然是个深明大义的人,可是再怎么说,这刘丹也是他的儿子,父子天性,岂能泯灭,说是大义灭亲,可他的心肯定是在滴血的。都说包拯杀包勉是执法的典范,而包勉也不过是包拯的侄子,这可是刘鸿的血亲之子,怎么能下得了这个手呢。凌云也不由得嗟叹,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凌云此刻的心情是无比矛盾的,他恨不得亲手把杀害自己兄弟的人千刀万剐,来祭奠大谠的在天之灵,可是他还不忍心一直对自己无比信任,破格提拔的上司为此而被击倒。
坦率的说,刘鸿对凌云的恩情,那可以称得上是天高地厚。凌云初到山海关的时候。咱们交代过,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然而忘了说,作为一个现代人,肯定是短发的。这样的一个短发的人,一般在古代是混不开的。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古代,割掉头发是一种刑罚,而边防军队遇到这样的人,一般会杀掉,去报功。首先凌云就应该庆幸,在刘鸿的部队里,从来就没有杀良冒功的习惯。这就说明,刘鸿首先是一个好总兵。
来到山海关,自己一箭立功,之后在军营之内,火箭式提拔。从一个火头军,几个月的时间,已经成为一名正四品的游击了,这样的升官速度不可谓不快。当然这一切,都是和刘鸿的赏识和信任离不开的。而自己,却总是挑他身边的人下手,纵然自己可以有一万个下手的理由。在盛京城,自己杀死了他的弟弟刘鸢,现在,就要杀他的儿子了。凌云的一阵痛心,自己是多么的想和刘丹和睦相处,而刘丹,本质上也并不是一个坏人,他怎么就走上了这样的一条不归之路呢。
他不敢再多想下去了,然而此刻他甚至担心,刘鸿是否还有发号施令的可能,在刘鸿卧病的这段时间内,魏全孝一定会四处活动的。这是一定的。现在,军营里,不知道安插了他多少的鹰犬爪牙。这样的顾虑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他看了一眼脸色蜡黄的刘鸿,问道,:“大人,您的身子,可还撑得住?”。刘鸿用力点了点头,“凌云,只管放手去做,本镇没事!”。
凌云跟刘鸿说,:“王爷,总兵大人,既然信得过属下,今天就由我来唱主角。您二位只管看这场戏就好了,大人,稍后升帐,凌云想借王命旗牌一用,不知道可否!”。这可是一句翻天的话,所谓王命旗牌,咱们也大致介绍过了,是明清两代皇帝,颁给督抚提镇封疆大员,作为便宜行事的重要凭证。这东西往大了说,那可是代表的皇帝,你凌云有几个脑袋,这种东西也能说借就借?刘鸿面露难色。而朱由检却说道,:“这个没问题,凌云,你这要办妥了这件事,本王做主,就是赐你王命旗牌也未可知。”。
凌云只是淡然的拱了拱手说,:“如此,凌云谢过王爷和大人,我想,刘丹已经撤换了这里的护卫,但是他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反对大人的。或者,即使是刘丹本人,也无意对自己的父亲下手,所以,我断定,这些护卫是安全的。我这就出去,命刚才那个什长,去调动亲信,并擂鼓聚将!”。朱由检笑笑,“由得你放手去做,正如你所说,你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