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山海临城>第四十四章 异兽之哀(三)
然亲手奉上我喜欢的人。

最关键的是,她还收下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初中毕业的那年暑假,居然天天跟着他们俩出去玩,变成一个一百瓦的电灯泡亮了一个暑假。

我没想过这样子不太好,只是觉得我很想见到他。

直到暑假快结束了,我才意识到,我是真的喜欢他。我想和他说话,想听他唱张杰的情歌,想给他再带一次晚饭,想和他再一起上一次体育课,一起跑一次操。

想和他,一直一直在一起。

可是他,有对象了啊。

我没有去告诉他我的喜欢,我把它深深地埋在了心里,我不想影响他们俩的感情。

就这么,埋了四年。

高中三年,我为了制造和他的偶遇,计算过他的放学时间,刻意多去几次厕所,就为了在走廊看他一眼,刻意去和他比较,引起他的注意。

我以为我们可以越走越近,可能高中就可以在一起。但是,世事无常,现实总是很残酷。

我们总是放学后结伴一起走,他会送我回宿舍然后再离开。其实我们真的只是很单纯的一起走而已,并没有任何意思,但是却被一个老师逮住了。

老师非说我们是一对,不论怎么解释都不听,还警告我们不许再交往了。

也许是我太爱面子吧,为了不让同学们说闲话,我每天都克制着自己,不去找他,也不理他,故意冷落他。很快,他也察觉到了我的变化,也默默接受了这种疏远。

其实我真的很难受,推开自己心爱的人,这比杀死自己还痛苦!

高三二模的时候,我考崩了。我真的很难过,我很想他,我想和他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可是我又不想让身边的人说闲话,我真的很痛苦。

我才知道,思念一个人,是这么的痛苦。

那天我哭了一上午。

就此结束吧,我告诉自己。

就在这样子的煎熬中,我结束了高中生活,将一段恋情的萌芽就此掐断。

我很后悔,但那又如何。

我想过大一去找他,可是我挺说他已经有对象了。

就这样吧,结束了,忘了他。我经常这么告诉自己。

可我发现自己做不到,在qq出现坦白说的时候,我告诉他我喜欢他。

四年了,我喜欢了他整整四年,我终于说出来了。可他竟然猜了四五个女生都没想到我!

我在等他,可他甚至已经记不到我了。

多么的可笑啊!

最后,我告诉他我喜欢玩滑轮,便再也没有理会他。

我想忘记。

女孩说到这里,停顿了。

我也没有说话。

韶华,是为了祭奠这段不为人知的爱情么?

“后来,他来找我了。”女孩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和失望,笑了笑,“有一次,我不小心在空间暴露了我加入轮滑社的消息,他就来找我了。一九年元旦那会儿,他跨年来找我,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

“我知道他喜欢过很多女生,但我不想去计较,计较的多了,就太累了。

至少我们在一起了。”

女孩笑得很幸福,就像每一个深爱着的人。

我没有打扰她,让她继续享受着韶华的清香。

“我有一次和他说,‘你知不知道,校园里的每一次擦肩而过都是我精心策划的偶遇,你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真是太难过了!’他笑了笑,装作很吃惊的样子,‘这就是你一节课上八次厕所的原因?’”女孩掩住嘴,咯咯地笑了起来。

令人羡慕啊。

我淡淡地笑了笑,有些酸楚。

“这是我和他初中唯一的合照,我想将这一切都封存在这里面。”女孩取出一张照片,递给我。

居然是毕业照。

我从身侧取下一只竹竿笔,蘸了蘸茶海中的韶华,写下一个封字。

“祝你们余生幸福,天长地久。”我将笔悬挂在壁橱中,将照片递给女孩。

“谢谢先生!”女孩兴奋的接过照片,对我鞠了个躬,“先生,其实有些人,真的值得去等!希望您可以把我的这句话,转告给需要的人!”

“好。”女孩的话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想了很久,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女孩撑着伞,身影在雨幕中渐渐模糊。

流云如烟,乌云如墨,再加上她,好一幅绝世水墨。

我合上房门,很难得的,心情很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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