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恐怖悬疑>阴阳怪谈>第一百六十章 阴阳相隔

女鬼依旧在翩翩起舞唱着悲伤的戏,我苦笑了一下,开口喊到:“你说你在这里等候多时了,是什么意思”。\r

女鬼停下了舞步,看着我说道:“这里原本是我的家,我与郎儿也在此定下了信物”。\r

我一愣,点了点头,说道:“你是哪个朝代的”。\r

“五代十国时期”。女鬼说道。。\r

“五代十国”?我吃惊的说道。\r

女鬼点了点头,李穆阳推了推我的手臂,开口问道:“五代十国,是什么时期阿”。\r

我转头看着李穆阳,解释道:“公元907年到979年”。\r

李穆阳听我一解释,也愣了一下,震惊的说道:“1000多年了”??\r

我恩了一声,李穆阳看向了女鬼又说道:“乖乖,这是千年女鬼阿,我还是头一次见到道行上千的鬼呢,咱们仨加起来恐怕都不是她的对手吧”。\r

我点了点头,还是有些警惕的继续看着女鬼,女鬼说完自己的朝代后,丝毫不理会我和李穆阳的言语,自顾自的又跳起了舞。\r

我们就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过半,我站直了身子,开口说道:“睡觉,睡觉,让她唱吧,只要她没恶意就好”。\r

说完,我转身走回了二楼,刚一到楼梯口,我就看见一道灰色的身影一闪而过,我一愣,大喊道:“站住”!\r

语毕,我直接甩出了一道驱鬼符,这灰色身影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我直接跑了过去,天吟破指向了她的眉心,李穆阳和玉姐也赶忙跑了过来,我看着地上的厉鬼,这也是一个女鬼,年龄看起来还上了一定的岁数,用阳间的名字来叫,一声老奶奶也不足为过了。\r

我稍微收回了一点天吟破,开口说道:“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r

地上的女鬼惊恐的看着我,开口说道:“这是我儿子家,我想陪在我儿子身边”。\r

我一愣,看着她说道:“这是你儿子家?你儿子叫什么”。\r

“杜...杜家卫,他现在是这里的大老板”。\r

“杜家卫?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毕竟一个厉鬼的话我是不敢随便相信的”。我皱着眉头说道。\r

女鬼看着我,激动的说道:“你...你可以叫他来,他可以证明我,真的”。\r

我皱着眉头看着他,开口说道:“你叫什么名字”。\r

“吕..吕晓芬”。\r

我点了点头,掏出手机打给了杜家卫,其实也用不着这么麻烦,只是我们灵异人士对一个厉鬼的话是真的不太敢相信,圈子里也有很多案例因为听了厉鬼的诉苦,一时心软,结果就被反杀了,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r

很快,杜家卫接了电话,我直接开口说道:“喂,杜老板,你母亲是叫吕晓芬吗”。\r

杜家卫一愣,说道:“对阿,你怎么知道阿”。\r

我看着地上的女鬼,开口对杜家卫说道:“没事,你要是有空就回来一下吧,有人在等你”。\r

说完,我挂断了电话,收回了天吟破,说道:“你可知阴阳两界的规定”?\r

女鬼看我收回了天吟破,这才松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我沉沉的呼出了一口气,开口说道:“这里是阳间,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我知道你念子心切,可是你这么做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吗”。\r

女鬼又摇了摇头,我转头看了一眼已经消失不见的红裙女鬼,又转头对杜家卫母亲的鬼魂说道:“生人阳气重,阴人阴气重,你这样一直逗留在阳间的话,会让你儿子的体质越来越差,你儿子身上流窜的阳气也会让你的魂体一天比一天消散,所以两极互相伤害,等等见你儿子一面吧,我送你离开”。\r

女鬼有些犹豫不决起来,眼神里甚至有了一丝求情的感觉,我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说道:“别执迷不悟了,今天你碰上我算好的,虽然刚刚你一脚踢我下床,可我也不是什么记仇的人,要是今天来的是其他灵异人士,你连你儿子的面都见不着,进来吧,这里面的灵气被我抽干了,待会你儿子来的时候,我会让你出来跟他见一面的”。\r

说完,我将一张黄符拿在了手心,女鬼还是犹豫了一下,最后才化作了黑烟,飘进了黄符内,我走回了二楼,李穆阳和玉姐也跟着我进了房间,我们三人聚在了一起,我看着旁边的黄符,开口说道:“一天接两个委托,还不错了”。\r

李穆阳点了点头,说道:“今天还是辛苦你了,多跑了一趟”。\r

我笑了笑,说道:“你还知道就行”。\r

玉姐也笑了笑,打了一个哈欠说道:“你们聊吧,我回去睡觉了”。\r

我说了一声好,和李穆阳在房里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起来,过了一会,房间内忽然传出了第三个人的声音,开口说道:“公子,你们是做什么的”。\r

我一愣,猛的转头看向了旁边,却见刚刚那个红裙女鬼现化了出来,我警惕的看着她,开口说道:“你想干什么”。\r

女鬼诧异的看着我,说道:“公子不必激动,小女子没有恶意,虽化厉鬼,可我却不想伤害任何一人”。\r

我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开口说道:“你怎么还在这,刚刚不是走了吗”。\r

女鬼一愣,说道:“这是我的家,我一直都在这里阿”。\r

“你叫啥”。我开口问道。\r

女鬼看着我,飘在空中回答道:“我名为苏沐晴”。\r

我点了点头,放低了戒备又说道:“那这么


状态提示:第一百六十章 阴阳相隔--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