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我变成了一只猛虎>54 居然是平头哥

老头跑的时候,林浩根本顾不得追。

青年跑的时候,林浩不敢追。

虽然青年受伤,但穷寇莫追、狗急跳墙。

在加上,他想对付受伤的青年也不容易,与其追上去,还不如在这里等着变异野兽。

等了大概五分钟。

一直都没什么动静传来,周围也十分安静。

林浩有些不耐烦了。

按理说应该有变异野兽出现才对,难不成附近一只变异野兽也没有?

他按耐住内心,看了眼敖晓玉。

敖晓玉服用了一颗疗伤的丹药后,就开始在大黑熊肩上调养生息。

值得一说的是。

现在受伤,不一定非要像以前那样去医院。

可以用炼制出来的丹药,和天地之间的灵气恢复伤势。

这放在以前,绝对不会有人相信,但现在,变得在平常不过。

“嗦嗦……”

忽然。

一阵奇怪的声音响起。

林浩瞬间来了精神。

声音是从正前方传来的。

很轻微。

但还是被林浩捕捉到了。

普通动物绝对不可能发出这么轻微的声音,不出意外,这是一只变异野兽。

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什么变异野兽,实力有多强……

“嗦嗦……”

声音,越来越大。

最后,完完全全呈现在林浩眼中。

大黑熊和正在疗伤的敖晓玉也看到了。

“这特么……”

林浩有些懵逼。

“我们还是走吧……”

敖晓玉也十分无语的看着林浩说道。

这只变异野兽,不是蟒蛇,也不是老虎,更不是森林狼……

而是大名鼎鼎的……

平头哥!!!!

没错,就是平头哥。

头顶白色的毛,背部灰色,四肢及腹部黑色,看上去油光发亮。

平头哥,学名蜜獾。

栖息于热带雨林和开阔草原地区,独居或成对生活。

它们多在黄昏和夜间活动,白天在地洞中休息。

杂食性动物,以小型哺乳动物、鸟、爬虫、蚂蚁、腐肉、野果、浆果、坚果等为食,可捕食剧毒蛇,尤喜食蜂蜜。

其厚密粗糙的皮毛可以抵御蜂群的攻击。

性情凶猛,生存力强,具同类相残现象,幼崽存活率仅50。

普通雄性平头哥平均体长98厘米,雌性平均体长91厘米,雄性肩高39厘米,雌性肩高35厘米,雄性体重9-14千克,雌性体重5-10千克。

而这只变异平头哥,体长最少两米,身高最少60厘米。

比一条中华田园犬还大了。

普通平头哥就很厉害,更何况是这么大一只的变异平头哥。

不用看数据就知道,林浩绝对不是对手。

这也是敖晓玉让林浩离开的原因。

林浩也没想到,等了大半天,居然等到一只平头哥。

要知道,平头哥的人生信条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以前有无聊的人总结平头哥的一生是这样的: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就连纵横非洲的眼镜蛇也只是平头哥眼里的辣条,什么狮子猎豹狼群,在平头哥眼里屁都不是,想干就干。

也有人做了这样一首打油诗送给平头哥:平头白发银披风,非洲大地我最凶。一生都在征战中,就是不敢去广东。

“还愣着干嘛?难不成你真想打平头哥的注意?平头哥有仇必报,你招惹它,逃到天涯海角它都会追着你不放!”

见林浩还不走,敖晓玉再次开口道。

林浩没有理会她,而是查看平头哥的数据。

力量:810

速度:990

反应:912

身高:0.8米

体长:2.6米

种族:蜜獾

力量、反应、速度,三项数据都和他差不多。

平头哥比一般变异野兽厉害很多,吞噬了它,应该能提升不少实力吧?

林浩此刻陷入犹豫当中。

如果平头哥实力在强一点,林浩掉头就走。

可关键……

平头哥的实力跟他不相上下。

走了,似乎很可惜,白白错过一次提升实力的机会。

不走,林浩又怕自己不是平头哥的对手……

权衡利弊,犹豫再三。

林浩决定干了!!!

今天就试试大名鼎鼎的平头哥到底多厉害。

凭借他人类的智慧,在相同的实力下,就不信干不过一只实力相当的变异野兽。

“嗷……”

林浩虎啸一声,眨眼间便从暗中跳了出来。

“疯了!!!”

见林浩跳出去,敖晓玉忍不住低喝一声。

平头哥名气这么大,肯定是有真本事的,都不知道人家的实力,贸贸然的跳出去,真的是在找死!!

而平头哥看着突然跳出来的林浩,微微一愣,继而龇牙咧嘴,抬起前腿,后退直立。

锋利的指甲,凶横的模样,面对体型比它大很多的林浩,没有丝毫胆怯。

实际上在平头哥眼中,林浩的体型并不大。

它们眼睛是凹凸镜结构,任何动物在它们眼中都呈缩小状态。

看着凶狠的平头哥,林浩脸色有些凝重。

这家伙,还真是脾气暴躁。

他都没显露任何要出手的意思,平头哥反而先来挑衅他。

“咻……”

下一秒。

平头哥化身闪电,迅速朝林浩冲来。

锋利的爪子,拍向林浩的身体。

990的速度,让它瞬间冲到林浩身边。

林浩的反应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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