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空有一腔抱负,却没有托生在高门大户的男子来说,若堵死了他们举孝廉的路子,那就断送了他余生的希望,简直比活剐了他还难受。”
韦老爷子唇角一扬,轻描淡写的说道:“所以,为了不让自己难受,就只好让妻子难受了。起初他们可能还有些不好意思,便会当着母亲的面辱骂妻子、殴打妻子,让母亲高兴高兴,在外头也好多为自己说点儿好话。待回到自己的屋里,他又会对妻子做小伏低,呵护有加,想法子补偿她一下。”
但他们总有不耐烦的一天,总有好意思的一天。
“久而久之,有些聪明人现了其中的妙处——想要尽孝道原是如此简单的,不需要亲尝汤药,不需要埋儿奉母,不需要彩衣娱亲,只消随便挑个由头说妻子对婆母不恭顺,然后恶狠狠的踹这个恶妇几脚,再补上两拳,就能轻而易举的树立起孝子的好名声,若打得好、打得妙、又打得巧了,那么出仕似乎就更有希望了。”
在韦老爷子看来,这才是千古婆媳万古仇的根源。
处在风暴中心的男子之所以一直不肯管内院的事,不肯出面调解婆媳俩的矛盾,并非是真的孝顺母亲孝顺到骨子里去了,舍不得削母亲的面子,而是因为他们心中有旁的计较,要么便乐得袖手旁观,自己好整以暇的在一旁看戏;要么便故意添上一把火,让婆媳俩闹得愈不可开交。
“……”
韦团儿叹为观止。
你说那些男的猥琐一下也就算了,居然连部分女人也同流合污,猥琐到一块儿去了?
这个世界到底还能不能好了?
不过,她今日倒是意外的长了见识,晓得古今以来那些愚孝纯善的大孝子真面目了,靠!不就是为了争取到公务员的保送名额么,至于这样丧心病狂吗?
她也知道那些恶婆婆有恃无恐的依仗是什么了。不管占不占理,只要扯起举孝廉的旗子当虎皮,就能变身为真正的百兽之王,把儿媳连皮带肉的吞下肚,连骨头渣都不带吐出来的。
“后来科举制逐渐兴起,早已有名无实的举孝廉便被弃用了,做婆婆的也就失去了拿捏儿子的底气。尽管如此,婆媳间的争端却没有任何改善的趋势,依然是水火不容。而做儿子的依然是大多数奉行着愚孝那一套,反正被挫磨的人不是他们,他们犯不着多管闲事,被扣上忤逆的大帽子。”
韦老爷子继续道。
“……”
韦团儿对古人的高尚情操已经完全绝望了。
与此同时,她觉得韦老爷子讲故事的画风真是诡异,婆媳,这……合适吗?
中午。
“爹还说我笨嘴拙舌的,我看他才是!”
在关切的询问了她究竟听了些什么故事后,冯氏石化了,韦临风则一脸嫌弃道:“他说的故事,我都听得稀里糊涂的,何况是团儿?”
然后冲她挤挤眼,“说实话,你有没有听睡着?”
“差一点。”
韦团儿满头黑线道。
“吃吧。”
韦茉儿则以无比同情的目光看着她,大方的塞给她一捧香气馥郁的小红果,“这是我早上刨回来的野地瓜。”
韦团儿拿起一颗和葡萄差不多大小的‘地瓜’,不知道该如何下口。
“祖父还夸你懂事呢,结果你连野地瓜该怎么吃都搞不懂。”
韦茉儿同情的目光立刻转为鄙视。
“把头上的硬结掐掉,剥开就能吃了。”
冯氏这会儿解除了石化的封印,微笑着说道。
韦团儿依言照做,将小红果剥开,尝了尝,入口果然是甜滋滋的味道,汁水鲜美,比她记忆中的那种大地瓜要可口多了,充分印证了浓缩才是精华一说。
“好吃吗?”
韦茉儿眼睛亮亮的问道。
“嗯!”
韦团儿毫不犹豫的点头,然后灵光一闪,“这么好吃的东西,外面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吧?集市上肯定卖得很贵吧?”
如果答案确实是她想的那样,一条现成的财路就铺好了,从此她便能靠卖野地瓜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然后金生蛋,蛋生鸡,循环往复,家致富,彻底走上种田文女主的人生巅峰之路……
“谁卖这个啊?”
但韦临风马上就打破了她的幻想,“就算漫山遍野都是地瓜藤,可每条藤上统共就结了那么几颗果子,又有那么多孩子争着吃,本就是僧多粥少了,真要卖的话,不晓得猴年马月才采得够斤两。”
“哦……”
韦团儿蔫了。
想来野生的东西就是有产量不高的弊病,如果真是又好吃又分量充足,那早就有聪明人打野地瓜的主意了,哪还等得到她来分一杯羹?
“小妹,你放心好了。”
自诩为机智小少女的韦茉儿见了她无精打采的样子,还以为她是有了别的心事,立即拍着平坦的小胸脯保证道:“你尽管敞开肚皮吃!我绝不会收你钱的!反正你也没钱,哈哈!”
“多谢……”
韦团儿险些呛住。
第二天。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韦老爷子拿了本《道德经》在手,语调舒缓的挑几句念了念。
其实拿《三字经》来,给幼童读是更合适的……
韦团儿仍有些不习惯他不同寻常的画风,暗自吐槽道。
“相传函谷关总兵尹喜于晨起远眺,望东方有紫气浩荡八千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