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带着机器狗去唐朝>第104章 土豆焖排骨

大约1.5万年前,末次冰期结束,东亚大陆上覆盖的冰层迅速消融。东亚大陆变得适宜人居,智人在东亚大陆人口增加,分布范围也越来越广。

然而,东亚大陆仍然存在着一个严重的问题——相较于东南亚温暖湿润的气候,寒冷的东亚大陆对人并不友好。即便在东亚大陆最靠南的珠江流域,也得面对食物缺乏的冬天。

幸运的是,在东亚大陆上,存在着数种野生的禾本科植物,这些植物的果实含有大量的以淀粉为主的碳水化合物。相对渔猎得来的肉食以及采集来的野生蔬果,禾本科植物的果实难称是什么珍馐美味,甚至还相当难以下咽。

然而,这些貌不惊人的果实却可以稳定提供大量人赖以维生的热量。这些禾本科植物,在过去的几千年间持续为中国人提供能量来源,成为中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物。

然而,和真正的地广人稀、物产富饶的美洲大陆相比,东亚的这一大片土地,则是贫瘠的一塌糊涂。

张华带来的土豆、地瓜、玉米,终将改变大唐!

到了午时,张家后院的土豆和地瓜都已经全部被挖出来了。这个速度很难称的上快,甚至可以说是很慢。

这主要是面对土豆和地瓜这等神物,大家太过于小心翼翼了,速度自然快不起来。不过即使如此,也有一小部分土豆和地瓜被锄头弄伤了。

“大哥,怪我动作太粗鲁了,要不然这些土豆和地瓜不会损坏的。”看着两大堆土豆和地瓜旁边堆着一小堆损伤的地瓜、土豆,薛礼很是自责。

按照大哥的说法,这一小堆土豆和地瓜,在明年底就有可能变为几亩甚至几十亩,到了后年……

自己这是浪费了多少粮食啊?

“二弟多虑了,我正发愁到底要不要用土豆和地瓜做些吃食呢,现在不用犹豫了。”张华虽然看重这些土豆和地瓜,但是绝对不会因为几个损坏的地瓜和土豆而责备薛礼。

“少爷,这土豆和地瓜真的很好吃吗?”梅子没有想这地瓜和土豆对大唐来说有什么深远的意义,她就关心这些东西是不是好吃。

这几个月来,梅子的口味也是被张华给养刁了。一个勤劳的小丫头活生生的被张华给diào jiào成小吃货!

不过似乎、貌似、好像张家的这些人都在往吃货的路上越走越远!

……

自从张华带着大家尝试过猪肉的味道之后,张家上下对猪肉的爱好就远超旁人。

土豆的做法多种多样,不管是酸辣土豆丝、醋溜土豆丝、地三鲜、干锅土豆片、炸薯条,亦或是土豆焖鸡、土豆焖排骨、土豆炖牛肉,都是十分可口的吃食。

辣椒虽然有,但是那是用来做种子的,张华舍不得用,那就只好做个醋溜土豆丝了。再看到厨房里有一扇新鲜的排骨,张华准备再来个土豆排骨;最后一个蒜肉猪油渣炒地瓜叶,午餐就有着落了。

“少爷,这个土豆丝做法好像不是很难呢。”

张华亲自下厨,梅子、潘忠、潘大娘都过来打下手,马周和薛礼也好奇的在厨房门口转来转去。

“二郎,东家居然亲自下厨给我们做菜,这会不会不大好?”马周虽然很想尽快的见识一下土豆的美味,但是看到张华居然真的亲自操刀下厨,还是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

在长安城待了几年的马周,对于长安勋贵们的表现,可谓是清楚万分。虽然开国县男的爵位是所有爵位之中最低的,但是那也同样是五品的爵位了,是自己这等人物奋斗一生也难以达到的高度。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年轻有为,才华横溢的开国县男,现在居然亲自下厨给自己做午饭,这感觉?

马周觉得眼睛有点湿润。一定是风把沙子吹进去了。

“醋溜土豆丝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常菜,不用两年必然是风靡大唐。只是以前你们没有见过土豆而已,看过一遍你们就都会了。”张华一边往锅里倒了一点油,一边拍了两颗蒜进去。

猪油吃多了虽然不健康,后世基本上大家都吃植物油。不过猪油也不是没有优点,至少炒菜用猪油,香味就比植物油好。

像是后世粤菜里面比较常见的蒜蓉炒菜心,就是必须要用猪油炒菜正中,更好吃。

“土豆丝切好了之后呢,要用清水冲一下,这样做出来的醋溜土豆丝才爽口。”伴随着一盘色香味具全的醋溜土豆丝出锅,张华赶紧梅子她们都发出了咽口水的声音。

醋溜土豆丝虽然在后世是一道非常家常的菜,但是放在还没有开始使用铁锅炒菜的唐朝,绝对是属于美食中的极品。

不过醋溜土豆丝只是开了一个局,土豆焖排骨才是尽头的重头戏。

排骨切块洗净,水烧开,加入姜片,料酒。排骨过水,去血水,去腥捞起沥干水分备用。

原本在厨房外面徘徊的薛礼和马周,再也忍不住,跟着围在灶头旁边,看着张华在锅里翻动着排骨。

孔子曰:食色,性也!

在张华看来,应该是:食、色,性也。

也就是爱好美食和美色,这是人的本性啊!

今天,一道醋溜土豆丝和土豆焖排骨,彻底的勾起了大家的本性!

反倒是最后的一道猪油渣炒番薯叶,引起的惊喜没有那么高。毕竟有前面的两道菜做铺垫,大家的忍受yòu huò的能力已经大大的提高了。

“今天上午大家都辛苦了,不用客气,开吃吧。”

一切就绪之后,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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