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刚买到手的青梅酒和下酒菜,赵志哼着歌回到家,刚一进家门,就看见自家娘子正扭头看向看着他。
“娘子,我回来了。”赵志笑着朝里面梳着妇人头发的女人说道。
“怎么这么久才回来,出什么事了?”女人看了看外面的天色,下意识的问道。
“没什么事,就是我今天路过黎塘街的时候,到了一家酒庄买了点酒和下酒菜,这才耽搁了时间。”赵志摸了摸脑袋,把手里提着的东西递给女人。
女人眼前一亮,拿过他手里的那坛酒,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酒?”
赵志无奈的说道“那家酒庄只卖果酒,这是青梅酒。”
女人眉头一皱,兴趣立刻减了三分。她虽然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但和赵志一样,都喜欢烈酒。
当初还没有成婚的时候,两人差点就为了一壶红尘一梦在酒庄大打出手,谁也不让谁。
两人身上都有武功傍身,这要是打起来,酒庄非得被他们拆了不可。
最后还是酒庄的老板无奈提议,把酒一分两半,两人各得一半,这才平息一场打斗。
也正因为这次事件,两人不打不相识,最后才喜结连理。
婚后,两个浪迹天涯的酒鬼终于在天鹰城定居,原因就在于他们有了自己的宝宝,起码在孩子还小的时候不适合跟着他们到处浪。
平常的时候,女人在家照顾孩子,赵志则会去搜罗各种美酒回来,夫妻两小酌一杯。
“你怎么会想起来买果酒?”孩子已经睡着了,所以女子说话的声音压得极低,怕把孩子吵醒。
“娘子,果酒不是重点,这个才是。”赵志贼兮兮的拍了拍装着各种下酒菜的包装“我跟你说,我今天路过那家酒庄的时候,闻到这些菜的味道,当时就走不动道了。”
“真的那么好吃?”女子怀疑的看着他。
“当然了。”其实赵志并没有吃过,但光闻那香味,就让他早就养得刁钻的嘴不断分泌出口水。
“去找几个盘子过来,我们好好吃一顿。”女人立刻精神了,指使自家男人做这做那。
每天憋在家里看孩子,对她这位曾经在江湖上也算是赫赫有名的千杯不醉酒仙子来说,简直不能更委屈。
虽然小孩子整只都小小的,可爱极了,每天看着也不嫌腻。
可是,不能出去浪,不能大口大口喝酒吃肉的日子,简直太煎熬了。
好在孩子渐渐大了,戒奶之后虽然还是需要每天看着,但是她总算可以肆无忌惮的放开肚子吃吃喝喝了。
夫妻两偷偷摸摸的把下酒菜摆上桌,买来的青梅酒放到一边,开了一坛在别家酒庄的烈酒。
刚夹了一点下酒菜到嘴里,夫妻两人的表情都惊呆了。
这是什么神仙做的菜,也太好吃了吧。
吃过苏湛做的下酒菜之后,夫妻俩看着一旁的酒顿时就横竖看不顺眼了。这么好吃的下酒菜,却搭配了这么普通的烈酒,最起码也要红尘一梦那个级别的酒来配一下嘛。
夫妻俩无奈,其实在来到天鹰城的第一天,他们就彻底打听了这个城里面有没有比较出名的酒庄。
但天鹰城是一个小城,唯一比较出名被夫妻俩看在眼里的也就是天福酒庄了。
可问题是每一次天福酒庄推出好酒之后,总会被人一抢而空。饶是赵志一身好武功在身,居然也挤不过那些闻讯而来的酒鬼,简直不能更恐怖。
今天赵志在天福酒庄就是空手而归,然后才到处溜达,不死心想要找出符合他们夫妻喜好的美酒来,然后成功被苏湛的下酒菜带偏了路。
女人瞅了瞅刚才被夫妻俩放置在一旁的青梅酒,能做出这么好吃下酒菜的人,酿酒的手艺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夫妻两把青梅酒倒在酒碗里。
两人都是名副其实的酒鬼,为了能够观察酒的色泽,他们连盛酒的酒碗都是特别定制的白色酒碗,
琥珀色的酒液静静绽放在白色碗里,看不出丝毫杂质,显得特别纯净。
“咦,这颜色不错啊。”女人惊讶的看着碗里的青梅酒,她蹲下身轻轻的在酒碗上嗅了一下。
刚才还没有察觉到,现在浓郁的青梅气息袭入她鼻腔,女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毫不犹豫端起酒碗就喝了一口。
柔和,甘醇,绵软,没有丝毫烈酒的狂野霸道和侵略,就像是烟雨三月,朦朦落下的细雨,润物细无声。
几乎只是一口,女人立刻喜欢上了这个味道。
赵志深知自己娘子的脾气,不好喝的酒是绝对不可能喝第二口的,可现在却抱着酒碗满脸满足的样子。
赵志默不作声的也去喝了一口,眼神微变,然后夫妻俩就一口酒一口下酒菜,吃吃喝喝满足异常。
女子喝完了酒碗里的最后一滴酒,正准备拿过酒坛继续倒,结果把酒坛那过来一看,空了。
女子一懵,随后就看到在一旁胡吃海塞的自家相公,眼睛一眯,素手毫不犹豫的拧着他耳朵“赵志,酒呢?”
哪怕自己的耳朵做为人质被人拽在手里,赵志仍然坚持咕咚咕咚把手里酒碗的酒喝完,然后才大咧咧一拍肚子,憨憨一笑“这里呢。”
女子简直被他气的肝疼,这要不是自己亲相公,她非得让这人知道从她手里抢酒的下场是什么。
“酒没了,你还在这里愣着干什么,还不去买?”要不是顾及到屋里熟睡的孩子,她早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来一场河东狮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