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征天策>第十章 杀机起

“这锭银子对我而言非常重要,我不得不收。但是既然收了这银子,此后我的这条命就是你家小姐的!请这位大哥告知府邸名称,待我料理完双亲的后事,便会前去为奴,就算是做牛做马亦毫无怨言!”

那带刀侍从似乎也未曾想到,这番话语会从眼前的男童口中说出,不禁露出诧异之色。

迟疑了片刻后,他点了点头:“小小年纪,就拥有如此品性,实属难能可贵,入我云家为奴也勉强够格了。既然如此,等你料理完双亲后事,便前来云府报道好了。”

七日后,为双亲守完丧的他,入了云府成了一名身份最低微的家奴,以“云”为姓。

和这世间大多平凡的芸芸众生一样,云焕仲也并未拥有什么修行资质,只能从淬炼肉身的武者起步。在云家为奴的这段时间,他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在职责之内的工作完毕后,一边刻苦淬炼自己的武技,一边废寝忘食奋发读书。

之所以如此拼命,因为对于他来说,自己的性命早已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当日马车上那位身份尊贵的云家小姐。

在夏朝举足轻重的偌大云府内,就算是家奴也是依据各自才能高低,有着三六九等之分的。

而云焕仲在数次家奴考核中,均取得不俗的名次,得到了管事的赏识,加上他年龄尚幼却知书达理文采斐然,于是被举荐入云府亲族内的学堂,成为了一名伴读书童,而伴读的对象之中,正有着自己所卖命的对象,那云家掌上明珠云芷怜。

虽然两人的身份差距宛若云泥之别,可是对方待云焕仲却很是温和友好,从未摆过颐指气使的小姐架子,反而将之作为好朋友来看待。

很多年以后,已经功成名就,成为神将的云焕仲回首往昔,才发现那段伴读时光,是他一生以为最美好最为眷恋的记忆。

再后来,凭借着数年如一日的勤奋与刻苦,他被云家一纸荐书授予了春试大考的资格,并顺利进入了隶属于军部的“藏锋书院”进修,展现出了超凡的军事才能。在兵道一途上,力压群英,年年在演武堂上拔得头筹,被誉为新一代的兵法大家,将来甚至有可能和姜国那位帝帅媲美。

而就在此时,藏锋书院中,正为了那个虚幻且遥远到不可及的目标拼命努力的云焕仲,却收到了一封从云府而来信笺。

信中的云家小姐以友人的身份,告知了他自己将要成婚了,并希望云焕仲这个相识多年的挚友能够前来出席。

那一夜,已是少年的他并没有像往常一般挑灯夜读兵书,而是坐在桌案前,望着信笺上的娟秀字迹无言沉默了整夜。

大婚之日,洛阳城十里红妆张灯结彩,云焕仲站在云府内喜庆锣鼓和祝福声的中央,抬头望向台上的那一对宛若天作之合的新婚璧人,见到凤冠霞帔那带着幸福笑意的明艳面庞,于是他也露出了释然而满足的祝福笑容。

如此便好,如此就好。

十四年前那个寒冷彻骨的长夜,躺在病床上面色憔悴苍白的她,此生和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人生唯一最后的请求,便是帮照顾好她刚出生不久的女儿火瑶。

他不娶妻,因为装不下。没有儿女,因为有云火瑶便足够。

在成为神将之前,世人皆认为,他之所以不脱奴籍,一直以家奴身份留在云家,是因为垂涎云家在夏朝的权势,想借着这根竿子向上爬,爬到世人只能仰望的高处。

可却从没人知道,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真正在乎的又是什么。

高处的风景确实很美很好,只可惜不胜寒。

云焕仲蹲下身去,动作轻柔地帮还在抽泣的云火瑶接好双臂,并将身上的裘袍脱下,盖住有些凌乱的衣衫。然后他站起身来,目光冰冷地望着一切的始作俑者,那名为方修的凉城少年。

自己家这位大小姐,虽然平日里确实被宠溺过份了,变得刁蛮无理性情骄横,总是一副颐指气使的大小姐脾气,但骨子里却依旧继承了她母亲性情最美好最可贵的善良,真正害人的事情从不会去做,见到真正受苦之人从不吝啬于善意,真心实意地施以援手。

可这次,一向性格倔强,宁可流血也不愿流泪的她,却哭得如此难过伤心,云焕仲实在不愿去、也不敢去想在她身上遭受过什么。

可越不愿去想,那可怕的想法越是在脑海中清晰。

通红的眼眶、满面的泪痕、凌乱的衣衫,还有第一次与眼前少年见面时,他犹若色中恶鬼的“远大理想”。

而自家的大小姐,却偏偏如她母亲般生得太过明艳动人……

很多不愿去回忆的细枝末节,此刻都被串联在一起,最后构成一件极其可怕的真相!

云焕仲多年来第一次,如此强烈地动了杀心,想要杀一人!

不仅仅是这方修,为了维护小姐的清誉,严守住这个秘密,这里在场的所有人都必须死!只有死人,才不能想一些不该想的事情,说一些不能说的秘密!

这里面,甚至同样可以包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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