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是一首古乐府诗,然而就是今天,我才知道,写出这首诗的,竟是西汉长沙吴芮的妻子,如此才女,很是难得。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是很多对痴情男女在陷入爱河的时候,对彼此许下的诺言,虽然,天道变易,人心变易,诺言很容易变成谎言。然而,我宁愿相信,那一刻的情感是真切的,已经是永恒。
凌云此刻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他紧紧拥着自己的心上人。
良久,两人从刚才的冲动中稍微平复了些。凌云才想起来问,“风儿,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又怎么会被骑兵追杀呢。”。
“我是出来找你的,我听说他们说你只身一人去了开原,所以我就到了开原,然后又听说开原公主府的人都被押解到了京城,我当时吓坏了,就到了这里,结果遇到了刘鸢,他带一队汉军想捉我,被我躲过去了。我身上的银两也都丢了。不知怎么的得。就被骑兵盯上了。有可能是刘鸢告的密吧,如果是你那样的话我就危险了,应该会有人画影图形搜捕我。”。风儿说着,想着这些天来的经历,心中还是有些后怕。
凌云轻轻的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安慰道“你受苦啦,放心吧,有我在,没有谁能够伤害你的。”。
风儿把头紧紧埋在凌云的怀里,听着凌云的胸口,那是心脏在有力的跳动。她忽闪着自己的两个大眼睛,“我知道,有你在,没有人可以伤害我的”。
真是个可爱的小丫头,凌云有力的点了点头。心里说,以后的路太漫长了,自己要陪着她一起走下去。一直走,到天荒地老。用自己的一切来兑现这个承诺,对她保护一辈子,呵护一辈子。
他起身整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对风儿说,“乖宝贝,你好好休息吧。我今天,要和一位老熟人去喝酒。晚点,我会来陪你的。”
看那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又不解的看着自己,凌云笑了,他开始解自己的上衣。
风儿大喊,“流氓,不要脸,这么快就想着得寸进尺啊!”。
凌云哭笑不得,“什么得寸进尺啊,你想到哪里去了”。他扯开胸口的衣服。露出胸口的一道刀伤的疤痕。“还记得这刀伤吗?”。
“哼,当然记得,要不是我救你,你还能站在这里啊。你准备拿什么来谢我呀。”。风儿也恢复了自己的活泼。
老凌真是又一次哭笑不得,心里暗自佩服她的跳跃性思维,“拿什么答谢你,要不我现在就以身相许好不好?好了,不闹了。这道刀伤,是我为保护总兵大人,一时意外被后金副将哈巴赤所刺,今天,我就是要跟他去喝酒,好好的说道说道。”。
这话从凌云嘴里说出来,似乎很轻松,风儿有些对凌云刮目相看,提到一个差点要了自己命的人,不咬牙切齿也就算了,还要一起喝酒。这个男人不是心胸太大就是太二百五了。当然,她不会觉得自己的男人是二百五的。她也不会愿意为二百五生一窝孩子。
“好了,你就乖乖躺着,想吃东西就叫人给你做。有什么需要的也会有人伺候着,我会早些来陪你的。”。凌云转身要走。又忽然转回身来。
风儿看着这个英俊的男人。感受着他身上特有那种男性气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正经起来的时候,坚毅无比。不正经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招人喜欢,还生就这样一幅让人一见倾心的面庞。
“还有什么事情啊?”。她问。
他把嘴凑到她的耳边,她也想听听这个神神秘秘的人到底说些什么,忽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的在他的两边脸蛋和额头,各自吻了一下,然后跑掉了。
她愣了半晌,然后傻笑。
阿泰和哥哥的对话。
“阿泰啊,你怎么就这么不明白,我说句犯上的忌讳的话,王爷是被那姓凌的小子蒙了心,难道你也犯糊涂吗?咱们大清就要一统天下,长驱直入灭明,这个时候,这小子来到盛京,要和王爷合作,他算是个什么东西,一个明军的千户而已。有什么资格和王爷谈合作两字呢。王爷受他蒙蔽,早早晚晚,那是灭门之祸啊。哥哥劝你,也要躲得远些才好。”。这是哈巴赤的声音。
阿泰怎么也想不到,一向效忠于王爷的哥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她也有些不满,“哥哥,这么说今晚的酒宴你不准备参加了吧”。
“当然要去,如果不去,就是不买王爷的账,你哥哥我有几个脑袋,敢不买王爷的帐呢。但是,这个凌云,终究是祸患,你要记得,留得一手,狡兔三窟,只能图一个不死之身啊。哈达公主怎么样,那是当今主上的亲哥哥,还不是被千刀万剐,凌迟处死了。就连正蓝旗的那些偏裨将官们,牛录们,或多或少都被牵连进去了。现在,不能在一条绳上吊死啊。”说着这些,哈巴赤也有些惋惜之感,这么些年,跟着多尔衮,风里雨里的,苦和累都有,甚至只身潜入明军山海关搞刺杀的事情自己都干了,也没怕过死,现在,十四爷竟然跟明军搞在了一起,自己的后路堪忧。
阿泰听哥哥说了这些,她心底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哥哥变了,变得好像胆小了,也陌生了。但是,他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十四爷怎么和明军车上了关系,就这一点,就是死罪啊。
她一直以来,就只懂得效忠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