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爱在最美时光绽放>一 无端祸事起

程落菱走进这条胡同,毫无悬念,因为这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不过,如果不是自行车半路罢工,以往这个点儿,她早就在家啃着黄瓜,看着电视啦。

这里虽说地属石市,可已经算是石市市边边了,街道、路面、路灯……条件自然差的没边。还好她对路况熟悉,黑黢黢的胡同里,竟也走得如鱼得水。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大多都是底层小人物,根本没什么夜生活。卖了一天苦力,累累巴巴,即使橱窗满目,霓虹闪耀,这里的人们也没那个精气神儿去闲逛,更没有那富裕钱去消费。

所以,晚上十点,这里几乎家家都闭户熄灯,幽黑的胡同就显得格外宁静。

正因宁静,打斗声也就传得清晰。

好奇如猫,程落菱闻声走近,躲在暗处观摩着。

虽说是明月高悬,可她毕竟离得有点远,看不清那些人长什么样,但直觉告诉她,这些人并不是本地人。

趴在“墙头”观虎斗,只是观了半天。她压根分不出那一拨是好人,那一拨是坏蛋。

这不闹心嘛!

闹心归闹心,可她心眼儿不缺啊。这些人共有六个,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他们全是男人。其中四个体型一致,都是“身高体大,体态魁梧”型的。瞅瞅那身姿,能与姚明有一拼。不难看出,他们四个应该是一伙儿的。

剩下的两个,身高、体态,哪哪都弱爆了。

她呢,生平最痛恨以强欺弱,以多胜少。看看看看,这两个打一个也就罢了,还招式狠辣,下手阴毒,这……这……这不明摆着要置人于死地吗?

nn的,见过欺负人的,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眼见那两个被围困的人快要招架不住了。

哈!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出手啦啊!

帮弱者,凡是弱者都是好人!这就是她的英雄理念。

这条胡同是程落菱回家的必经之路,可柏亦北走到这儿完全是点背。他一点都不想来这儿,是被老天爷生拉硬拽拽过来的。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个样子滴。

我们先把时间稍稍往前推推,推到黄昏时分。

书房里,柏亦北站在落地窗前,双手插在西装裤兜里,眼睛眺望着窗外。落日又圆又大,漫天的云彩也被这落日染成了绚烂的色彩。那一道道耀眼的光芒透过洁净的玻璃射在了他的身上,却没能融化掉他身上那股孤独与冷漠。

咚咚咚!敲门声轻轻响起。

“进!”柏亦北没有动,只是简洁的回了一句。

门开了,进来的是助理沈风。一名清瘦的男子,温润的气质里还迸发着一股子精干。

“北哥!康凯回来了。”沈风轻说。

柏亦北闻声转身,移步坐进了书桌后的皮椅里,不疾不徐的燃起一支烟。

“人呢?”他问,声音漫不经心,却很好听。

“洗手间了,马上就来。”沈风如实的回答。

话音刚落,敲门声骤起,谁都还来不及说话,一个身影就闪了进来,一屁股坐在柏亦北对面的椅子里。

“康凯,有什么消息?”沈风开了口,有些迫不及待。

康凯把眼睛瞪得倍儿圆,扯着嗓子喊:

“喂,沈风!你丫的就是使唤头驴也该让它喘口气儿吧?去,给大爷倒杯水,大爷的嗓子干的都冒烟了。”

康凯一贯就是这副德性,长相阳光明媚,性格吊儿郎当,说话不拘小节。他和沈风都是柏亦北的得力助手,名义上是上下级,情感上却是生死兄弟。

柏亦北初到英国时,处处受人欺凌。有一次,他一人抵挡十几个外国佬的殴打。关键时刻,康凯和沈风出手相救,从此他们成了兄弟。

太过熟悉,柏亦北也就见怪不怪。沈风边摇头,边给那位“大爷”端茶倒水。

“北哥,我打听过了,‘太子’不知道你这次是被老爷子特招回来的,他还以为你和以往一样。”

茶水用过,康凯一本正经的做着报告。正经的神情跟刚刚粗言秽语的样子,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你都怀疑他是不是有精神分裂症了。

康凯口中的“太子”叫柏亦东,是柏亦北同父异母的大哥。柏亦东这个名字在北京城里叫的那是一个当当响。他之所以声名远播,因为他丰富的头衔:柏震衡的爱子、柏家的太子/爷、凌雲国际总裁。

凌雲国际,是柏震衡白手起家,一手打造出来的王国,是京城商业界最灿烂的一颗明珠。

仅仅凌雲总裁这一个名号,就足以让柏亦东光芒四射了。

“还有……”康凯顿了一下,又说:“老爷子收回‘太子’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是真的。”

沈风听了无奈一叹:“唉,又玩这招。老爷子对这招儿还真是情有独钟。”

康凯往后一靠,慢条斯理的说:“计不在新,有用才是硬道理。”

沈风他们的抱怨柏亦北不是没听见,他却风云不惊,无言无语,只是心里暗暗冷笑。

这几年,父亲三番五次的上演这出戏。

隔三差五的因一点小事收回大哥的股份,然后再因似有似无的功绩回复股权,并且每一次的返还都要比上一次多出几成,这根本就是在变相给大哥增加股权。

戏演得多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谁是柏震衡的接班人。随着老爷子柏震衡年事已高,公司的朝臣们大多都成了‘太子/党’。

柏亦北揉着宽宽的额头说:“就这样吧。”

沈风低头看看腕表:“北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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