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旬的一个中午,吴国北部的祁门山脚,树木刚刚换上绿色新装,沟壑边的野花摇曳 ,阵阵微风将花草芬香传送进人们的鼻尖。

一只野兔蹲在小路旁的草地上啃着嫩草,突然,野兔停住动作,‘忽’地一下跃跳进灌木丛中,片刻便不见踪影,而野兔原来啃草的地方,跑来一只背部深棕色、颈项黑色、四肢毛色灰白的大狼狗。

大狼狗在草地上嗅了嗅,抬起狗腿撒了泡狗尿,留下自己的气味后,欢快地跑回草地一侧的小道上等候主人。

小道上行有一队骑马的行人,人数有十二、三人,全是年轻健壮的男子,打扮精练,胯/下的马匹看起来相当不错,队伍末尾还有三辆装载货物的骡车。山脚的小道是上山山民走出来的自然道,不宽,勉强能容纳两匹马并排行走,也勉强可以通行骡车。

“大牛,这里离大贤的居所还有多远?”马队最前位置的年轻人长得非常俊美,一身青衫将他的肌肤衬得如玉如瓷,骑着一匹很矫健的白色骏马,这人却是应该呆在吴国都城的郑钰铭。

他们这队人马外表装扮成收购草药的商贩,郑钰铭是东家,黄钟扮成管家,大牛和马仁、护卫化妆成脚力和伙计。而大狼狗木头,是楚朝辉要求郑钰铭带在身边的,木头已经长成威风凛凛的模样,可以起到保护到主人的作用了。

“走路大概要一天,骑马也要三、四个时辰。”大牛听到郑钰铭问话,连忙纵马上前回答,大牛就是在祁门山脚下的居民,长到十岁就经常进山,他对这一带太熟悉了。大牛嘴里的一个时辰指的是两小时。

“这么说来,天黑前不一定能赶到?”郑钰铭抬头看了看天空,眉毛不由皱了起来。

早晨上路时,天空还是万里无云,到了中午却云层厚厚,将太阳也挡住了,而且东南风的力度也加大,中午的温度似乎比早晨还要冷。

“最快也要戌时之后才能到大贤居处。”在山区小道骑马并不比两腿走路快多少,只不过人骑着马走路省力多了。

“俗话说春冷必有雨。”郑钰铭担忧地看看了天空。戌时是晚上七点,他怕还没赶到大贤住处,马队的人就得淋得像落汤鸡。现在的气温不高,人和牲畜淋了雨很容易生病,要是感冒转成肺炎可是要命的事。

“大人,我们是不是先找个地方安营,等明天清晨再启程去拜访大贤?这样就不必急着行走。”黄钟在郑钰铭身后建议。

如果天黑前下雨,势必阻挡他们行路,这时候的人们没有人敢在夜间行山路,他们得尽快找个适宜的地方安营。荒野晚上处处有危险,选择营地地址很有考究。

“禀大人!再往前走一个时辰,那里有处废弃的木伐之地,有几间破旧屋子,我们可以到那里去安营过夜。”大牛原来在祁门山伐木,对周围地形了如指掌。

“那正好,估计等我们安顿下来,这场雨也要下了。”郑钰铭抬头看了看天空,天空已经阴了下来。

做了安营过夜的决定后,马车队便加紧速度往前赶,希望早点赶到扎营地扎好帐篷休息。他们从王都来祁门山,已经在路上走了三天,第一天晚上有驿站可以休息,第二天晚上是夜宿在一座小村落,今天是第三天,只能野外夜营。

郑钰铭对天气的顾虑是对的,傍晚时分,天空飘起了细雨,刚开始还是飘飘扬扬,渐渐地开始密集起来。马队因为提前找到宿营地,人和马都避免了雨淋。

在郑钰铭一行两个多时辰前经过的小道上,又来了一队十二人的骑马商队,这群人虽然披着雨蓑抵挡细雨,衣衫还是被细雨打得潮湿了。

“主公!这雨势越来越大,估计不会停止,我们得找个地方避雨才行。”一位二十几岁的壮汉摸着脸上水珠建议,即使人披着蓑衣扛得住,坐骑却吃不消,壮汉将自己的坐骑当成第二生命。

“可!找找附近有没有山民住所。”马队中央一人气宇轩昂,也是二十五六年纪,披着雨蓑,这人即使额头头发被细雨淋湿得有些微狼狈,依然不掩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他骑的一匹黑马毛发油光乌亮,没有一丝杂毛,比郑钰铭的乘骑要好上一个档次。这人不是别人,是赵国的太子赵轩,那年轻壮汉是赵武宰伯耀。

“这里有车印往树林后拐去,那里肯定有村落。”商队领头的护卫忽然跳下马,翻开路边岔道上的茅草,那里有几道交错的车轮印子。

“汝循着车轮痕迹前去,找到滓,多赏他几金,叫山民让出房间给主公歇息。”伯耀立刻命令。

“诺!”护卫领命翻身上马,循着草地上的痕迹追去。

伯耀目送护卫远去,才勒马转到黑马前面,低声说道:“主公,会不会是游士庄夸大其词了,吾看此处山色一般,道路不便,百姓贫穷,大贤怎么就甘居此地将近十年之久?”

“庄有真才学,真才实学之人尚且对大贤赞不绝口,怎么会胡乱夸大?”赵轩摇了摇头,他亲自考较过那位叫庄的游士才学,是饱肚书墨之辈,谈吐不俗,赵轩极欣赏。

“其实主公只要吩咐微臣来请大贤就足够表达诚意,主公亲自潜进祁门山相请太危险了。”伯耀认为,大贤面子再大,也不会大过赵国太子的面子,由他这个赵国重臣,带着赵轩的亲笔书信和厚礼上门相请,已经给足大贤面子。

“奇才难得啊!为才这点冒险不足为道。”赵轩叹气,从游士庄的嘴里,他可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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