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带着机器狗去唐朝>第67章 某家薛礼

黄帝时期的仓颉,在造“鲜”这个字时,认为活鱼的味道就是鲜的味道。

为了能够形象的表达鲜味的具体口感,他对鲜味进行了数字化的描述。

在造这个鲜的文字时,他一口气连写了三个鱼字,强调了鲜味和鱼味之间,在数量上的换算关系。

只是为了符合汉字是方块字的书写规范,这才恋恋不舍的把本是左中右结构的字形,写成了上下结构的“鱻”字。

所以有鲜味,就是有一半是由鱼的味道组成的。

出生于战国时期,被人称作亚圣的孟子,在《孟子告子上十》中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可知孟子认为鱼是天下第二美味,美就美在鲜的滋味上。

能吃到天下第二美味的鱼,在捕鱼的网具还没有发明的时候,可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汉朝的刘安在《淮南子说山训》中就说过:“上求材,臣残木;上求鱼,臣干谷。”

这四句话的翻译过来就是君王想要良材,臣子们就会去毁坏树林;君王想吃鲜鱼,臣子们就会去抽干河谷。

为了能够吃到鱼,就发明了竭泽而渔的捕鱼方法。虽然抽干池塘里的水,是一件浩大工程,但能够捉到鱼吃,也就在所不惜了。

鱼因为难以捕捉,所以特别珍贵,因此一般的人,在平时很难有机会吃到鱼的。

现在张华随随便便就搞回来一大堆鱼,这放在后世,就相当于随便出一趟海,就搞回一船蓝旗金枪鱼一样,绝对是让人难以置信的,让人欣喜异常的,让人食欲大开的。

整个早上,张华亲自动手处理那条大黑鱼,虽然一大早就吃肉,感觉乖乖的,但是张华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开肠破肚,去掉鱼肚里面的黑色薄膜,这东西不去掉,鱼的土腥味会比较重。

然后再三下五除二的一顿去麟,抠掉鱼鳃,拎起菜刀一顿狂砍,就可以开始准备下锅了。

潘大娘负责烧火,梅子和潘忠在旁边看着能不能帮到什么。

只见张华先在锅里放了点猪油,没办法,这年头植物油是稀罕物件,能有猪油就不错了。

然后把生姜对半切片后在油锅里擦了几遍,这样可以避免鱼粘锅。

接着继续加点油,油温差不多了就把黑鱼和姜片倒下去煎几分钟,等到鱼块表面已经开始变色,再加入滚烫的热水。

“看清楚啦,这个时候一定要加入热水,不能是冷水。”

张华一边做一边对着潘大娘和梅子说着。虽然张华不讨厌下厨,但是要是能够自己不动手就品尝到美味,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

“少爷,这鱼汤奶白奶白的,看着就很好吃的样子呢。”

潘忠在一旁看的直咽口水。

以前张家也不是没有吃过鱼,但是那个时候即使偶尔有机会吃,潘大娘也是直接把鱼块扔进水里煮。

这样子煮出来的汤,鱼腥味重不说,卖相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刻钟之后,张华抓了一把香菜扔进汤里,鲜美的野生无污染大黑鱼汤就出炉了。

……

“哇,好好吃,少爷,这是我这辈子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了。”

一连吃了三大碗鱼汤和鱼肉,梅子拍着自己的小肚子,心满意足的长呼了一口气。

“别说的那么满,以后好吃的还多着呢。”

“少爷,你刚才说我们要煮鱼汤,还有什么清蒸红烧油炸鲫鱼,晚上我们可以吃到吗?”

梅子这个小馋猫,显然是彻底被张华给勾起了食欲。

“不用等到晚上,中午就吃,这几天让你吃鱼吃到腻。”

“才不会腻呢,鱼这么鲜美的吃食,怎么会吃腻呢。”

“你自己说的哈,看到时候不让你把这话咽回去。”

“少爷,我感觉你自从上次被野狼袭击晕倒之后,醒来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呢。”

张华听到这话心里咕咚了一声,还好梅子算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不会有别的心思,“哈哈,可能是撞开窍了吧。”

对于自己前后形象大变化的问题,张华也曾经考虑过怎么解释。

以后肯定也还会有其他人问甚至调查这个问题,但是实在想不出什么好解释,干脆就死猪不怕开水烫,自己是头撞石头给撞开窍了。

“不过我更喜欢现在的少爷。”

梅子吐了吐小舌头,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张华。

“是嘛,你这是嫌弃本少爷以前亏待你咯。”张华故意摆着一个严肃的表情。

“不是的,不是的,少爷,梅子怎么会嫌弃少爷呢。”梅子听到张华的话,整个人唆的一声站起来,右手不断的挥着。

“看你紧张的,坐着吧。”

站在张华的角度来看,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玩笑,但是放在大唐这样阶级森严的社会,张华的这话可以理解成是很严厉的指摘了。

“少爷,我只是觉得以前的少爷每天埋头苦读,虽然对梅子对大家都很好,但是却是让人感觉少爷离我好远,可现在却是觉得少爷离我很近,让人感觉很轻切。”

梅子说着说着,眼泪都流出来了。

“当年老爷把梅子领回家伺候少爷,少爷您就是梅子的一切……”

“好端端的怎么哭啦?”

“没有,少爷我就是开心。”

……

接下来的几天,张家的餐桌上基本上都是各种鱼。

水煮、红烧、清蒸、黄焖、椒盐、烧烤、盐焗……

状态提示:第67章 某家薛礼--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