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逍遥神医小农民>第九十四章 大包间

电梯里的气氛很凝重,充满着少妇痛苦回忆的味道。

江小虎也不敢说话啊,生怕一个不留神,惹得孟娜不高兴,自己也倒霉不是。

电梯很快到了七楼,孟娜走出去,江小虎默默跟着。

七楼和其他楼层似乎不同,这里的装潢没有那么多奢华商业化的感觉,更多的是温馨,就像是家一样。

“这一层,是我们自己预留的。平时开会,员工聚餐,以及我们自己请人吃饭,都在这里。能到这里的,都是自己人哟。”孟娜笑着对江小虎说。

她已经变得很正常了,太正常的那种正常,反而让江小虎有点不适应。

认识孟娜以来,江小虎就感觉这个女人风风火火,行事作风十分大胆泼辣,是个精明强干的女人。

她和许玲珑,虽然都是女强人,但类型完全不同。许玲珑一板一眼,不苟言笑,而孟娜,似乎能把一切问题,在谈笑风生间解决。

论能力,两人不分高下,论颜值,都是大美女。可是论手段,孟娜绝对高出许玲珑几个段位。

“能到这里来吃饭,算你小子走运咯!”孟娜又补充道。

其实她的笑容和心情,都是伪装出来的,江小虎能看得出。刚才那个家伙,必定和孟娜有过一段,而且还留下很深的伤痕。啧啧,看不出啊,娜姐也有过正经恋爱的时候。

江小虎笑嘻嘻道:“是吗?那我真是三生有幸……”

孟娜走在前面,听他这么说,忽然转过头,目光冰冷而严厉地盯着他。足足有一分钟,孟娜都没开口,只把江小虎盯得心里头发毛。

“娜、娜姐,我说错什么了嘛?”江小虎心虚不已,讪笑着问。

孟娜叹了口气,收起眼里的严厉和冰冷,换上温柔:“算了,我只想说,男孩子初入社会,不要学得油嘴滑舌。你知道你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什么吗?”

江小虎摇头,转转眼珠子,抓起自己的衣领嗅了嗅,调皮地说:“莫非是汗臭味?”

孟娜白他一眼:“不要学刚才那个家伙,你身上最出彩的地方,就是你的真诚了,别弄丢了它,好么?”

她忽然伸手,抚摸着他的胸膛。妈耶,这可是夏天,穿着薄薄的衣衫,隔着劣质布料,江小虎甚至能够感受到她掌纹间不同的温度差。

这当然是夸张了,但毫不夸张的是,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跳出嗓子眼了。

这小娘们了不得,分分钟能让男人在崩溃和重生之间徘徊。那种生生死死的爽意,不亲身感受是无法体会的。

孟娜的手很漂亮,手指纤长,指腹圆润光滑,就像一枚枚漂亮的旺仔小馒头。不,比那个还好看些,还小巧些。

而且她身上总是散发着好闻的香味,有时候是淡淡的,有时候是浓烈不刺鼻的。一枚白玉手镯套在她手腕上,手镯还比不上她的皮肤细腻光滑。

江小虎忍不住吞口水,手心火热。他下意识地抬起手,想要抓住那只调皮的小手。

可是,那手就跟小泥鳅似的,哧溜一下,就溜走了。

“咯咯,走吧,我饿死了,吃饭去!”

孟娜发出铜铃般的笑声,将包往肩膀上一甩,居然哼起小曲儿来。她迈着婀娜的步伐,咚咚咚往前走,江小虎无奈地叹口气,急忙跟上。

他们进了一个面积能有一百多平的房间,房间里有吧台有橱柜,有一个小小的可供休息的客厅,还有独立卫生间。

当然,这毕竟是个包间,最重要的还是那张餐桌。那是一张长条木头餐桌,原木打制,很复古的味道。就连凳子都是木敦子做的,江小虎忍不住偷笑:“这些城里人,原来喜欢木敦子啊!”

江小虎没见过这种装潢,一走进来,感觉像是走进热带丛林的树屋。整个房子里,都被绿植填满。有高壮的发财树,还有无花果盆栽,一盆盆的旱金莲在阳台上盛放,一缸缸的睡莲散发芬芳。

这里像是田园,但比田园享受多了。徐徐的冷风从出风口吹出来,身上凉丝丝的,那叫一个享受。

江小虎忍不住叹口气,孟娜径直走到吧台,给两人调了杯酒,问:“叹气做什么?男孩子家家的,要有朝气,别老叹气。”

她摇着杨柳腰,迈着小猫步,走到江小虎跟前,身体几乎完全贴到他身上了,这才将酒杯递给他。

江小虎接过酒杯,漂亮的杯子边沿,有一块柠檬,还有一只红色的小伞。杯子里的液体分了层,花花绿绿的,十分漂亮。酸酸甜甜的口感,江小虎很喜欢,他以前从没喝过这玩意儿。

喝了一大口,他满足地想要叹口气,忽然想起孟娜说的话,便把叹气变成赞美:“真好喝!”

还打了个酒嗝。

孟娜一脸欢欣地看着他的表演,伸手掐了一把他的脸颊。

大男孩只有20岁不到,正是一个男人当中,各方面最巅峰的时候。不,应该是那方面最巅峰的时候。毕竟这个时期的男人,还是很幼稚的,像个孩子一样。

孟娜很喜欢捏江小虎的脸颊,就像是捏一块活动的胶原蛋白。皮肤紧致有弹性,令她倍感艳羡。无论花多少钱,用多少高档的滋补品化妆品,她都无法回到青春鼎盛的时期啦!

“这叫爱情花,是我自己调配的鸡尾酒,喜欢的话,可以经常来喝啊!”孟娜美颜如丝,盯着江小虎,舌头就像小猫儿一样。

她的手,又顺着江小虎的脸颊滑落,到他结实粗壮的颈子上。指尖划过那高挑的青筋,感受着筋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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