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厅堂内,城主和加麦使者端详地坐着,城主正端起茶杯正要下口,加麦便对他说到:“赵城主,咋们就不在这里多留了,即刻就启程了。”
城主有些吃惊,他放下茶杯,望着加麦,说:“可是,上面下达的消息不是你们要在这里停留三日的吗?”
加麦望着一脸疑惑的城主,笑了笑,回答道:“赵城主,实不相瞒,那是上面下达的假消息。”
“假消息?为何要散布假消息?”
“因为这次运送的东西里面,有一样东西被有些人瞧上了。”
“加麦使者,你指的是穷奇骨对吧。”
加麦点点头,摸摸胡子说:“说来还真是的,这东西本来没什么重要的,原本这东西,是上面打算赠给一个艺术家做骨雕的,可谁知不久后,他被杀了,是被一根飞行钢条钉在墙上,钢条没有直接刺穿心脏,而是有那么一点点偏差。”
“插偏了,没有一击致命,是杀手的失误吗?”
“不,不是那样的,如果说杀手想要使他直接毙命,完全有时间够他在补上致命一击的,但实际上的结果是,那个艺术家,以这样的姿态足足过去了半个时辰才死去。”
“钢条插在身体半个时辰才死!”城主一想到这里,很是震惊,“过程很痛苦,这么说来杀手故意这么做,为的是拷问穷奇骨的下落对吧。”
“是的,后来的话,情报局的人到他家时发现,放在角落的那个箱子,那个原本装着穷奇骨的箱子,已经是空的了。”
“照这样子,是丢掉了。”
“嗯,除了这一件事外,埋在青丘国山海境内的穷奇骨墓也在一夜之间被人挖空,这关于穷奇骨的种种迹象,无不都是在说明一件事,穷奇骨内藏着秘密,只不过还没人知晓罢了,虽然现在,还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一群家伙看中了这穷奇骨,也不知道他们就究竟想要干什么,但总的来说,不会是什么好事就对了。”
“那加麦使者,你打开看过那穷奇骨吗?”
“看过啊,咋没看过,装货的时候就瞧过,那就是些骨头,没啥特别的。”
“你确定看仔细了?”
“看仔细了,一根一根拿起来看过的。”
“这样啊。”城主愣了一会儿神,“加麦使者,时候也不早了,你们动身吧,我送你们到城门口去。”
“城主有礼,谢过城主了。”加麦热情地说,他用鼻子点一下城主额头,便再来了一个深深地拥抱。
随即,一行人揣好水袋,赶着骆驼来到了南城门,加麦呼喊几声,队伍便上了路。
城主待他们出去后,大关城门,外面的风景,估计只有站在城门两边的哨塔上才能看见,城主这时,想法极乱,那是一种不言而喻的感觉,这种感觉,像是一份不详预感,他望了望天,心里暗暗想到:“但愿不要出事。”
城主重叹一身后,带着送行的士兵们回去了。
城外的商队行驶着,走的是仅有的那条小路,不窄不陡,有一丈宽,路往地平线处延伸而去,尽头是一座深山和密林。
黄昏时刻,商队已经步入了深山了,深山里,落日夕阳从斜面射来一束阳光,那将是当日最后的一抹光了,树梢这时,还呈现金黄色,不过,森林将在下一刻陷入黑暗。
下一刻来临,黑暗罩住了密林,四周死寂了起来,月光勉强能照亮些东西,但光照不到密林深处。
商队为了照明,点起了火把,忽然间,一只飞箭呼地一声,在树缝间穿梭,嘣地一下,射倒一个人。
顿时间,人心开始慌乱,队伍变得散乱,骆驼也是受惊般,任人拉也拉不住。
加麦见状,脸色大变,大呼:“大伙,快掏家伙!”
这一喊,大伙才稍稍镇定起来,所有人纷纷取下盖在袍子下那撇在腰间的土枪,这枪支是棕色木制,为单筒,口径很大,枪管与枪身间有偏差,看这样子,这应该是那种既打不了远处又不大打得远的那种枪。
他们把枪端稳,指向未知的黑暗,密林的黑暗处,传来阵阵骚动,疾风划过,树叶沙沙作响,林子中传出一阵笑声,一个声音:“你们那些破玩意还是收起来好,就算喷得出来也没啥威力的,你们的土枪和人家机黎国的科技比,逊色太多了。”
在敌人面前放下武器,那叫自甘堕落下的自取灭亡,加麦知道这个道理,便是把枪抓得稳稳的。
“看样子,不是明白人啊,这样的人,我真不喜欢。”
话音刚落,从黑暗中飞出十只木头触手,张牙舞爪地,像扭动的蛇躯,快速朝人袭去,大伙见这一幕,吓得脸色苍白,拿枪乱射,子弹朝林子里打去,枪口喷出火焰把林子照得通明,一闪一闪地光下,隐隐约约能够看见,一厚木墙上露出的是吉木的面孔,他那两手心,是那些触手的根,所有的触手都是从他手里长出来的。
那触手碰到人,就捏出颈子,高举起来,把人活活掐死,再生出一个枝条绑在树上,没过多久,密林之中就吊满了尸体。
加麦看着人一个一个死,不禁开始流泪,那些都是他很好的朋友,可这一刻,他们都死了,他握住枪,打尽子弹,最后,一个触手抓住他脖子,他连忙抓住身后骆驼上的绳索,在骆驼背上的货物里翻找什么,那触手用力一提,他飞了起来,不过这时,他手里已经拿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那是一个棒状纸筒,尾部有着一根引线,他的意识开始模糊,就在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